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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環保團體要求立法院刪除焚化爐預算的進行式中

環保團體要求立法院刪除焚化爐預算案,現在正在立院環衛與預算委員會審查中。一年又一年的關鍵時刻,其實在考驗台灣政府與民間每天每日在垃圾議題上,有沒有真正用心去做,有沒有找到垃圾管理的出路。垃圾的問題是跟著人類文明的演進,是政治也是經濟的問題,也許我們可以從擁有800萬居民的紐約市垃圾管理歷史中得到教訓:

1935年,紐澤西州的沿海居民向聯邦控告紐約市在大西洋海拋垃圾,當時正值美國經濟大蕭條,沒有錢建焚化爐來燒垃圾,紐約市遂在在1947開始運轉Fresh Kills 掩埋場,以暫時解決紐約市垃圾處理問題。這座超大型的掩埋場在1996年停工之前,仍然負責處理紐約市每天約13000噸的垃圾量。停工之後的Fresh Kills 每天釋放佔美國境內5.7%的甲烷(為溫室效應氣體之一)排放量以及必需在未來30年內花上超過1.1億美元的關廠費用。40年的運轉與未來30年的除役,總共70年,遠遠超過當時所謂暫時性解決方案的預期。在關廠之後,部分垃圾運往紐約市內兩座已經垂老的焚化爐,以及一座即將啟用的最新技術焚化爐處理。前任紐約市長朱里安尼在任內禁止所有焚化爐與掩埋場興建,與紐約州達成新的協議,提出垃圾外銷20年政策,本以為是個解決方案,結果又受到與論嚴厲批評,促使維吉尼亞州與俄亥俄州(這兩州目前也接受紐約市的垃圾)的兩位參議員提出法案,希望能在未來加強地方政府與州政府有更大的權限拒絕跨州垃圾處理。紐約市的清潔部也在2000年,隨即修正固體廢棄物管理計劃,提出更嚴格的垃圾管理措施,來加強垃圾回收。對於仍舊運轉的焚化爐,紐約市的市議員亦推動焚化之前更嚴格的垃圾分類以避免有害廢棄物進入焚化爐燃燒的法案。

由上述例子得知,從掩埋、焚化、到跨界外銷處理,都只是暫時性處理方式,對政府而言,都必須不斷面對居民壓力與政治角力。垃圾管理的最佳方案往往需要立基於在前瞻性與長遠性的計劃擬定,但在面對現實的壓力,更嚴格的立法與執法可以最起碼保障計劃執行的成功與否,維護居民的權益,與避免官商勾結。環保團體針對個別立委的遊說,在平時就要穩紮穩打的做,不要等預算審核的時候,才開始動員。動員不是立法院遊說,動員只是增加媒體曝光率,因為立法委員除了幾個有選民的壓力,很多都不關痛癢,對預算表決投票時一票一票的算,環保團體的動員很難有實際的作用力(與蘇志芬立委助理 張宸寰的討論)。環保團體必需讓遊說的機制不斷運作,才能讓立法院監督行政機關的功能有所發揮;同時,這樣的遊說也不只是要針對立法院,地方政府,縣市代表也是主要的遊說目標。環保團體在遊說的過程中,要直接面對台灣目前焚化爐政治與經濟問題,讓地方政府跳脫不知怎麼辦就只好這樣辦的泥沼中,讓地方政府在推行焚化爐替代方案的同時,也能在地方經濟發展的考量下佔得住腳,找到民意支持。環保團體要確保成功的遊說,必需處理複雜的政商關係與地方派系,需要在地方上以更精密的計劃、更巧妙的運籌帷幄來突破重圍,找出垃圾管理的突破之道。

在解決現有台灣既存問題的時候,其實台灣中央與地方政府不妨可以參考紐約市的做法,停掉所有焚化掩埋的計劃,不再蓋任何焚化爐,先以現有的焚化爐與掩埋場處理跨界垃圾(現有運轉中的焚化爐已經夠用了),這必需經由各縣市政府建立政治協商與避免衝突產生的機制。對於現有的焚化爐,制定更嚴格的垃圾分類標準與監測計劃,透過立法及更嚴格的規定將焚化爐與掩埋場對環境與人體健康的影響減到最低。環保團體應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尋求與廠商協調談判,並以法律的途徑來解決已經簽約仍未蓋的焚化爐有關違約賠償問題,替代方案必須考量地方上的實際狀況與需求,讓環保署下放到地方的預算可以用到垃圾資源再生,建立回收管道,讓回收來的垃圾可以成為另一個產業的生產原料;利用以有的土地建立回收生產工廠,結合當地資源特色,幫助合法產業永續經營 (與財團法人戴炎輝基金會執行長 周美惠的討論)。

理應走在前端的大部分環保團體是知易行難,沒有實際去啟發政府,進而幫助政府解決垃圾問題(尤其是地方政府),並同時給中央政府更大的壓力,結果環保運動永遠是落後在政府錯誤的政策之後,再大規模的街頭造勢,也很難發揮成效。環保團體可以再努力的地方有:要求制定法規,讓事業生產者負擔較多的事業廢棄物處理費用,使業者將垃圾清潔處理成本放入產品生產成本中,來推行清潔生產;要求修改訂定更嚴格的排放標準、要求更確切的資源回收系統建立與焚化爐監測計劃。目前很多環保團體其實在社區內很用心的做,譬如廚餘回收。廚餘這個佔民生垃圾總量的大部分,一旦進入焚化廠燃燒,因為有過多的水分,降低焚化爐的效能。同時環保團體可以著力在消費者運動,讓消費者自發性的拒絕購買過度包裝的產品、減少用塑膠袋與免洗餐具,並從立法上去逐步建構綠色消費體系。

相對於環保團體,政府是知難行易,歐洲先進國家的經驗可以作為我們借鏡,他們在垃圾資源再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已經創造出可觀的經濟市場。引進他們的技術,或是用現有的台灣土產技術,只要觀念一改,好好運作”龐大的行政資源”,建立制度,可以找出一條垃圾管理的出路。紐約市的垃圾管理絕對不是好榜樣,挑戰紐約市的垃圾管理問題,也同樣挑戰著台灣中央、地方政府、環保團體、產業與消費者在”垃圾”這個生態經濟系統中,是不是能同心協力,既使在錯誤嘗試中也可以摸索出解決之道,做好垃圾管理,讓資源生生不息。

  • 作者:李佳倫﹝看守台灣協會副研究員﹞。
  • 發表日期:200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