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化學品源頭管理 毒管法修法不能跛腳
實現化學品源頭管理 毒管法修法不能跛腳
塑化劑事件後一年半,政府終於下定決心實行源頭管理,仿照歐盟化學品管理制度REACH,修正《毒性物質管理法》,今日下午將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然而由環保署草擬、行政院提出的修正草案,無法讓毒管法真正發揮源頭管理、事前把關的功效,市面上六萬多種化學物質將持續亂竄。因此環保團體偕同學者、立委召開記者會,提出民間訴求,並呼籲立法院嚴謹修法,避免類似塑化劑的事件重演,讓毒性物質傷害民眾和環境。
只登錄不管理,功虧一簣
這次修法重點在於建立化學品登錄制度,據以評估和篩選可以製造或輸入的化學物質。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劉如慧指出,環保署草案雖然在定義中將化學物質分成既有化學物質和新化學物質,但登錄程序上看不出區分實益何在。且有登錄義務者,只限於環保署指定種類之化學物質,不具全面性,有掛一漏萬之虞,不符合預警原則的要求。
再者,環保署只要求廠商登錄化學物質,提供物質特性、暴露與危害評估等資料,無法改善目前毒性化學物質未經審慎評估,即輕易流入市面的現象。台灣市場上有6萬多種既有化學物質,許多並未經過評估,像早期的農藥DDT以及最近的塑化劑DEHP等,都是在使用數十年後才受到禁止或限制,往往已經到處流布,造成民眾或環境的傷害。
- 政院版毒管法挨批跛腳 委員會人數不足未審,2013/01/10。
- 毒化學物質 民團籲源頭管理,中央社,2013/01/10。
- 化學品登錄制入法 環團籲資訊公開,聯合新聞網,2013/01/10。
- 籲毒物源頭管理 環團:奈米物質應納規範,中國廣播公司,2013/01/10。
- 環署:化學物質毒性應一致掌握,中央社,201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