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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

大高雄地區缺水大作戰新思維

去年八八水災留下滿川遍野的漂流木,還有堆積如山的砂石,暫置在河道兩旁及一些國有及私人土地上,目前還沒有遷移至安全的場所或所謂的土地銀行上。筆者身為這兩縣災後重建委員會委員,曾多次建議對河道的疏濬要有完整的計畫、要有積極的進程,且要能夠有效的執行,才不會產生二次災害。

而在水資源供應方面,往往在豪大雨後都會帶來土石崩塌,造成河道的淤泥增加,一旦濁度飆高又可能會造成供水緊張。譬如,八八水災後大高雄地區有三萬多戶即因此而減壓供水。筆者在歷次的全國水利、國土或是永續會議上即針對此問題多次提出,水資源管理政策,應該改變長期以「豐水期以地面水為主,地下水為輔」之作法。熟不知汛期河川及水庫水質濁度飆高,無法即時與穩定供水;而此時因降雨補注地下水,使得地下水位上升,甚至於有自湧井;再加上河道土砂淤高,造成河床伏流水增加。筆者亦多次在水政研討會或媒體上建議,在去年芭瑪颱風後再也無降雨,但河川尚有水量時應蓄存水庫,盡可能利用要流到海裡的地下水,如此,才不至於用罄水庫的水而又讓地下水大大方方的流走,多麼暴殄天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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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科四期環評的一些意見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環評案,經過半年審查,10月30日在環保署環評大會中通過。然而環評結論對於開發業者所附加之義務,是否足以全面防免可能之環境破壞,環評程序是否形式上合法,仍有可議之處。

首先,關於廢水處理之問題,環評結論謂:開發單位所提「舊濁水溪方案」及「濁水溪方案」等2項放流水排放方案,經綜合考量各方意見及開發單位依結論(一)採行環境減輕對策後,均屬可接受之方案,開發單位應就環境、技術、經濟、管理等4方面充分檢討後,採行較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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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尋台灣魂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

記得去年底,許多人為了保障集會遊行的權力走上街頭。其間,有一個壯碩的人影在人群間游走,雙手揮舞著一面大旗,旗上寫著「台灣魂」。雄渾有力的毛筆字隨著旗面的舞動而飛揚,煞是好看!心神隨之游走的當時並沒有細細思索何謂台灣魂,直至近日,那一幕畫面,卻一直迴盪眼前。

近來兩個對環境均有重大影響的開發案,在環評過程中獲得了截然不同的行政處分。一個是中科四期,在行政院與財團高度壓力與環保署極力配合下,於一階環評即獲得了有條件通過(編註:後來連區委會的審查也跟著快速通過了);另一個則是大度攔河堰,在環評第一次初審會議時即被判定應進入二階環評,進行更仔細的調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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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四期環評審查專業何在?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

中科四期環評終於在高度爭議聲中有條件通過。雖然屢受批評,但環保署仍然標榜環評過程專業,且條件為環委共識,非為開發單位的國科會中科管理局背書。然而,此次的環評專業嗎?

以用水而言,環保署所設定的條件,幾乎等於開發單位自己所提的用水規劃,也就是說,短期由自來水公司供給0.48萬噸/日之水源,中期再向農田水利會調用6.65萬噸/日之農業用水,一直要等到長期水源的大度攔河堰完成後,才停止調用農業用水。

然而,根據水利署於環評大會前所提供的回應說明,彰化目前自來水系統供水量為38萬噸/日,其中有30萬噸/日抽取自地下水,另外8萬噸/日則來自台中系統的支援;而在同一份資料中,水利署也指出,彰化水文條件豐枯不均,無水庫可蓄豐濟枯,抗旱能力不足,水資源開發日益困難,產業依賴農業用水日深,且每年超抽約1~2億噸地下水。這超抽量相當於每日27~54萬噸。換句話說,彰化地區的自來水,幾乎全來自超抽的地下水!以中部地區民生用水約佔總用水量的10.72%來看的話,粗估彰化地區的用水量有10-20%是超支越來越少的地下水。這也難怪彰化地區的地層持續下陷面積(2006年278.3平方公里)排名全國第二,僅次於雲林;最大累積下陷總量達2.45公尺,僅次於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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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死棋國光光

高度爭議的中科四期環評,終於在10月13日通過初審,遂了開發單位的心願。雖然環保署在最後一次初審會議的中場休息期間,也就是第五次初審延續會議前一周,發表一篇新聞稿要求給環評委員獨立的審查空間,結果卻是用重重警衛把利害相關人的居民與環保團體隔離在環保署大門外,而環評委員的審查空間仍然無法獨立於高度的行政壓力下。

環保署於該新聞稿中指出,行政院秘書長出面協調部會,針對開發單位(國科會)就民眾或環團於審查過程提出之質疑或要求所研提之開發案修正作法,加以確認或協調,以確保修正案之可行性,本屬合情合理作法;然而第五次初審會議前吳揆透露的中科四期廢水排放去路(亦即不會排放到濁水溪或舊濁水溪河道,而改排出海口或供國光石化冷卻水使用,見工商時報10月3日的報導),也是該部會協調會的主要議題,並未出現在開發單位的環評說明書或會議資料中,反而與環評初審結論的第一條不謀而合。若行政高層與開發單位尊重環評,應該將該修正案之作法與評估資料公諸大眾,送交環評審查,而非在評估資料付之闕如的情況下,以不可思議的心有靈犀或巧合方式出現在審查結論中。如此,請問環委的獨立性何在?民眾的知情權與決策參與的權益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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