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政策績效──期初承諾與期末報告
2008年台灣總統大選已經結束,2000年首度政黨輪替後的民進黨政府已不再新綠,再次政黨輪替後的國民黨政府是否能滌洗舊習展現新象,仍有待觀察。尤其是約30個環境保護團體在選前所共同研提的十項「環境政策承諾書」的要求,總統當選人馬英九在當時以忙於競選,沒有充份瞭解內容,所以無法承諾來回應,頗不符期待!
環保團體經過多次討論,將台灣許多環境問題的根源與可能解決方式,化作「環境政策承諾書」的十項要求,包括:
01. 以健康安全的環境,作為臺灣發展的基礎。
02. 落實資訊公開。
03. 落實公民參與,以公民投票解決重大爭議性公共議題。
04. 成立環境部,整合環境事權。
05. 保護國民健康,提高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與食品安全標準。
06. 依預警原則,管制新科技產品之製造與使用。
07. 維護生物多樣性,人為開發不得危及瀕危物種生存。
08. 公共建設應減少硬體開發,提高公共設施管理與服務品質。
09. 落實節能減碳,臺灣CO2排放量應在2012年回到2006年,2016年回到2000年的排放水準。
10. 推動綠色租稅改革,徵收能源稅並調降所得稅等。
馬英九先生在總統選舉所提的環境政策,有六項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