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回家、搬家、租屋與買房
在我國中、高中的聯考時代,有一年國文考試題目是『家』,這幾個月正好經歷了多次與這主題相關的體驗。首先是在農曆新年前,參與了內本鹿回家行動,這是已經持續進行十一年的布農族霍松安家族的家屋重建。從小貨車可及的延平林道終點出發,經過七、八天的「跋山涉水」,穿越三十年前曾有卡車載運巨木的林道、林班揹工路、次生森林、落石崩壁、涉溪溯河,抵達在七十年前被日本政府強制遷離的石板家屋聚落。經過三、四天的整理,再原途七、八天的折返。
取水、砍柴、生火、煮飯菜、紮營,幾乎是每天的例行事項,一行二十餘人就(像)是一家人,每一次的營地都(像)是一處家。重新體認了生存的基本需求是什麼、生活可以多麼地簡單或複雜,多麼直接與自然融合在一起。
農曆年後,我從台東市區的租屋處,搬到台東縣郊的鐵皮小屋;從有保全管理人員的電梯大樓社區,搬到遠遠可聽到、看見海的小村。簡單、或簡陋的住處,但有水有電,比起內本鹿的家屋,卻又「文明」許多、工業化許多。在整頓過程中,數次想起人類學家馬格麗特.米德曾說過的「人有能力將任何地方改變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