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狼入室
在立法院某台南縣籍的立委質詢記錄上,發現了這麼一段內容:「台南縣境內有十座水庫,占全省四分之一,供應的水源總量佔全省六分之一;而被列為水源保護區不准開發的土地面積更占全縣總面積三分之一,如此一來,亦使得地方經濟發展受到許多限制。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山上鄉建築攔河堰,收集曾文溪及蔡寮溪之水淨化後作為自來水使用,攔河堰設立後,上游之鄉鎮劃定為水源保護區,其中曾文備用取水口到玉峰攔河堰四十八平方公里保護區已正式公告解編,然而山區六個鄉鎮仍在保護區內,其中楠西、玉井全鄉均為保護區,妨礙地方經濟發展甚鉅。由於玉峰攔河堰所攔截的水質已不符飲用,經濟效益不佳,相關單位應儘量規劃部份工業用水外,亦應盡速移轉供水用途,以利當地經濟發展,保障居民生活權益。爰此,本席建請水利署應儘速針對玉峰攔河堰以上曾文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進行解編之具體規劃,以真正維護地方均衡發展及保障當地居民之生活權益。」
這看來頭頭是道、聲聲「以利當地經濟發展、保障居民生活權益」的質詢文內容,是許多台南縣籍立委關心的重點。他們常以某某取水口的水質已不符飲用為由,要求將之轉為工業用水,並解編取水口上游的保護區;而不是要求政府相關單位調查水質被污染的原因,並將以改善。若果如此,是不是為求地方繁榮,就先想辦法去把台南縣河川取水口以上河段的水質都給污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