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非得張燈結綵才能喜洋洋
在氣候變遷的威脅下,節能減碳已成為響亮的口號,但在口號與實際作為之間,仍有不小落差,不論是政府施政、企業行為或民間活動。
日前行經景美溪畔,一座連結新店與景美的橋身映入眼簾,只見除了橋上往來車輛與橋邊屹立著的盞盞路燈射出的燈光外,橋身亦滿是燈飾,夜空下異常刺眼。這種所謂的「光雕橋」,實則為「光害橋」,是講究奢華、卻未必有美學修養、不考慮所作所為對周遭生態之危害、更不知節能減碳為何物的產物。花錢裝飾這座橋的雙北市政府,節能減碳口號喊得非常響亮;兩相對照,格外諷刺。
據媒體報導,新北市與台北市政府於去年度聯手斥資1.3億元,為連結兩市的12座橋樑光雕,說要讓每座橋樑展現不同的都市歷史與特殊意象,並選擇在今年元旦夜點燈。然而要美化市容、展現風貌,有眾多選擇,不必要選擇這種與節能減碳互為衝突且要花大錢的方式。更何況這是人民的血汗錢,應花在刀口上,比如照顧弱勢族群、輔導失業人口、加強學童營養午餐、強化環保措施、建立再生能源基礎;這1.3億元用在上述任一事項,皆可造福許多人民,而雙北市政府卻以美觀為由,錢花在大量LED燈泡上,不顧當前國債高築,這若不以顢頇或紈褲子弟心態釋之,莫非要以圖利廠商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