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水災造成桃源鄉勤和村與那瑪夏鄉民族村被土石流毀村、甲仙鄉小林村崩山,同時導致400多人失蹤,一個月過後三地居民仍不時指控災難是因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以炸藥開鑿引水隧道所造成,不斷要求政府應查明真相,給社會一個明確的交代。雖然監察院、檢調單位、行政院已展開調查,但調查方向是否正確是真相可否重現的重要關鍵,筆者認為調查單位應從三個方向分別釐清爭議:一、越域引水工程是否為必要工程;二、越域引水工程施工過程各種缺失;三、八八水災土石流災難與越域引水工程相關性。而其中以第一項最為關鍵,筆者將理由陳述如下:
一、越域引水隧道工程經過五段斷層、三段破碎帶,鄰近的鄉鎮包括小林村、甲仙鄉、三民鄉、桃源鄉及六龜鄉,都是此次莫拉克風災所創傷最嚴重的地區。斷層帶分別為荖濃斷層、高中斷層、旗山斷層、表湖斷層及平溪斷層帶;破碎帶則分別為荖濃溪背斜軸部、荖濃溪向斜軸部、過河段與東引水隧道西洞口段等。為什麼在如此嚴峻的地質條件之下要進行越域引水隧道工程?八八水災後從勤和、民族至草蘭溪各洞口段附近都產生嚴重崩塌,土石堆積高度全超過十米以上。
二、中央於92年通過原住民基本法,其第20、21條規定在原住民地區開發土地、資源利用必須取得原住民同意,水資局強行在桃源施工,顯然是「行政暴力、圖利財團」的行為,侵佔原住民生存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