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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屬

焚化的危害

眾多毒性物質的汙染排放

在自然生態系,沒有所謂的垃圾。每一種生物的排泄物都是某種生物的食物,一個自然完美的循環。然而現代人不成熟的科技,創造了許多物質,無法自然回歸土壤,比如塑膠;於是,自以為聰明的人類,以為將這些垃圾燒掉或埋掉,眼不見為淨,就沒問題了。然而,現代科技使用了許多不當的化學物質,是無法被燒掉的,比如說有毒重金屬,如鉛、汞、鎘、砷;另外讓各種化學物質混合,在高溫下燃燒反應,卻又製造了許多原本不存在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比如說戴奧辛、呋喃、與多氯聯苯。這些毒性物質,不是從焚化爐的煙囪排掉,就是濃縮於焚化爐灰渣(底渣與飛灰)裡。這些底渣與飛灰,通常被送到掩埋場中,不管先前有沒有經過處理,在長年累月的日曬雨淋,其內的毒物終究會滲出,從而污染土壤與地下水。然後,不管是從焚化爐煙囪出來的、或者焚化灰渣滲出的毒性物質,終將透過食物鏈,危害生態與人類的健康。

揮之不去的重金屬污染 ~政府無能,百姓無奈~

我國重金屬污染,早自1971年出口美國的瓷盤被驗出含鎘而遭退運起,就一直是媒體舞台的常客。1983年桃園縣觀音鄉大潭村高銀化工造成鎘米,1984年桃園縣蘆竹鄉中福村基力化工污染農田產生鎘米,鎘米事件的陰影就揮之不去;這兩年在台中縣和台南市陸續發現鎘米,前後已達20年之久,而我國大有為的政府竟然束手無策,任其肆虐人民健康、動搖我國的生產力。早在1983年政府就針對汞、鎘、鉛、鉻、鋅、砷、鎳、銅等八種重金屬的工業廢水造成的污染情況,進行了前後為期5年的調查,結論有420家使用重金屬的工廠,大多數廢水造成污染。1988年2月份發布的一項調查顯示,我國食米中,有11.1%的鎘含量超過標準,有30%的汞含量超過標準。而環保署在1987年到1990年間,也做過台灣地區農田土壤遭受重金屬污染情形的調查,而深知全國土壤的表土(地下15公分以上)重金屬含量達到第四級偏高含量的面積有50,057公頃,達到第五及高含量的表土有787公頃,裡土(地下15公分到30公分)的重金屬含量達第四級的面積有25372公頃,第五級有265公頃;更自1991年展開延續的細部調查,以清查明確的污染範圍和找出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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