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山農地上的野蠻遊戲二部曲——爐碴是資源物還是廢棄物?
爐碴再利用到不當的地方當然是廢棄物
如果你問國小學生,解釋一下甚麼是資源物甚麼是廢棄物?小朋友會紛紛舉手告訴你,我家的冰箱放在家裡是資源物,丟在農田裡變成廢棄物。我寫得筆記簿是資源物,丟在路上變成廢棄物還會被罰錢。小朋友一致認為所有的物質不管它多貴多好,只要去到不當的地方當然是廢棄物。沒想到這樣的淺道理,政府官員不懂、企業家也不懂?因此廢棄物以再利用名義神奇化身變成台灣土地的野蠻遊戲。

台灣因廢清法漏洞多,且未對廢棄物做明確的定義,所以每每在廢棄物清理訴訟時,不法者往往可利用現行法律漏洞尋找到自己行為合法化的野蠻空間,其中最常見的是「行政法規多、行政函文多、名詞解釋「眉角」特別多、實務見解分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