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化劑事件一年後 政府做了什麼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祕書長
塑化劑事件自爆發以來已經過了一年,這個廣受注目的事件,引起了社會對食品安全、毒性物質管理與塑膠製品氾濫等種種議題的討論。然而,除了將違法亂紀者繩之以法,並將七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納入第1、2類毒性化學物質以加強流向與使用上的管制外,政府是否也一併檢視國人的種種塑化劑暴露途徑,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國人健康?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如果有任何動作,也如牛步。以醫療用品為例,添加塑化劑的各式PVC軟袋、軟管,依然大量使用,完全沒有受到限制,讓最脆弱的病人直接承受塑化劑的危害。
衛生署雖然比照歐盟訂定了五種塑化劑的每日耐受量(TDI)參考值,卻束之高閣,沒人參考,並未依此檢視超過此耐受量的暴露途徑該如何斬斷。根據美國FDA報告,採用PVC輸液軟袋與軟管的各式療程中,DEHP的暴露劑量接近或超過衛生署的每日耐受量者(0.05 mg/kg bw/day),比比皆是(見表一)。然而衛生署除了一紙公文要求相關醫療器材業者於一年內要標示外,再無其他措施。如今一年已過,許多相關醫療用品並沒有標示,也未見衛生署有任何動作,難道連這種效果微薄的措施,也只是虛應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