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碼為D-0102的植物性廢渣,到底來自何處?它們是什麼東西?是咖啡渣、茶葉渣、豆渣、果菜市場殘渣、餐飲業生廚餘、椰子殼?為何它們沒有被送去堆肥場?缺乏適當收集體系還是缺乏足夠設施?把這些變成SRF料源,會不會抑制這些植物性廢渣的肥料化或能資源化(厭氧醱酵產生沼氣發電之虞,還有沼渣沼液可當肥料)?
如果這一年一萬多噸來自事業的植物性廢渣,可以堆成肥或養黑水虻,不但可以減輕垃圾處理負擔,也有助於減緩氣候變遷、降低化肥使用、增加土壤有機碳含量等多種益處。這些處理方式的優先順位應該遠高於SRF與焚化,應該受到更大的鼓勵與正視。
以碳排為例,根據中興大學學者論文1,若以焚化方式處理廚餘所產生溫室氣體為 100%,則用廚餘養豬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則為 56%,堆肥處理則會排出34%之溫室氣體,而進行厭氧消化處理則僅排放10%。做成SRF來燒,或許會因為工業鍋爐的發電效率稍高,而使其排碳稍低於老舊的垃圾焚化爐,但是絕對比堆肥、厭氧醱酵等高得多。
雖然植物性廢渣與木屑的燃燒,被稱是淨零,也是SRF燃料被捧說有減碳優勢的來源(絕非裡頭佔三成以上的塑膠成份),但這只是表示這些來自於生物質燃燒的生物源二氧化碳,會在生質能作物長出來時再吸收下來,且其碳排已被算進「農業、林業和其他土地利用部門」( AFOLU )中,為避免重複計算,把它拿來燒的電力部門,不用再計算(所以相對於電力部門而言,看起來有減碳);但如果化成肥,那根據前述論文,就是負碳排囉?而負碳排,在氣候可能越來越失控的未來,更是這個世界所需要的。因此對於生質能的依賴,也是要有所節制。
那這些植物性的生物質,有哪些去處?我們從環境部的「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輸入R-2401(菇類培植廢棄包;簡稱「菇包」),可以查得79家有向政府登記檢核、得以收受此類生物質廢棄物的再利用機構2,經整理後,有六十餘家業者收菇包及其他料源一起做成有機質肥,有九家左右的菇包處理場,把這些用來培植菇類的廢木頭與塑膠包膜分離,而後製成栽培介質,少數拿去當燃料(再生能源之原料)。
若輸入R-0120(植物性廢渣),則有523家再利用機構,其等處理植物性廢渣的量能總共有7.74萬噸/月,大部分是畜牧場收去養豬,少部份業者(49家)拿去做肥料(其量能總共有1.5萬噸/月);另有三家拿去厭氧醱酵產生沼氣發電(量能總共有1.174萬噸/月);只有一家乾燥後當生質燃料(2000噸/月)。五百多家再利用機構一年可處理93萬噸左右的植物性廢渣,看起來遠大於目前的申報再利用量(7.8萬噸/年),但若考量許多不用申報流向的餐飲業所產生的養豬廚餘(30萬噸左右),還有保守估計達80萬噸左右未能被回收的廚餘,那這五百多家的量能可能還是有所不足。
廚餘未能被回收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許多非由清潔隊服務的公寓大廈,他們委託收垃圾的民間清除業者因為成本考量或去化管道不足,只要求公寓大廈回收可養豬的廚餘,至於不能養豬的廚餘,則要求丟到垃圾桶;而中央的環境部與各縣市政府對這現象完全放生、不予理會。
參考資料:
1. 陳鴻烈等人,〈以 IPCC 方法推估不同廚餘處理方式之溫室氣體排放〉。水土保持學報45(1) : 457 – 46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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