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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壁玉米株死亡真相首部曲――銀白色土壤為何造成玉米株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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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空拍照:銀白色土壤造成玉米植株死亡

含鉻農地上的玉米田安不安?

台南社區大學環境行動小組研究員晁瑞光於2019年10月至後壁鄉嘉田村崩埤段整地種植玉米植株的農地,同時也是原超翔科技公司2007年至2009年不法利用為不銹鋼爐碴粉碎場的所在地探查,從空拍圖可明顯看見銀白色土壤上的玉米植株大都死亡,當我們步行深入農地時發現是因不銹鋼爐碴混入土壤造成玉米株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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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空拍照

2020年2月我們再去空拍,並以XRF重金屬檢測儀進行土壤表土檢測分析,發現土壤中不銹鋼爐碴含量越高,玉米株死亡率越高。經XRF快篩玉米長得好的,生長極差及完全長不出植物三處土壤,發現玉米植株長得還可以的土壤鉻含量在180ppm以下;玉米幾乎長不出來處的土壤,鉻含量已高達650 ppm,有些土壤顏色死白植物完全長不起來處,鉻含量2,000ppm以上,最高檢測值為3,300ppm,表土幾乎是純的不銹鋼爐碴。

根據環保署的規定,鉻 (Cr) 的土壤汙染管制標準值為250ppm,土壤汙染監測標準值為175ppm,ppm為毫克/公斤-土壤。

然而,根據調查,台灣農地表土鉻 (Cr)的自然含量一般為0.2 ppm左右,底土一般為0.13 ppm左右,且土壤中鉻的自然背景濃度平均值不超過50ppm。當土壤中鉻 (Cr)的含量高於50ppm時,能造成植物中毒死亡,在5-50 ppm時許多植物根功能會受到抑制。且不論是三價鉻或六價鉻,均能使植物中毒,其毒性主要作用在根部,且會干擾植物對鐵與磷的吸收。在水稻地種植實驗中發現水稻對六價鉻吸收較為容易,且易從莖葉轉移至糙米中。另外不銹鋼爐石粉含石灰,部分土壤經檢測PH檢測值高達9,對植物成長易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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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銹鋼爐石粉抑制玉米植株根系的生長

2020年2月18日台南社區大學環境行動小組召開記者會,檢舉台南市後壁區有一玉米田遭到不鏽鋼爐碴污染,許多玉米植株因為鉻含量太高而中毒死亡。我們要求台南市政府應查明玉米株死亡的原因,依法檢測不銹鋼爐石粉與土壤的混合物的重金屬總量,再根據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只要土壤的有害物質檢測值大於土壤汙染管制標準值,則該土地依法將被公告為汙染控制及汙染整治場址,並依相關法令進行必要之措施。

後壁區玉米田經檢驗符合標準?!

台南市政府於2020年3月23日台南市政府官網上回應,這次相關檢測數據雖未超過環境及農作物標準,土地可正常利用。由於其回答令人瞠目結舌,故錄全文如下:

日前社群網頁登載「含鉻農地上的玉米田安不安?」,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在不損毀本案地上農作物(玉米)情況下,針對玉米田原生土壤、民井、地表水及爐碴石(粒)執行採樣檢驗,分析數據結果皆低於相關標準;本府農業局針對農作物(玉米)採樣檢驗,分析結果尚符合國際及我國食品要求,農民可執行農作物採收作業。

環保局表示,本次爐碴案件涉及重金屬為「鉻(Cr)」及「鎳(Ni)」,經檢驗原生土壤重金屬鉻值最高54.6(mg/kg)、鎳值最高30.1(mg/kg),遠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鉻250mg/kg、鎳200mg/kg)及土壤污染監測標準(鉻175mg/kg、鎳130mg/kg);民井地下水重金屬鉻值最高0.003(mg/L)、鎳值最高0.025(mg/L),低於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鉻0.5mg/L、鎳1mg/L)及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鉻0.25mg/L、鎳0.5mg/L);地表水數值經比對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水質無異常情形;爐碴石(粒)經事業廢棄物毒性特性溶出程序後,數據皆低於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

農業局表示本案地上農作物(玉米)採樣檢驗結果,尚符合國際及我國食品要求,已通知農民可照常執行農作物採收作業,日後將會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農作物重金屬等污染監測管制作業程序辦理追蹤4次。

市長黃偉哲說明,市府團隊對於這次案件非常重視,結合環保局及農業局相關量能全力釐清事實,這次相關檢測數據雖未超過環境及農作物標準,土地可正常利用,使用時仍須符合相關規定。本府相關局處將持續執行監督追蹤,避免有不當土地利用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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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並未告訴人民玉米株如何死的?

被不銹鋼爐碴毒死的玉米田可復耕,天理何在?

對於台南市政府的佛性解讀玉米檢測合格,所以可以繼續耕作;土壤與地下水沒有污染,爐碴不用清除,台南社區大學環境行動小組、看守台灣、林淑芬立委、陳椒華立委4月1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1,對台南市政府提出強烈質疑,台南市政府也隨後發表新聞稿2回應,茲將兩方重點整理如下:

項次 環團與立委質疑 台南市政府回應
1 本案不銹鋼爐碴明確造成玉米植株中毒死亡,這種農地適合繼續耕作嗎? 臺南市農業局說明,農業局也採集農地作物進行檢測重金屬,重金屬含量均低於限量標準。

臺南市環保局補充說明,在不損毀本案地上農作物(玉米)情況下,針對玉米田原生土壤、民井、地表水及爐碴石(粒)均以環保署公告的標準檢驗方法進行分析檢測,檢測數據結果皆低於相關標準。

黃市長特別說明,市府團隊對於這次案件非常重視,結合環保局及農業局相關量能全力釐清事實,儘管目前檢測結果並未超標,但是市府仍以民眾的健康及環保為重,因此將儘速邀集環保、農業及地政等相關單位,針對該地後續最佳化的處理方式進行規劃。
2 不銹鋼爐碴是以填地材料為名回填此農地,但依農委會規定農地回填土須適合植物生長的土壤,顯然違反規定,農業局應要求清除復原怎會是復種? 臺南市農業局表示,本案後壁相關土地未曾依農業發展條例規定申請變更用地使用,倘本案土地擅自回填爐碴(石)事實屬實,得依區域計畫法限期要求地主恢復農地原狀。
3 為何農業局不對爐碴進行重金屬總量檢測與酸鹼值檢測,看其是否為符合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無害於農業生產的物質呢?
4 環保局拿不銹鋼爐碴去做TCLP溶出實驗雖然數據低於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但不應認定為無害再利用產品3,而是應認定為非法回填一般事業廢棄物。環保局怎麼做完實驗,卻忘了做出適法的行政處分,把本案認定為違反廢清法的非法棄置場址,依廢清法第七十一條要求汙染行為人或地主予以清除? 環保局表示,依據現行廢棄物清理法,爐碴(石)為事業產出物,於法規規定上應以廢棄物檢測方式進行檢測,確認有無超過有害廢棄物相關標準,不宜以土壤檢測標準規範。再者,本案因涉及98年間後壁碴污染農地事件,為釐清本案污染行為人,環保局已正式將相關資料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期能確認污染行為人,並要求負起清理責任。

市長黃偉哲表示,臺南市政府對於民眾食安議題及環境保護的立場無庸置疑,對於非農用土壤的回填行為,市府立場也認同應該移除回填物,目前正進行移除方案相關討論;但因本案目前由檢方偵辦中,後續的移除作業需要配合地檢署偵查作業辦理。
5 不銹鋼爐碴變成表土與土壤夾雜,成為土壤一部份,完全符合《土壤與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所定義的土壤汙染4,環保局為何不對夾雜爐碴的土壤以主觀判斷採樣法取樣進行總量檢測,看是否符合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為何只取「原生」土壤?是包庇嗎? 環保局表示,依據現行廢棄物清理法,爐碴(石)為事業產出物,於法規規定上應以廢棄物檢測方式進行檢測,確認有無超過有害廢棄物相關標準,不宜以土壤檢測標準規範。
6 環保局為何不進行詳細的採樣調查,把本場址公告為汙染控制場址,採行應變必要措施,是在逃避未來的代清理責任嗎?還是想要圖利污染行為人或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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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依廢清法與土污法應有之作為

台南市政府的避重就輕 難道是要包庇早期的不作為?

從上可看到台南市政府對於我們的回應,有的還是實問虛答,有的則是不予回應。對於與爐碴夾雜不清、難以分離的受污染土壤,環保局依然不採樣進行重金屬總量檢測,依然不依土污法公佈該農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要求採取應變必要措施;對於明顯可辨識、可輕易與土壤分離的爐碴,環保局除表示符合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外,一開始未明白表示其為廢棄物,在我們開記者會後,才微婉表示要將本案移送檢調,同時以配合檢調偵查作業為由拖延要求污染行為人及關係人進行清除作業之命令,台南市長黃偉哲甚至將不銹鋼爐碴淡化成回填物,而不說是廢棄物;農業局對於該農地適不適合耕作不表示意見,只表示作物重金屬含量低於標準;明明知道爐碴為妨害農業生產的有害物質,也知道這場址有許多爐碴,卻裝傻表示「倘」本案土地擅自回填爐碴事實「屬實」,得依區域計畫法限期要求地主恢復農地原狀。

本案農地顯然是不鏽鋼爐碴的非法掩埋場,且非法回填量體龐大,並緊鄰當初超翔公司被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的作業場所,當初應該很容易發現,為何會成漏網之魚?環保局如今的避重就輕,難道是要包庇早期台南縣政府的不作為?


附註:

  1. 〈被不銹鋼爐碴毒死的玉米田可復耕,天理何在?〉,環保團體聯合新聞稿,2020.04.01。
  2. 〈臺南市政府回應陳椒華立委、林淑芬立委後壁區玉米田遭不銹鋼爐碴回填記者會〉,臺南市政府新聞稿,2020.04.01。
  3. 爐碴雖然早年允許再利用做為工程填地材料,但應該用於工程,而非用來回填農地,況農委會早年函釋即以「確保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避免地下水或土壤污染」為由,連砂石都不准回填農地,何況爐碴?!因此超翔公司這種無正當工程應用且會戕害農地的再利用行為,等於是以再利用之名,行廢棄之實,不論是依現行廢清法或2017年初廢清法修正通過前的類似判例(高雄旗山農地遭回填中鋼轉爐石),皆應判定為非法回填廢棄物。
  4. . 土污法中對於土壤污染之定義為:「土壤因物質、生物或能量之介入,致改變品質,有影響其正常用途或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虞。」
  • 作者:黃煥彰,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召集人、看守台灣協會理事。
  • 發表日期: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