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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垃圾回收,做得很好嗎? ――反對台東焚化廠啟用的理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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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市清潔隊回收場上看起來像是垃圾的回收物。由於所有回收物都混在一起,分類品質差,每公斤只能變賣0.1塊錢。

近來台東縣府在環保署威脅利誘下,打算花5.2億啟用已停擺十餘年的台東焚化廠。1縣府在七月召開的說明會上表示,若不啟用焚化廠,中央將追回之前補助縣府償還焚化廠興建業者的9.99億元;若啟用焚化廠,環署將加碼補助4.7億元(後來調整為4.2億元),讓這座從未操作過的焚化廠更新升級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預計一年半後啟用。

在說明會上,出席民眾與環團砲聲隆隆,要求加強資源與廚餘回收,反對啟用焚化廠;而縣府則表示,他們在回收工作上已經很努力,但仍有無法回收的垃圾要處理,焚化爐是不得不的必要之惡;而且外縣市焚化廠因為未來幾年陸續要進行更新整建,自顧不暇,台東須有自己的垃圾處理設施;且既然已有興建好的焚化廠,為何放在那裡不用?

台東縣府的論述,其實就是環保署與許多擁焚學者專家的論述。2這些論述乍看下言之成理,其實有許多值得探討之處。首先,我國回收工作真的做得很好嗎?真的已經努力到垃圾中都無什麼回收物了嗎?根據官方統計,我國垃圾回收率在2018年已達60.56%,帳面上很漂亮,但這數字其實灌水虛胖,大有問題。3

如果垃圾回收率真的已經衝得這麼高,比2008年的41.97%還要高18.59%,那麼少掉的垃圾處理量超過每年百萬噸以上,相當於十餘座台東焚化廠,4那西部二十四座焚化廠的垃圾處理壓力必然大減,即使眾焚化廠處理量能日益下滑,仍遠高於帳面上的垃圾處理量,應可檢討有哪幾座焚化廠該除役了,但為何自2015年起反而常常聽聞哪個縣市又開始堆積垃圾,垃圾危機事件頻傳?

再者,根據官方統計,我國資源回收量從2008年的249.7萬噸,增加到2018年的486.4萬噸,十年間增量達236.7萬噸;但這段期間,先有國際原物料價跌影響,後有中國禁收洋垃圾波及,國內回收物價格自2014年中起一直低迷不振(當年我國資源回收量數字為334萬噸),拾荒者與回收商最愛的寶特瓶與廢紙,價格分別跌到這段時間最高點的兩成與五成左右,還有許多無市價的回收物,根本進不了民間回收管道5,其回收量勢必有所下滑。

因此這十年間資源回收量若能增加兩百多萬噸,應該主要來自於各縣市清潔隊的努力成果。然而這段期間官方回收管道的回收量,增量不過30.2萬噸(從2008年的44.64萬噸增加到2018年的74.83萬噸),很難想像在回收市場不景氣情況下,民間回收管道的回收量還可以勇往直前、逐年增加,一點都不受市場景氣影響??這數據是如何做出來的?

再者,廚餘回收量從2012年達到高峰的83.4萬噸後,就逐年下滑,且主要處理方式是餵豬,而非堆肥,畢竟前者可賣錢,而後者不但需要付出處理成本,若操作不當散發異味還會引起民眾抗議,許多地方清潔隊嫌麻煩,根本沒在收不適合豬吃的生廚餘。2018年中國爆發非洲豬瘟,廚餘養豬管道因為防疫考量而縮減,許多原本養豬的廚餘於是轉進焚化爐,更是雪上加霜。2018年廚餘回收量比2012年少了24萬噸。我們送到焚化廠的垃圾中,有將近四成、每天4千多噸的廚餘,相當於十四座台東焚化廠!包括台東縣的垃圾,都有34%的廚餘!我們的垃圾回收,做得好嗎??

要把這些送到焚化廠燒出戴奧辛的廚餘從垃圾中分出來,不是很大問題,許多民眾都有配合意願,而地方政府也能透過隨袋徵收、破袋檢查以及有專人管理的社區回收站等多種措施,即使只拿出其中五成,就可再減少7座台東焚化廠。但關鍵在於廚餘處理設施量能長期不足!如果環保署與各地方政府有把2003年底就訂定的零廢棄政策認真當一回事,怎麼會無視這問題存在?甚至沒編列維護經費而任令既有設施量能下滑?

在民進黨政府上台後,雖然又開始補助與督促地方政府設置廚餘處理設施,但整體進度仍太過緩慢。6如果零廢棄政策與蔡英文總統的循環經濟政策被認真看待,那麼環保署與各縣市政府看到的問題,會是垃圾回收沒做好,廚餘處理設施也不足,而非焚化設施不足,目前該著急、該用力的地方,就是通力合作去擴展廚餘處理設施,同時好好強化資源與廚餘收集體系,而非啟用與擴建焚化廠。

興建好的台東焚化廠,為何放在那裡不用?因為當初規劃錯誤,執行過程有問題,而且如果啟用,環保署與台東縣府還要努力去找更多垃圾來燒7,不利於零廢棄與循環經濟政策的達成,同時會讓原本就令人頭疼的焚化底渣與有害飛灰問題進一步擴大。這不是單從經濟效益就能拍板的決策,而是須從環境與社會長遠利益來考量,主政者不可不慎!

――〉〉焚化本身問題重重 ――反對台東焚化爐啟用的理由之二


附註:
  1. 參見:〈停擺14年 饒慶鈴:台東焚化廠將啟動〉,自由時報,2019.08.14。
  2. 如2019年8月10日在《蘋果日報》上發表的〈垃圾處理不能沒有焚化爐〉一文。
  3. 參見:〈垃圾回收率的故事〉一文,看守台灣協會,2018.01.02。
  4. 根據環保署的環保統計查詢網,2018年垃圾產生量為961萬噸。由於這一兩年廢棄物定義與統計方式有大幅變動,2018年垃圾產生量比前幾年數據(接近八百萬噸)大增150萬噸左右,但事實上垃圾產生量並未大幅增加,畢竟這十年間人口不過增加1.02倍、垃圾產生量不會變化太大。但垃圾產生量統計與定義基準不同,如何估算垃圾處理量減少多少呢?為使比較變得有可能,假設2008年的人均垃圾產生量與2018年人均垃圾產生量1.041公斤/日相當(如果環保署的垃圾源頭減量措施有效的話,人均垃圾產生量應該會逐年下降才對,所以2008年人均垃圾產生量不會低於2018年的人均垃圾產生量),並以這數字乘於2008年期中人口數2299.5萬人,可得到2008年的垃圾產生量至少為873.7萬噸。因此,2008年垃圾處理量為873.7萬噸*(1-41.97%)=507萬噸,2018年垃圾處理量為961萬噸*(1-60.56%)=379.3萬噸,也就是2018年垃圾處理量至少比2008年少127.7萬噸。注意,這十年間資源回收量官方數字增加了兩百多萬噸,理論上垃圾處理量也應減少兩百多萬噸――如果官方數字正確的話。因此這減少的127.7萬噸的垃圾處理量,為基於官方數字的保守估計。
  5. 民間回收管道是指回收物不是透過清潔隊回收,而是透過市場變賣機制,由產源(包括家戶、公寓大廈、機關學校)直接流向回收商或透過拾荒者間接流向回收商的管道。
  6. 至今才補助出去1.8億元,遠不及於環保署答應補助台東縣府啟用焚化廠的4.2億元。
  7. 現在台東縣須焚化處理的垃圾量只有90噸/日,為台東焚化廠設計量能(2個爐子,每爐設計處理容量為150噸/日)的30%。
  •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祕書長。
  • 發表日期:2019年8月16日刊登於《蘋果論壇》。感謝蘋果日報刊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