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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回收率的故事九部曲——實事求是


全面盤點國內欠缺回收處理設施,把資源真正循環利用!

但前述兩個作法,還必須要其他配套,才能有效地把資源循環回經濟體內——就是國內要有相對應的回收處理設施,同時也要具備再生產品的市場,不能老是仰賴中國或其他國家,或者是賣不出去,就乾脆不回收,比如說生廚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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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餘堆肥量自2012年後逐年下滑。

廚餘可製成堆肥,或以厭氧消化法產生沼氣發電,技術均已相當成熟。但由於各縣市政府產製的堆肥,以往都是免費送給農民,所投入成本都仰賴環保署補助,因此自從環保署於2012年停止補助各縣市政府從事廚餘堆肥後,許多地方就乾脆不收了,把這寶貴的資源送到焚化爐燒掉,廚餘堆肥量也逐年下滑至今。

根據環保署2016年統計年報,送到全國各地垃圾焚化廠的垃圾中,平均有37.98%的廚餘,相當於一年有接近5千噸的廚餘被燒掉,成為底渣、二氧化碳、酸雨、PM2.5與戴奧辛的來源,真是暴殄天物的愚蠢作法。而各縣市會如此輕忽廚餘,有眾多複雜原因,包括清潔隊員對廚餘收集與堆肥工作的排拒,認為這是吃力的工作(因為裝滿廚餘的桶子很重,而且可能會有臭味,有時還要把民眾亂丟到廚餘中的塑膠袋等雜質分離開來)、清潔隊人力不足、廚餘收集機具設備不足、處理設施設計不良或操作維護不當而排出異味遭到附近居民抗議、堆肥成品常只能免費贈送給農民而很難賣出去、管理人員認為焚化爐還有餘裕量而乾脆把收來廚餘丟進去比較省事......等等;但從環保署補助歸零與各縣市廚餘堆肥成果逐年下滑的強烈相關性則可看到,財務的資源或誘因之不足,應是其中最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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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峰堆肥場的翻堆機器。

廚餘堆肥的成本,固然不能一直仰賴環保署的補助,但也並不一定全部都得由全國民眾額外拿出一筆垃圾費來支應。其實農委會每年都有編列許多經費,補助農民買肥料,或購買肥料贈送農民;這些錢都可轉為用來購買各縣市政府產出的堆肥。另外,全國有許多污染農地,水庫裡也有許多乾淨淤泥,如能把水庫清出的淤泥,用來取代汙染農地的土壤,然後再以整治經費向各縣市購買廚餘堆肥,施加在這些沒什麼污染、可能也沒什麼養份的淤泥上,那麼農民就可以很快地在這已經變乾淨的農地上生產作物。再來,就是輔導農業縣市建立足夠堆肥設施,吸納各都市的廚餘,讓廚餘堆肥設施成為鼓勵各縣市互相協助處理垃圾的有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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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資源回收場上堆置的彈簧床。

至於那些堆在各縣市政府回收場上賣不出去的塑膠,有的不是因為國內沒有處理設施,而是因為處女料價格低廉,使得業者沒有意願收購,這部份則是前述回收Web3.0以及社區回收站可以解決的;但有一些則是根本沒有處理設施,如PLA薄片塑膠容器,此時就該要求生產者限期生出處理設施,否則禁止使用。PVC這種整個生命周期都有害的塑膠,則是不管有無回收處理設施,應該能禁則禁,能限則限。

還有一些雜項塑膠品,或者彈簧床,環保署也該儘速公告應回收,要求生產者付費,才能使其回收處理管道得到活水滋潤。

垃圾費該漲則漲 拒絕哄騙選票的政治人物

如俗諺所說,我們不能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環保官員能否做好回收,垃圾費絕對是個關鍵。只要他們能提出有效實在的策略,不浮誇浪費,該花多少錢就該給多少錢。比如說,如果大家認同要有普遍的社區回收站,要建立回收Web3.0的機制,那麼每月需要增加14.3元的垃圾費,每個外帶飲料杯需要增加2元的回收服務費。這負擔很重嗎?不重!大家願意負擔嗎?如果不願意負擔的話,那麼我們也不要怪公務員做不好事情。

政府,沒有免費的服務,因為我們的公務員,不是大善人,也不是志工。如果我們希望他們做好事情,就要給他們足夠合理資源。

但民選首長與議員一般沒有認知到這點,只知討好選民,對於需要課稅或增加垃圾費率的事情,通常敬謝不敏。官僚體系對此也相當順服,從來不敢去爭取、挑戰。先不用提前述的垃圾收集體系所需費用,就光是目前我們繳的垃圾費,也無法滿足政府提供的垃圾清除處理服務:台北市雖然採取隨袋徵收方式課徵垃圾費,但專用垃圾袋費率訂得太低,因此其所課徵的垃圾費,只反映了15%的成本,是全國最低,其餘需要透過統籌分配款來支應。這樣挖東牆、補西牆的結果,無法使民眾依其垃圾產出量來負擔垃圾費,造成社會不公;甚至如果政府舉債支應,還要後代子孫為我們來負擔,造成世代不正義。

錢該用在刀口上 拒絕肥貓的浮濫焚化工程

但另一方面,民選首長與議員,對於官僚體系提出的工程解決方案,不管有無必要,通常熱烈歡迎。這時他們考量的是自己的荷包或是樁腳的利益。比如桃園市,明明送到焚化廠燒的垃圾中還有38.64%廚餘,垃圾回收還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而且已有一座設計處理容量達每日1,350噸的焚化廠,已勉強可以應付轄區內需要焚化的垃圾和一般事廢,只要加強廚餘回收(其技術簡單,成本相當低廉),就綽綽有餘;而且鄰近縣市的焚化廠餘裕量也相當多,加上從2017年起,環保署已經擁有調度各地焚化廠餘裕量的權力,垃圾因為焚化廠歲修或發生意外而無處去的情況,將難再發生。在這樣的情況下,桃園市卻還想再花數十億,去蓋一座設計處理容量每日600噸的焚化廠!!把這些錢省下來,要支應桃園市普遍設置社區回收站與多設置幾座簡易堆肥場,應是措措有餘。

結論是,只要把這些不良的政治人物和官僚送去焚化,我們就可以省下許多納稅錢還有垃圾費。台北市只反映15%垃圾清除處理成本的垃圾費,或許有許多是被浮濫花掉了。民選首長和議員要看的是這個:經費有沒有浮濫花掉的現象,如果沒有,垃圾費率該訂多少,就應訂多少。

總歸一句,我們要的是實事求是的治理態度,不需要美麗騙人的口號與指標!這是垃圾回收率這數字告訴我們的故事!

八部曲〈〈——


  •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祕書長。
  • 發表日期: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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