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台灣 Taiwan Watch

關心環境 尊重生命 看守台灣 永續家園

科學家呼籲 PVC等塑膠應標示為有害

2013/04/08 (週一) 17:58

今年(2013年)2月,有一群來自全球各地的科學家提議,某些種類的塑膠應該將之標示為有害。當然,我們一直呼籲全民、政府和企業一起來淘汰的PVC,也被點名了,而且被排在首位。

這篇投在科學期刊《自然》第494期的文章,由兩位加州科學家領銜撰述,他們認為:「如果各國政府將危害最大的幾類塑膠歸類為有害,那麼各國環保機關將有能力恢復受影響棲地和預防危險塑膠碎片在環境中累積。」

據報導,2012年全球總共生產了2億8千萬噸塑膠,雖然有不到一半的量被回收或送到掩埋場,但其餘若沒有在使用中,則多數流落路邊、城市、森林、海灘或海洋中。眾所周知,塑膠很難分解,但一旦分解,則可能會釋出有害甚至有毒的微粒,對野生動物、生態系和人類造成傷害。

因此這群科學家呼籲,那些特別難回收且分解過程中毒害最大的塑膠,包括PVC、PS(保麗龍的材質)、PU(常用於跑道,在炎熱天氣時散發臭味)和PC(常用於運動水壺,甚至用於奶瓶),都應該歸類為有害。這幾類塑膠的單體或單體的原料都是毒性物質(PVC單體為肝癌致癌物氯乙烯,後三者單體為含苯化合物),是石化廠揮發性有機污染物中毒性主要貢獻者者。PVC由於在生產和焚化過程中,都會產生世紀之毒戴奧辛,而戴奧辛(含苯又含氯)的毒性、影響時空範圍(可以飄很遠,又極難分解),都遠非其他含苯毒性物質可比,因此PVC的危害又較其他三類塑膠為高。據報導,這四類有害塑膠約佔所有塑膠產量的30%。

在我國,這些塑膠的廢棄物雖然也是沒有被認定為有害廢棄物,但是《廢棄物清理法》有賦予環保署限制或禁止使用塑膠的權力,也提供可抑制塑膠使用的政策工具。只是環保署對於這些權力的使用太過小心(怕得罪廠商),所以至今只有很有限的限塑政策(包括限制某些公私場所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禁止使用塑膠類免洗餐具以及禁止公家機關餐廳使用免洗餐具),我國的塑膠濫用情形還是很嚴重。

這群科學家的呼籲,再次說明塑膠對環境生態危害的嚴峻情形不容忽視。我國雖然號稱生活廢棄物減量與回收的成效優良,但是我們仍常在路邊、公園裡、農田中、海邊看到飄散一地的塑膠垃圾,這些會不會也是被算在減量成果裡?漂亮的數字並不能確保環境生態安全與人民健康,環保署應該儘速採取更有效的行動,減少、限制、禁止塑膠(尤其是有害塑膠)的使用才是。有些危害性太大的塑膠就予以淘汰,危害性小的塑膠則防止濫用,讓由數百萬年形成的寶貴資源「石油」能夠節省使用,且用在必要的地方。

幾年前環保署預告今年(2013年)要禁用PVC/PVDC家用保鮮膜,至今仍未有任何進一步動作,詢問之下推說還在研究研究。到底是要禁還是不禁?大家正睜大著眼,看環保署到底有沒有魄力;莫要再一次讓人民認為,環保署對既得利益者仍然投鼠忌器,而忘了站在人民這一邊。


資料來源:”Should Common Plastics Be Labeled Toxic?”,IHT Rendezvous,201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