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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環保署新聞稿】PVC不愁沒有安全替代品

2009/03/04 (週三) 00:00

只愁政府不行動 民眾不知情 廠商不安好心

日前環保團體召開記者會,指出3號塑膠PVC的危害,並呼籲政府全面禁用PVC於食品包裝材料與醫療用品、禁止PVC進入焚化爐及汰換PVC水管,而獲得了大眾媒體的關注,環保署也隨後以新聞稿回應環團訴求,略以:

  1. 『有關環保團體要求禁用PVC於食品包裝及醫療用品的建議,因食品容器涉及衛生署主管的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相關法規,醫療用品則更與醫療衛生作業之安全性息息相關,宜由衛生署予以參考評估。』
  2. 「包括PVC等多項塑膠製品,多年來已有回收體系加以回收再生處理,有效減少其進入垃圾焚化廠之數量,且對各縣市的垃圾焚化廠戴奧辛排放皆嚴格加強監控管制。」
  3. 「有鑑於PVC因焚化後會產生戴奧辛,逐漸減少PVC使用量為國際趨勢,環保署已採行多項措施,包括針對PVC容器收取較高的回收清除處理費(每公斤15.38元),並從97年1月起提高容器商品使用PVC附件的回收費率,由原來加重費率30%調整為100%,以經濟誘因的方式引導業者減少PVC之使用,改採其他替代材質。」

針對以上環保署說法,在此一一回應如下:

  1. 在市場上,我們除了看到PVC用於食品包裝外,也看到許多其他較PVC安全的材質用於食品包裝,比如食品容器,PVC實屬少量,大多為PP、PE與PET;又如蛋盒,除PVC外,亦有紙盒存在,PP與PS也都可以製成類似產品,而且盛裝雞蛋應不涉及衛生署主管的衛生標準相關法規;又如生鮮食品上包覆的保鮮膜,則存在著不用保鮮膜的包裝方式,而家庭用的保鮮膜除PVC外,也有PE、PMP材質存在;既然替代材質或替代包裝方式存在,為何環保署不直接禁用?還要把責任推給衛生署?

    至於醫療用品,我們關心的是用於血袋、輸血管、點滴袋、點滴管等軟質PVC產品,這些PVC醫療用品中的塑化劑會直接透過血液與點滴液而直接進入人體,而且多為一次即丟,成為醫療廢棄物焚化爐排放戴奧辛的主要來源。而就我們了解,目前國內約有一半醫院使用的是非PVC材質的安全替代品,可見安全替代品存在,環保署為何不直接禁用?

    要禁用PVC,環保署有充份的法源依據,如廢清法第二十一條:「物品或其包裝、容器有嚴重污染環境之虞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予以公告禁用或限制製造、輸入、販賣、使用。」這是因為PVC產品的生產與廢棄處理(焚化或掩埋),都有嚴重的環境污染(如戴奧辛的排放,或塑化劑溶出而污染河川)。

    又如資再法第十三條:「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指定公私場所限制或禁止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物品、包裝或容器。前項物品、包裝或容器之材質、規格、限制或禁止使用方式,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這賦予環保署更大的空間,來落實預警原則,只要環保署與衛生署可以溝通好。

    以上均賦予環署禁限用物品的權力,以避免某些物品在廢棄後對環境的傷害。在有法源及安全替代品存在下,環署實不應以涉及衛生法規而卸責。

  2. 既然環保署認為PVC可回收,為何不能禁止PVC進入焚化爐?
  3. 目前環保署針對PVC所採取的措施,僅是針對PVC容器,並非PVC所廣泛使用的用途。故再次呼籲,請環保署立即禁止PVC用於食品包裝與血袋、輸血管、點滴袋、點滴管、手套等醫療用品,同時將所有PVC製品公告為應回收項目,並比照PVC容器,適用較高的回收費率。
  4. 環保署未提PVC水管汰換的問題,但在其他新聞報導中,環保署指出:「因其他替代材質延展性都未如PVC佳,故仍無法改變PVC的大量使用。」(聯合晚報,2009/02/25)這並非實情。

    在管路的應用中,PVC的替代材質包括PE、不鏽鋼、鑄鐵、混凝土等。以塑膠管路而言,PE管的耐蝕性、衛生性、耐衝擊性、柔韌性皆較PVC管優良,只是施工方法國內工人較陌生,但國外許多國家,PE管的發展遠優於PVC管,因此只要政府送出明確的訊息,市場就會改變。

    根據我們數年前在網路上找到的一份資料,在歐州,PE管材的使用率為90%,PVC為10%;而在我國剛好反過來,PE管為2%,PVC為98%;連韓國(45%)、馬來西亞(50%)、與新加坡(50%)的PE管使用率都比我國高。

    為了再次確認這市場趨勢,以及避免偏信一家之言,我們再度找到了2007年的一篇貿易報導(大中華黃頁貿易網,2007/04/24, http://www.hiyp.com.tw/mjdka/html/3001.html ):「根據世界各國發展經驗和實踐,近十年來國際上聚乙烯PE管的發展速度明顯快于PVC管。尤其是在室外給水管網領域正在越來越多的應用PE管,而且在不少地區給水管網領域應用PE管的數量已經超過應用PVC管。因為PE管具有衛生性好、利于環境保護、柔韌可熔接使鋪設時方便經濟和使用中安全可靠等優點。」

因此,淘汰PVC水管或其他PVC產品,技術上並不是問題,問題只在於政府(環保署)的決心。環保署廢管處千萬不要再像過去一般,只因為廠商抗議就放棄,而未廣泛向大眾說明PVC的危害,以尋求民意的支持(聯合晚報:「環保署廢管處長何舜琴表示,環保署曾在2006年擬公告禁止使用PVC材質的托盤、包裝盒,但因超商、量販店業者反彈太大,而暫停實施。」);否則等同於向私利投降,棄公益於不顧。

 

◎本文亦摘要刊於中國時報2009年3月6日時論廣場,文章標題為〈PVC不愁沒有安全替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