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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府或公益基金補貼以修護民間老宅之建議



台灣僅存的民間老宅多已傾頹,實在不多了。走到鄉下、農村,每次看到紅磚的ㄇ字形老屋,在客家庄常看到白牆老厝、簷前立著數根圓柱,總是有幾分的感動與唏嘘。偶而可見到老屋內佝僂老者;很羨慕那方便兒童嬉戲、有味道的庭院(稻埕);庭前或有一方池塘,屋後常有一排遮風的竹林;庭院或立著老樹,幾代人住在這裏,如今荒廢中…,荒廢但又不忍心放廢。

以前在台中潭子,曾見那有名的「七星山莊」,多年前(約民國八十九年時),半夜被屋主拆掉半幢,幸靠當時縣政府(彼時廖永來任縣長)堅持,制止拆除這間「古蹟」,再予花錢修復,才保留了下來。常在鄉下、街角,不經意的一瞥,看到一棟老房子,覺得很有民俗、社區興味的,忍不住偷瞄幾眼,看看還有人住在裏面否?紅磚老房子一間間倒了、土角塊厝一間間老毀了,覺得很不忍。不禁想到明朝歸有光所寫「項脊軒志」文內,「…百年老屋,塵泥滲漏……三五之夜,明月半牆,風移影動,珊珊可愛…」,老屋未必不可愛、未必沒價值呢。

近年,台北市政府一直推動建築物拉皮,要美化某些少數醜陋建築物外觀、改善市容,進行所謂「外表拉皮」工程,花了不少錢,效果實在有限。市政府花不少錢整治既有「古蹟」,如台北市北平路口的舊鐵路局廳舍。移往新生公園的林安泰古厝,建築外觀完整,只是樣板;中山北路的、近圓山的、被拆下打包的中山橋(明治橋),已被五馬分屍,回建無望。庫倫街的台北孔廟及周遭,也花了好多億元整修、改建及整理。但若比較挺立於立法院旁的濟南教會,整齊有精神的紅砌磚教堂及其廡房,則仍在使用中,這棟紅磚「老建築」實在平實有趣多了。

指定、設立、修護古蹟,有其法律為依據,但常是老的、死的建築殘體而已,也花費很多經費,政府不如花一些錢來修復及維護既存的「民間老宅」,讓這些老宅繼續存在、挺立及被使用(活化),它們才是活的古蹟,是我們生活空間的一部分。例如松山菸廠、華山建國啤酒廠,經予修復、維護及活用,成為很有趣味的「生活工廠」,另人沉醉其間。

本文不在否定古蹟保護的努力,但建議:對非古蹟等級的民間老宅,也能花一些資源協助維護。若政府經費有限或使用上較有限制,則建議各公益性基金,也能花一些資源來修復及維護既存的「民間老宅」,應是頗有意義的。由於古宅仍屬私人擁有(或許仍有人住在裏面),會涉及對私人的捐補助課題,但這不是不可解決的。對於公益性基金會,因非屬公務經費,其使用可更有彈性。

另者,古蹟是少數的、特定的及昂貴的,而對民間老宅的照顧,則可是普遍的、生活化的、不必是高單價的(政府及民間各出一些錢,共同來維護)。全面的維護民間老宅,有其社會性、文化性,也有其經濟性及福利照顧的功能,爰提此倡議。

本文簡版 刊載於11月12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 作者:金心/看守台灣協會會員。
  • 發表日期: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