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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何去何從?

目前國內政府單位對垃圾的問題,仍然沿用長久以來的「處理」觀念,在大量的垃圾產生後,想盡辦法把這些垃圾「處理」掉;其辦法不外乎自古以來的掩埋,及十九世紀的焚化技術。這種末端處理的方式,隨著垃圾量逐年增加,而處理設施也理所當然地相應擴增;因此不僅垃圾量隨著經濟成長、消費提高而漫無限制的增加,而政府單位也為因應與日劇增的垃圾量,而疲於擴建處理設施。更不幸的是,台灣地狹人稠,所謂適當的掩埋場所和焚化爐的建廠地點,已無處可尋;常常為了掩埋場和焚化爐的場址,而引發民眾的示威抗議,演變成流血衝突。

以台北市為例,其實市府有關單位每日面對迎面而來的三千多噸的垃圾,以其「處理」的思考模式,費盡心思去消滅這三千多噸的垃圾大軍,必然是「整軍經武」。如此處理設施隨著垃圾量水漲船高的現象,將造成政府單位永無寧日的惡夢,更不會去考慮消滅這些垃圾妖魔後,是否會產生其它的二次公害了。

處在廿世紀的台灣,為追求經濟發展,趕上現代的生活腳步,我們臣服於大量消費的大纛下,於是國家極盡所能的開發資源,資本家大量的生產,再配合酷炫的廣告,小老百姓也就如中蠱似的追趕潮流,如潮似浪的垃圾和廢棄物自然就如影隨形,常伴你我身旁了。於是在1970年代晚期和1980年代初期發生了很多垃圾戰爭,垃圾到處流竄。政府為解決燃眉之急,於1986年行政院科技會議上,制定廢棄物處理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的政策,把垃圾焚化處理列為中長程垃圾處理的方法。環保署遂於1990年研訂「台灣地區垃圾資源回收廠興建計畫」,計畫興建公有民營或公有公營大型垃圾焚化爐21座,制定了用焚化方式來解決的政策。於是除了21座大型的公營焚化廠外,又鼓勵公民營設立15座大型垃圾焚化廠及小型社區焚化爐,再加上已有的38座醫療廢棄物焚化爐和160多座事業廢棄物焚化爐,到了2003年所有大型焚化爐全數完工營運後,全台灣大型焚化爐的設計容量將達30,300公噸/日,以1997年和1998年的有效容量平均為80.10%來算,則每天可焚化24,270公噸的垃圾,台灣將成為全世界最高垃圾焚化率(90%)的國家。

我們不妨「以鄰為鑑」;過去台灣大部份興建焚化爐的計劃書,都會放上日本的焚化爐照片,以示焚化爐建在人口稠密的地方並沒有問題;更會花費鉅款招待相關人士到日本參觀焚化爐。可是卻沒有告訴民眾,日本目前為全球第二高的垃圾焚化率(74%)的國家,但卻有全世界最高的垃圾焚化爐的戴奧辛排放量(佔全球排放量的50%)。1999年,日本為解決超高的戴奧辛排放量所造成的嚴重環境及健康的傷害,設立了戴奧辛減量對策會議,設定減量90%;這會議的主持人為日本首相。由此可知其事態的嚴重及日本當局的重視。反觀我們國內,不僅未能重視焚化爐戴奧辛的問題,更無任何的對策。甚至對戴奧辛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和健康風險,竟沒有任何的調查報告,或是有調查而不敢公告週知? 事實上,我們的環境污染和健康傷害,不會比日本輕微,但是政府對處理污染事件的態度與對策,卻有非常大的差異。我們的官員仍在奉行「不知就是安全」的駝鳥或愚民心態,事業污染的管制、環境污染狀況的公告、污染事件對人民健康的評估及告知、可能受害民眾的健康檢查及追蹤、食物及食品污染的調查和管制、污染地點的清除復原、…………..這些事情似乎都非政府的業務範圍;而民眾繳了稅後,是否還要訴之於自力救濟?

焚化爐正是一頭二十世紀的怪獸,當它運轉後,不單單必需有足夠的垃圾來餵飽它;因為目前不管是公有公營、公有私營或私有私營的大小型垃圾焚化爐,就是沒有足夠的簽約垃圾量進廠焚燒,民眾還是要支付簽約垃圾量的處理費給經營者;大型焚化廠一經核准興建,此保證垃圾量的收入可長達二十年。目前已有多處完工的焚化爐,由於過去高估垃圾量,而陷於進廠垃圾量不足的窘境。財務沉重的負擔,將會造成有關單位財政的困窘,也會加重民眾的稅負。

而更要注意的是,這頭怪獸並非餵飽後就會和我們相安無事;而是它所產生的廢棄物將污染環境和危害健康。近的像日本,由百位女律師和學者組成的「戴奧辛環境荷爾蒙對策國民會議」,在他們向日本政府提出的三次『戴奧辛類緊急對策建言』中,列出很多相關的嚴重污染和健康危害的調查報告。遠的像美國,美國環保署在今年(2000年)5月公佈的「戴奧辛再評估」報告中,特別提到戴奧辛的致癌風險值比1994年的發現高出十倍,會影響孩童的學習能力、甲狀腺功能和肝功能,對人類的發育和生殖能力、免疫系統和新陳代謝系統有負面的影響。而環境中戴奧辛和汞的最大來源為焚化爐。

除了焚化爐外,難到垃圾就無解了嗎?正當國內垃圾大戰進行的如火如荼之際,國際上正興起另一波環境運動的熱潮,也就是垃圾管理。所謂垃圾管理,就是在垃圾產生之前,以避免垃圾產生的行動和方案,來減少最後送到掩埋場或焚化爐的垃圾量。最終的目標就是達到完全沒有要掩埋或焚化的垃圾,也就是已有許多國家的城市(像澳洲的坎培拉、紐西蘭的基督城、美國的西雅圖等等)在推行的零垃圾方案(Zero Waste Program)。讓我們好好地面對我們每天產生的垃圾:把有機的東西放入固定的容器,以備收集後作成堆肥,回歸自然;可以回收再生的紙張和紙器、金屬品、塑膠製品、玻璃製品等收集起來,送到再生工廠回復為原料;有毒物質及其容器回收處理,像農藥、殺蟲劑、揮發性溶劑等;其他的東西也就所剩無幾。這些所剩無幾的東西,要求使用的廠商改變設計或材質以便可以回收或可作堆肥;那麼就沒有任何剩下的東西須要掩埋或焚化。所以掩埋場的壽命就可以加長,而其氣味也就不會令人掩鼻厭惡;到最後也就不須要掩埋場了。

垃圾問題不是政治問題,更不是科技問題,所以我們無法用政治的手段和回饋金的方式來解決,也不必要靠高科技。事實上,垃圾問題純粹是社會問題,由於大量消費和拋棄式文化而產生的。社會問題沒有終南捷徑可循,必得用社會的手段才能解決。最根本之處就是自己解決自己所產生的問題,減量、重複使用、回收再生是不二法門;而另類經濟觀的型塑和消費文化的變革,就得從教育和社區著手。首要之務,就是打破主流的垃圾處理思維,從速建立垃圾管理的觀念。(2000,08,09)

  •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研究中心﹞。
  • 發表日期:200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