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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台灣最後一塊淨土

在工業掛帥、經濟優先的我國,台東,因交通不便而成為台灣島上最後一塊尚無工業污染的淨土。然而,這山明水秀的地方,在政府的不當政策下,現在卻成為焚化爐工業覬覦的對象。

在環保署的「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下,以農業為主、人口不多、且極適合推動垃圾減量、回收再利用與堆肥的台東縣,於90年1月9日與達和公司簽約興建一300噸的焚化爐,後因居民反對而暫時停工。然其於今年4月間悄悄動工,並因場址地下水位過高而超抽地下水。在造成附近的缺水問題後,才驚動了台東市民,並促使台東縣議會於9月14日舉辦了一場「台東應否停建垃圾焚化爐公聽會」。公聽會上,台東縣民與參與的縣議會議員極力要求立刻停建,並立即檢討違約所需賠償的金額。然而主其事的環保署官員與縣長卻無一與會,突顯身為人民公僕的官員對民意的藐視。

該事件另有幾個荒謬現象,首先是環境影響評估。該場址附近青田環繞、流水潺潺,令人心曠神怡。可是如今在土木工程的肆虐下,只見深達數尺的地基湧出了源源不絕的地下水,至今仍未抽乾,並因此造成附近的缺水。而當初環評卻未考慮到此問題,可見其草率。而工程單位與有監工之責的縣府在發現地下水位過高時,未立即停工重做環評,而是欲以「暴力」方式將寶貴的地下水庫抽光,後雖在居民要求下補做環評,可是結果並未造成其處理手段的任何改變。這在水資源日益缺乏的今日,尤為難容。

其二,在居民體認到台東不能蓋、也沒有必要蓋焚化爐,而要求停建之際,只見廠商提出的違約賠償金達7.7億,約佔其總投資金額1/3強,而該焚化爐的興建也不過剛開始。究其原委,才知合約規定除了須償付廠商已投資的金額外,還要賠償廠商未來20年的預期利潤。身為為人民利益把關的官員竟然與廠商簽訂如此的不平等條約,豈不是明顯的有虧職守、圖利廠商?

其實,不論是否山明水秀,焚化爐蓋在哪裡都不對,因為那不僅是個浪費資源、製造污染的產業,且有更經濟可行、永續的替代方案「零垃圾」政策。而焚化爐的問題更不是只有住在焚化爐附近居民才須關心的問題。由焚化爐煙囪所排放的戴奧辛可達1000英里才落下,而持久性的戴奧辛與重金屬更可經食物鏈進入我們身體累積。這些有毒物質對人類健康與環境的危害深遠而廣泛。全民不應漠視我們的公僕一次又一次的魯莽愚行,該是我們齊心聲援那些直接受害的民眾,並努力扭轉這過時不當政策的時候了。

  •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助理研究員﹞。
  • 發表日期:200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