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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榨兩次油的新竹縣垃圾量

目前我國廢棄物的身價已有上漲的趨勢。由於垃圾焚化廠的規劃不當,造成多座焚化廠垃圾量不足,環保署開放垃圾焚化廠代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因應;於是事業廢棄物有遠從北部送到南部焚化廠處理,也查出夾帶有害廢棄物的案例。更離譜的是,新竹縣的垃圾量竟被用來規劃興建已完工運轉的新竹市焚化廠及興建中的新竹縣焚化廠,據此要求環保署補助建設工程款;而環保署竟也睜隻眼閉隻眼的核准補助。造成新竹縣的垃圾量被利用了兩次,而浪費老百姓納稅的血汗錢。

環保署於79年的《台灣地區垃圾清理業務民營化先期規劃》的第二篇第二冊『新竹垃圾焚化廠先期規劃』中的2.1節「規劃區域概況」的「1. 行政區位」,即 清楚地說明「本規劃區域包括新竹市、竹北市、新豐鄉、湖口鄉及新埔鎮等5鄉鎮市」。依據77年度的統計,清運人口合計466,000人,每日垃圾量435公噸,估計到了95年618,900人,每日垃圾量719公噸,據此算出新竹垃圾焚化廠的規模為900公噸/日。於是新竹市焚化廠於84年4月11日開工,89年8月31日完工,設計處理量900公噸/日。

把77年度的新竹市和新竹縣的轄區分開計算,新竹市清運人口320,000人,垃圾量350公噸/日,而新竹縣該4鄉鎮市清運人口146,000人,垃圾量85公噸/日,到了95年預估新竹市清運人口405,900人,垃圾量507公噸/日,而新竹縣該4鄉鎮市清運人口213,000人,垃圾量212公噸/日。依據環保署92年度《環境保護統計年報》的統計數據,新竹市人口378,000人,每日垃圾清運量344公噸,比77年度的垃圾清運量還少,比預估95年的清運量少了163公噸;而新竹市焚化爐的處理量比該市的垃圾清運量高出556公噸/日。

新竹縣政府在環保署「一縣市一焚化爐」的號招下,91年10月2日簽約在距離新竹市焚化廠不到3公里的竹北興建BOO垃圾焚化廠一座,保證每天交付255公噸垃圾委託焚化處理。依據環保署92年度《環境保護統計年報》的統計數據,新竹縣全縣垃圾清運量也僅有357公噸,全數交付新竹市焚化廠處理綽綽有餘,有何必要另起爐灶?為突顯政績或利益?

我們要求環保署不得浪費民脂民膏,重複補助處理相同標的設施;同時也呼籲新任立法委員,負起選民託付,嚴格監督環保署的預算支出,嚴防分贓式的補助,勿隨意揮霍老百姓納稅的血汗錢,或讓後代子孫背負這一代不負責任的重擔。

  •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 發表日期:200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