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無黨籍立委候選人王醒之、基隆市議員陳冠羽與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協同基隆封閉型社區主委一同召開「焚化爐收益說清楚、垃圾處理合理計費」記者會,要求焚化爐代操業者針對基隆市一般生活垃圾公開垃圾處理費成本計價模式,並要求中央環境部至地方環保局負起督導之責,對不合理收費進行改正。
垃圾處理費漲幅嚇死人、緩漲不等於不漲
暖悅居社區管委會委員與帝榮富麗社區管委會主任委員都提到,日前管委會收到明年(2024)1月清運業者的關於社區垃圾處理費調漲通知,主因是目前基隆市焚化爐通知將於2024年開始調漲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將從2700元漲到4650元,漲幅高達72%,清運業者因而將成本增加並轉嫁到封閉型社區住戶,十分不公平!
焚化爐為公共造產,成本財務應公開透明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指出,基隆市天外天焚化廠是當年環保署興建,免費移轉給基隆市府、再由基隆市府委外操作的公辦民營焚化廠,日處理容量為每天600噸,每年330天(扣掉一個月歲修)約可處理198,000噸,2022年實際焚化處理量是191524噸,接近滿載。依照市府與操作業者合約,市府保證支付信鼎每年73000噸,每噸操作維護費583元,其餘業者保證自收113,150噸生活垃圾或一般事業廢棄物,但合約中未規範其收費費率,等於業者免費取得20年的公家垃圾處理設施營運權,其中有三分之二的垃圾雖然自己要去找,但獲利全部歸己,即使因為市場供需不平衡導致的漲價,也全部歸私,而非回饋當初出錢蓋了這座焚化廠的公部門,這是第一點不合理之處。
謝和霖也批評,基隆廠代操業者的操作維護費用一點都不透明!雖然無從判斷其給市府的每噸操作維護費583元是否有合理反映其操作維護成本,還是業者當初刻意以低於成本的合約價低價搶標,再抬高自收垃圾的處理費來獲取利潤,但從幾個縣市政府二十年前依照環保署於1997年提出的第二個焚化廠興建計畫(「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招商設置的焚化廠之合約,以及台北市政府對木柵焚化廠的建廠與營運成本估算報告,可一窺操作維護費之合理範疇,大概就是幾百元之譜,可見當初代操業者給基隆市府的合約價,應該接近其認為合理的操作維護成本;如果再考量將近二十年來的通膨效應,頂多就在一千元上下範圍!一千元可能還高估:根據2017年「台東縣焚化廠修繕暨委外營管可行性評估報告」的財務分析,該廠修繕啟用後,營運成本為每噸1396.6元,經營利潤為 57.1 元/噸、售電收入為 841.7 元/噸,因此即使在台東焚化廠閒置了十多年後的新時空背景下,台東縣府應該給付業者的操作維護費仍僅為每噸612元。
如果583元是基隆廠代操業者合理的操作維護費用,那麼再加上應由業者代市府收取的攤提建設費(應納入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灰渣處理費及回饋金後,代操業者自收垃圾的每噸合理焚化處理費應為1900元左右;但是現在竟然要將自收垃圾的焚化處理費,抬高到每噸4500元,簡直是暴利!
依1997年環保署「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招商興建之焚化廠 | 公辦公營焚化廠 | |||||
廠名 | 台東縣廠(BOO) | 竹北廠(BOO) | 苗栗廠(BOT) | 雲林廠(BOO) | 台中烏日(BOT) | 台北木柵廠 |
設計處理容量(噸/日) | 300 | 300 | 500 | 600 | 600(市府提供垃圾)+300(自收事廢) | 1500 |
年保證交付噸數 | 93000 | 93075 | 155125 | 186150 | 186000 | -- |
售電收入抵費前每公噸操作維護費 | 607 | 942 | 474 | 684 | 229 | -- |
每公噸售電收入 | 200 | 250 | 130 | 300 | 100 | -- |
每公噸操作維護費 | 407 | 692 | 344 | 384 | 129 | 658 |
評論 | 其設計處理容量為基隆天外天的二分之一,較小的規模會使得其每噸操作維護費高於基隆廠。 | 偏低價格,可能因為市府允許他們用公家地多蓋一座300噸事業焚化廠 | 設計處理容量為基隆天外天焚化廠的2.5倍,按理來說其規模效應會使得其每噸操作維護費
低於基隆廠。但公家營運效率一般偏低,也會使得其費用偏高。 |
早年簽訂不平等契約,市府應明確表態避免垃圾大戰
基隆市議員陳冠羽表示,天外天焚化爐當年由環保署全額出資23.86億於民國95年興建每日600噸的爐體後移交市府委外營運,但當年卻簽訂對民眾非常不平等的契約內容。查找公開的契約主文,完全沒有規範業者應公開營運成本計算及營收流向,更詭異的是代操業者欲調漲「垃圾進廠處理費」市府環保局卻沒有介入角色,請問全民買單的焚化爐是否已脫離公共造產淪為民間事業的生財工具?如果社區管委會無法承擔調漲後的垃圾處理費,清潔隊現有的隊員、車輛及清運路線能全面承接垃圾清運嗎?環保局應表明對業者欲提高垃圾處理費的立場,避免爆發全市垃圾大戰!
查詢95年至111年的焚化廠營運年報及環保基金預算書,業者17年少給市府約5千多萬設備折舊費!陳冠羽質疑,天外天焚化爐115年年限到期整改建時再度以納稅錢來補貼民間事業,這真的合理嗎?長期垃圾處理費不透明的爭議,環境部民國90年以新聞稿甩鍋,強調廢棄物清除屬地方自治事項中央不介入處理費計算,但基隆市焚化爐卻必須在中央垃圾調度下,每天燃燒超過200噸從雙北市、馬祖、桃園等外縣市垃圾,焚化汙染都留在基隆。若真是地方自治事項,請市府於115年焚化爐年限到期讓外縣市垃圾離開基隆,落實地方自治。
規範焚化爐業者合理營運,環境部不該甩鍋
基隆市無黨籍立法委員候選人王醒之強調,基隆市垃圾處理費「緩漲不等於不漲」,很有可能是「選前暫緩漲,選後繼續漲」。尤其,目前全台各地廢棄物處理成本高度維持「不透明」的狀態,變成操爐業者不合理喊漲、宰割部分市民的武器。不論是廢棄物處理成本每噸多少錢,甚至連使用過去環保署興建發電設施、至2023年高達兩億售電所得的流向不清楚也不知道如何分配,除了焚化爐代操業者應該公開透明回應,環境部與地方政府更不該放棄督導之責。
王醒之要求,各地焚化爐皆是中央政府出資、屬於全民的公共造產,且環境部擁有垃圾處理調度權,不應以「垃圾處理屬地方自治事項」為藉口甩鍋、卸責,任由地方政府與操爐業者訂立不平等合約。就在基隆市府即將簽訂新約的此刻,環境部必須立刻承諾,垃圾處理成本透明公開且嚴謹規範各地垃圾處理合約,保障公共造產與垃圾處理合理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