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8月22日設立的環保署,終於在今年(2023)同樣的日子走入歷史,同時升格為環境部,在此恭喜在環境部服務的公務人員,未來將更有人力與資源來保護環境。
過去三十七年來,環保署總是不斷地受到社會各界批評,也從批評聲中不斷地修正腳步,往前邁進。但環保署在過去數年來的表現(尤指末代署長任內),辜負環保兩字的作為卻是歷年來最多,包括2003年確定的零廢棄政策目標不僅破功,還在環境已經焦頭爛額之際,透過寬鬆甚至漠視公民參與權利的環評,讓大量消耗能資源與產生廢棄物及其他污染排放的經濟活動大幅增加,讓廢棄物成長率還高過經濟成長率,讓事業廢棄物與生活垃圾產量雙雙創新高,總共突破三千萬噸,讓被事業廢棄物排擠的生活垃圾堆在掩埋場上超過70萬噸,更有六百萬噸左右的事業廢棄物無處去而暫置各地,非法處理事件頻傳。
在環境涵容能力已經破表、超載之際還不敢祭出總量管制措施;在環保犯罪猖獗之際,透過曲解、漠視法令的說法維護污染行為人:什麼非法回填爐碴的農地表面受污染土壤不是土壤,是廢棄物,而只有原生土壤受到污染才需要依廢清法46條課予刑責;什麼被非法填埋於中南部農地的廢土石方以及假的「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不是廢棄物,是資源或產品!
在急需主管機關正本清源、把持環保方向之際,卻抱著違反廢清法中廢棄物定義的過時函釋,不把營建剩餘土石方中的B5類至B7類納入廢清法中管制;容許焚化與掩埋等依照零廢棄與循環經濟政策應該要盡量避免的廢棄物處理措施繼續得到《產業創新條例》的獎勵;容許料源不乏廢塑膠的先進焚化爐與SRF專燒爐取得以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計價的發電收入;大力推動與焚化相差無幾的SRF(固體再生燃料)且品質標準相當寬鬆,而非要求這些廢棄物產源採取更嚴謹的、最佳可得的處理技術。
這種種作為,坐實了過去數年的環保署是污染保護署;前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長施能傑在環保署舉辦的末代署慶活動說得沒錯,環保署在末代署長任內「很快發揮使命、協助國家重要政策」,「經濟部應該頒給環保署一等獎章」。這說詞再次證實這幾年的環保署,是為經濟部服務,而非環境生態保護。
希望升格後的環境部,能痛改前非,揚棄這些維護污染行為人的行為,好好保護環境,不要面對重大開發案與褐色經濟大戶時立即成為軟腳蝦,成為各部會中最沒有本位主義、最會忘記本身職責的部會。
也期許環境部儘速整併廢清法與資再法,並融入環團早已提出多時的《資源永續管理法》內容,要為後代與生態的永續性來好好管理資源使用,而非任由資源被無限制消耗、廢棄物被無限制產出,然後再從末端想辦法解決那些褐色經濟下的逐利單位所製造出來的問題。更下下策是無所作為而只是把廢棄物解釋為資源,這就如同把頭埋入砂中的鴕鳥,只是裝作沒問題,而非解決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