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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如此嚇人的環說書 台積電消受得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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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管理局
中科二期擴建案的基地位置。

高耗能高耗水 中部空品供水改善難度大增

為台積電量身訂製的中科二期擴建案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環評「背書」過程。這個座落在台中高爾夫球場、佔地89.75公頃的擴建案,需要用電925MW,負責掌管能源政策的能源局,一句「本案為政府高科技政策,本局原則支持」輕輕帶過,畢竟這是護國群山之首台積電要用的電,全力以赴提供就對了,那管這樣的用電量,接近台中火力發電廠兩個機組,相當於夏季電力負載的百分之三;也不管整個國家為了增加那麼一點光電,就已經犧牲多少農地、漁塭與溼地?那管這樣的用電增加,對整個國家轉型為再生能源供電及2050淨零排放目標的達成,帶來了多少難度?

這個擴建案,每日用水量達95,565噸,負責供水的水利署也是一副我準備好了的態度,指出「本案用水計畫業經本署審查原則同意,終期用水量為每日十萬噸,其中9.7萬噸為再生水供應。」看起來都已經用再生水供應,對水資源調度已幾無影響,其實不然!能提出這樣的因應方案的水利署,不愧為找水專家;但他們隱忍不說的是,原本預計台中地區用水量會從2019年的每日141.37萬噸,增加到2026年的每日157.8萬噸,沒想到台積電這每日10萬噸的用水量,就佔掉了這增加量(16.43萬噸)的60.8%,台中地區目前供水能力153.8萬噸/日的百分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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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
近年枯水期降雨量偏少。資料來源:臺灣各區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

更有苦難言的是,一方面產業用水無節制地在增加,另一方面老天越來越不按照慣例賞水,根據水利署報告,我國近年枯水期的降雨量已有偏低趨勢,預估未來,中部地區枯水期降雨量可能減少10%以上。為因應這巨大挑戰,水利署早已想破頭,在台中挖了144口備援用井,規劃每日7.8萬噸的再生水(把福田、水湳及豐原污水廠升級成再生水廠,把民生污水處理成乾淨再生水),想辦法提昇中部地區的供水餘裕,以免2020-2021旱象重演,沒想到台積電這用水量,把這餘裕用掉了,而且還超過;還要想辦法在原本規劃之外,再額外提供1.9萬噸的再生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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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署
依據IPCC第五次評估報告(AR5)模擬2036-2065年台灣降雨情勢變化趨勢。資料來源:臺灣各區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

以9.7萬噸的再生水供應台積電,明顯指出台中地區供水緊繃的現況;而根據台中水利局的說法,這些再生水原本是要節省產業自來水用量,讓民生用水供應可以多一點彈性;但這樣的效益,將隨著台積電新廠的橫空出世而不復存在。2

何況,在地環保人士張豐年醫師指出,即使是豐水期,上游鯉魚潭水庫呈滿溢狀態時,下游「后里圳仍照樣供水不足,致農民出現搶水糾紛。」這表示台中地區當務之急是要用水總量管制,一面削減用水、一面增加供水,以提昇面對乾旱危機時的韌性;但政府目前作為卻是在削減我們面對極端氣候的韌性,把所有可得資源要用到極致。

廢棄物去向規劃荒唐 撰寫者活在平行時空

用水、用電都由國家不顧一切地掛保證提供,台積電只要負責出錢就好;應由污染者自行負責清除處理的廢棄物,總該好好規劃了吧?!沒想到打開這本以產業資優生為關照對象的國家級園區擴建案環說書中,會看到內容如此誇張、水準如此低劣地嚇人的評估規劃文字,撰寫者好像與我們是活在平行時空般,八股地提出了一些內容根本不符合實情、明顯有問題的數字,可見開發單位根本沒有品質把關,對廢棄物何去何從及其環境負擔,不屑一顧!這本環說書的內容到底有多少可信之處,更令人起疑!

而且這還非我們第一次看到,上次看到的也是科學園區管理局的傑作:為台積電二奈米廠量身打造的竹科(寶山用地)二期擴建案。第二次看到,實在令人忍無可忍,因此提筆撻伐!

到底是什麼問題要讓人氣得先罵一頓再說?首先來看一下開發單位中科管理局在這本環說書中提出的兩個數據,這是等下要討論問題的基礎。他們說,這個園區產生的廢棄物中,無法再利用的一般事業廢棄物每日約有110.9噸,有害事業廢棄物則是每日93噸。

須知,光是這個一般事業廢棄物的產量,就已相當於人口二十幾萬的城市的垃圾產量(不包括回收物),對於截至去年底已有3.5萬噸垃圾堆在掩埋場上,市內三座焚化廠滿載操作還無法完全處理掉轄內廢棄物、本身左支右絀而無能力協助鄰近的南投處理垃圾的台中市而言,會是個相當頭痛的問題。而面對事業廢棄物去化不良、到處流竄的亂象,近年經濟部不僅跟在豐鋼集團腳步之後,以BOT模式在彰濱招商設置一座事業廢棄物焚化廠,更到處找地設置固態再生燃料(SRF)處理設施,因為「工業廢棄物多到燒不完」。3但這些新增的處理設施,都尚未正式運轉,整體廢棄物處理量能仍處於緊繃狀態。

然而,開發單位竟然在描述完該園區廢棄物產生情形後,說「統計台中市及彰化縣事業廢棄物處理機構餘裕量(如表 7.1.10-2),目前台中市尚餘約 3,698.26 公噸/日,彰化縣尚餘約 8,349.91 公噸/日,評估可協助處理本計畫新增之事業廢棄物量。」如果有這麼龐大的處理量能閒置在那裡,台中與南投還會需要把垃圾堆在掩埋場上嗎?彰濱還會有民間業者與官方陸續來設焚化廠嗎?難道他們會投資已供過於求的市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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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資料來源:「中部科學園區台中園區擴建二期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

台積電轉型為營建業?還產出底渣?

說不定,科學園區管理局就是有辦法利用高科技,找出別人無法發現的事實。仔細一看表7.1.10-2,排名第一的總茂環保,每日1,500噸的許可量中,竟然有八成五(1,282.32噸/日)閒置在那裡,這有可能嗎?上網一查,這家收受的是營建混合物,請問台積電正常營運時會產生營建混合物嗎?營建廢棄物也是到處亂跑的事廢大宗,總茂生意會那麼差麼?還是這餘裕量指的是還沒跟台積電簽約的量?全國各地的廢棄物處理設施聽到大名鼎鼎的台積電,不管處理廠有多滿載,不管許可證上能不能收受台積電產生的廢棄物種類,也要把量空出來雙手奉上?

除了總茂外,還有一家也是收受營建混合物的溪尾科技也上了榜,餘裕量更是高達許可量的九成三(969.7噸/日),原來營建混合物並沒有處理量能不足的問題,都是營建業者為了省錢不把廢棄物送給合法業者嗎?還是其實因為他們分類出來的廢塑膠沒有地方去,就乾脆不收了呢?但這跟台積電的廢棄物有何關聯?難道台積電想把廢棄物混到營建混合物當中,節省廢棄物處理成本以提昇產業競爭力?即使台積電正常營運階段可能偶爾也會有敲敲打打的行為而產生營建混合物,但也是非常態,頻率不會高,量不會太大,並非評估重點,可以把非常態廢棄物的去化管道處理量能拿來濫竽充數嗎?

再往下看,一個熟悉的名字出現,叫做旭遠,雖然其餘裕量沒有總茂那麼誇張,但這是一家承接縣市焚化廠所產生底渣的處理機構,它又跟台積電何干呢?要把污泥混到底渣中?而且還不只旭遠這一家名列台積電擦屁股榜,上榜的底渣處理機構還有全精英及榮寶,到底這是怎麼一回事?

再往下看,操作台中市烏日廠的倫鼎公司也出現了。這家雖然名正言順可以收受台積電產生的可燃性一般事業廢棄物,但等等,這焚化廠的餘裕量竟然高達九成二(830.54噸/日),難道它歲修停擺,要等台積電新廠蓋好才配合運轉嗎?但是我們查環保署的焚化廠營運管理資訊系統,該廠八月時還每天燒了799.30噸的垃圾;九月的焚化量則達到每日820噸,一點也沒有閒置九成二的事實!開發單位是不是公然造假,環保署是不是應依環評法二十條,對於有偽造文書的嫌疑人,移送檢調偵辦?

達闊友力和漢杞這兩家收受感染性廢棄物的業者,也上了榜;或許台積電會有一些為防範疫情而產生的感染性廢棄物,但產生量應該也很小,希望把這兩家拉上榜不是為了濫竽充數。

但開發單位不是應該去調查台積電既有生產廠的廢棄物種類、代碼、產生數量,然後推估這新廠的產生量,再個別羅列出來,據此規劃其未來的可能去處,再評估那些可收受台積電廢棄物的處理廠量能?但在這本環說書裡,你無法得知這每日110.9噸的一般事業廢棄物、每日93噸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含有哪些種類?各類數量多少?規劃送到哪幾家處理廠?其餘裕量能各是多少?沒有!只有一些籠統、可笑的數據!

可悲的是,這麼誇張的數據,在兩次的初審會議中竟沒有一位環評委員在審查意見中明確指出其內容出了問題,頂多只是旁敲側擊地提出一些問題請開發單位釐清或再詳加規劃;還好環保署廢管處人員於第二次初審時有發現,以書面意見點到為止地指出該數據計算方式不合理,並要求「補充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各項種類及量體,再檢討各類事業廢棄物妥善處理規劃內容。」

審查流於形式,數據擺在電腦裡睡覺,未能防範問題於未然

從環評委員會第二次初審會的結論中,大概可看出他們要開發單位對於無法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應於園區內進行處理、處置,履行廢清法第32條之義務。但即使開發單位做了這樣的承諾,也不表示環評就大功告成;這些廢棄物的種類、數量以及最適處理方式是什麼?大肚山這個區位是否適合建造這些設施?其經濟規模為何?是否須從區外補充廢棄物進來,對整體環境影響為何?處理後會不會有殘渣需要掩埋?園區內控留的一公頃面積能夠埋多久?未來十幾、二十年過去後,該怎麼辦?是不是屆時台積電應該落實他們喊出的零廢棄口號,達不到就停止運作?

如果沒有長遠的評估規劃,就讓本案像竹科(寶山用地)二期擴建案一樣,在完全不了解有那些種類的事業廢棄物及其處理方式的情況下,就讓它通過了;這樣的審查,也難怪我國廢棄物管理的法規制度明明是從頭管到尾,有環評、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審查、還有流向與營運紀錄申報,國家掌握了龐大的數據,卻還是會出現因為供需失衡導致處理費用高漲致廢棄物非法流竄更加惡化的亂象。

環說書應改由環保署委託專業機構製作

再檢討下去,或許還會有問題出現;暫且就先檢討到此!不過,各位看倌,你會覺得這種沒營養的環說書,值得耗費生命去閱讀嗎?值得我們納稅養一些公務員來招開會議審查嗎?環團過去參與環評,常常耗費心力去指正環說書有問題之處,結果開發單位改了改後,環評還是過了,因為環說書還有更多以專業方式隱藏事實真相的地方,環團不見得有能力去挖掘出來!因此,最重要的,開發行為與其他既存經濟活動的整體影響,有無超過環境生態涵容能力?開發行為有無損害無價的珍貴自然資產?社區民眾的生活品質會不會大受干擾?人類與生態健康會不會受到影響?在環說書都不客觀評估這些問題、釐清真相的情況下,這些問題常常無法透過環評委員會的審查得到實質解決或避免!而依據錯誤百出或隱藏事實的環說書所做出的決策與後續的環評監督,會有品質可言嗎?!環說書對於環保決策是多麼重要,而我們國家對於其產出方式卻是多麼地輕忽!

我們一直建議環保署,環說書應該改由開發單位繳費及提供開發計畫內容,由環保署隨機委託合格專業機構,進行有質量、有意義的專業評估,然後把結果與決策建議撰寫出來;製作環說書的專業機構膽敢亂寫,就永久除名!

不過,話說能為此擴建案寫出這麼荒唐內容的顧問公司,正是環保署極力仰賴、專長為廢棄物焚化的環興顧問公司!或許,環保署除了應退回這本環說書以外,自己也該先除名吧!


參考資料:

1臺灣各區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核定本),水利署,2021.08。

2黑水變藍金 台中首例供高科技製程再生水廠開工〉,自立晚報,2022.10.18。

3工業廢棄物多到燒不完 經濟部「SRF機制」拚歸零〉,中央社,2022.07.25。

  •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 發表日期: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