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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北市率先禁一次用塑膠杯 但盼建立配套措施把關替代材質同時強化減量效果

環保署於今年四月公告修訂《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除了要求連鎖的飲料店業、便利商店、速食業、超商應提供手搖飲料、咖啡自帶杯五元差價優惠,同時要求連鎖超商、速食店要有一定比例門市提供循環杯租賃服務之外,並授權各縣市政府提報禁用一次用塑膠杯實施日期。自帶杯五元差價優惠政策一出爐,得到民眾熱情響應,自帶杯情形據說已有大幅提高,只是增幅未明,實際成果有待觀察,不過已令環保界相當振奮。

接續在這近年少見的進步環保政策之後,台北市率全國之先響應環保署政策,提報將於12月1日起全面禁用一次用塑膠杯計畫,並於8月3日獲得環署核定,積極減塑決心令人讚賞,果有首善之都風範,值得肯定。

這些一次用塑膠杯,材質眾多,包括PP、PET、發泡PS及PLA,由於材質分類不易、再生料品質不高,回收行情差,回收商並無收購意願;若被隨意棄置,在無法變賣下也少有人會去撿拾,因此常成為城市髒亂點的要角,若流入海域,則成為海洋生態殺手。環保署雖可透過調高資源回收的相關費率,提高回收商主動收購意願,然而由於這些塑膠杯製造技術門檻不高,製造業者眾多,逃漏繳費情形嚴重,在難以全面監督、查帳又不易下,環保署為免劣幣逐良幣,也不敢輕率調高費率,致回收率長年來低迷不振,據說兩三成左右,環保署也不敢公佈數據。在手搖飲料店一家接一家開,用量逐年增加、回收成效又差的情形下,確實應該成為源頭減量的優先對象。我們呼籲其他縣市應該儘速效法台北市,提報禁用一次用塑膠杯實施日期。

然而,該政策仍有值得注意的瑕疵,因此各縣市在規劃禁用期程時,應同時提出配套措施以為因應。這個瑕疵,在於一次用飲料杯的材質,不只是塑膠杯,也包括含塑淋膜紙杯,可能也有以其他植物纖維製造者。若自帶杯及循環杯政策所帶來的減量效益不夠猛烈,那麼在禁用塑膠杯造成業者紛紛轉用紙杯等替代品的結果下,可能含塑淋膜紙杯用量還是會大增,並讓打著環保之名、卻可能有其他風險的材質進入市場搶環保商機,結果只是讓一次用飲料杯的環境風險從一處轉移到另一處。

含塑淋膜紙杯雖可回收,但其實並不容易。過往回收商雖有收購紙杯、紙餐盒等紙容器,但常把它們跟一般廢紙混在一起送到一般紙廠回收,然而一般廢紙散漿時間只需要二十秒左右,含塑淋膜紙容器卻需要四十分鐘,才能讓紙漿與塑膠淋膜分開,相當耗時耗能!在一般紙廠不會為了少量紙容器而調整散漿時間下,這些含塑淋膜紙容器從散漿槽排出後,大多成為紙渣一部分,被送入紙廠中焚化設施燒掉,得漿率相當低。

2018年起,中國禁止廢紙廢塑膠等洋垃圾進口,讓歐美日等國廉價廢紙流竄全球尋找新出口,國內紙廠在有更多優質廢紙來源下,提高了國內廢紙允收標準,要求回收商不要再把含塑淋膜紙容器混入一般廢紙中,而專門處理含塑淋膜紙容器的處理廠又只有苗栗一家,於是許多運途遙遠的回收商,開始拒收紙容器,連帶資收個體戶以及一些為公寓大廈收垃圾的清除業者也跟著拒收,導致許多紙容器被直接送入焚化廠!但不可否認,也有一部分轉移到清潔隊回收車,分類後被送到苗栗那家專業處理廠,因此廢紙容器產源端回收率雖然降低了,但進到實質處理端的回收率卻提高了。(中國洋垃圾禁令後,國內廢紙回收價格大跌以及回收商不再收購紙容器的情形,讓環保署趕緊協調竹北、台東兩家紙廠各撥出一條產線,協助處理紙容器,但處理規模並不大,主要量能還是集中在苗栗那家專業處理廠。)

但實質回收增加的情形,卻讓環保署不敢笑開懷,因為紙杯同塑膠杯一樣,製造技術門檻不高,業者眾多,逃漏繳費情形嚴重,因此實質回收率增加,在繳費的少,領取補貼卻增加的情形下,紙容器回收基金很快就虧損了。而且廢紙容器散漿時間長,不儘耗時耗能,長時間攪拌也讓紙纖維變短,所得紙漿及塑膠料品質皆不佳,只能用於生產次級品。比起塑膠杯而言,其唯一優點是材質辨識容易,因此若民眾能交由清潔隊回收,最後被分類出來跑到專業處理廠的比例會高一些;但塑膠杯其他的缺點,紙杯也不遑多讓!

更讓人擔憂的是,有些以甘蔗渣等植物纖維做成的類紙容器,號稱可堆肥,卻在表面塗布一層可防水防油的全氟/多氟烷化物。這種簡稱為PFAS的化學物質,會干擾體內賀爾蒙的運作,造成甲狀腺功能低下、引起心血管疾病,降低生育率及造成嬰兒體重減輕,並可能會導致腎癌、睪丸癌與乳癌,且相當難以分解,號稱永久化學物質,會在環境與食物鏈中累積濃縮,代代相傳。這在歐美已經透過堆肥污染農田,對環境影響令人憂懼!相對地,也有業者號稱已開發出食品級塗層的無塑淋膜紙杯,利用分子迷宮的方式,讓水於八小時內無法接觸到紙纖維,但其成本高,目前只外銷,國內尚無福享受!

因此制定政策的環保署與負責執行政策的各縣市政府,在禁用一次用塑膠杯後,若無建立嚴謹把關機制,可能導致這些塗布PFAS的無塑淋膜植纖杯跟著含塑淋膜紙杯一起水漲船高,讓環保成效大打折扣。本協會在環保署訂定此作法前的研商會中,即再三表達我們對於這方面的疑慮,但環保署未把這意見反映到公告文字中!

然亡羊補牢猶未晚,希望台北市及未來將跟進的其他縣市政府,能針對這問題提出配套措施,比如對於含塑淋膜紙杯以外的免洗杯,要求在進入市面前須先向環保署取得環保標章,然後至環保局登記,由環保局不定期抽檢;同時提出進一步的獎勵措施,鼓勵原本使用一次用塑膠杯的業者,放棄任何材質免洗杯的使用,只提供自帶杯優惠及循環杯服務。民眾也務必認清,對於終究會變成垃圾的免洗杯,沒有什麼「環保」材質,可重複清洗的飲料杯,才是最好的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