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台灣 Taiwan Watch

關心環境 尊重生命 看守台灣 永續家園

譴責坤輿詐騙暴力集團 詐取掩埋場同意設置文件 暴力對待純樸老農

日期: 
2021/12/29 (週三)
【請大家一起來『挺』龍昇村民】

苗栗縣造橋鄉龍昇村的農民,為了保護家園,免受不當選址、刻意規避環評得到苗栗縣府護航坤輿掩埋場污染,長年來團結抗議阻擋該掩埋場的試運轉。

然而,村民不僅無法透過苗栗縣府取得公平正義,二十年來更備受黑道暴力威脅恐嚇

現在,坤輿公司又取得苗栗縣府試運轉許可,正重金招兵買馬,組織黑衣人,企圖以暴力方式強制驅離在掩埋場聯外道路入口處搭起帳篷日夜守護的居民,並已有居民於2021年12月28日受到坤輿暴力拉扯推擠而受傷純樸的龍昇村民急需您的聲援!

【行動起來,挺龍昇|過好年|保家園,你可以這樣做】
  • 💪寫信灌爆環保署長信箱https://epamail.epa.gov.tw/front/mailboxhome),要求主動撤銷苗栗縣府當年核發給坤輿的掩埋場同意設置文件,讓這些老農可以過個好年,讓他們可以從此安了心。(陳情信範本一範本二
  • 💪寫信灌爆苗栗縣長信箱https://service.miaoli.gov.tw/MessageSubject.aspx),要求對於採取暴力手段而無法好好與居民溝通的坤輿公司,予以譴責並暫緩其試運轉許可。
  • 💪加入雞蛋行動,到抗爭現場陪伴村民、壯聲勢,讓夜以繼日對抗黑衣人的疲憊村民,有喘息的機會。請按我👈
  • 💪連署聲援龍昇村民:歡迎個人、團體來連署,讓政府看到受欺壓的小老百姓如何團結。(團體名單持續依連署時間更新中;個人名單保密,但將適時秀人數)請按我👈
  • 呼籲環保署及總統、行政院長實施總量管制政策:要求對廢棄物產生量、包含用電量的能源用量、還有用水量進行總量管制,並要求廢棄物掩埋量與焚化量要逐年減量!我們要小而美的經濟,不要大開發。
  • 持續關注事態發展,將龍昇村民受欺凌的訊息,轉貼、散佈出去,讓你的朋友們也都來為村民們打氣加油。
【聲援龍昇村民團體】: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惜根台灣協會、看守台灣協會、台南社區大學環境行動小組、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乾淨水行動聯盟、高雄市馬頭山自然人文協會、反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內南社區發展協會、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新北市看守土城愛綠協會、彰化縣二二八關懷協會、桃園護樹聯盟、台灣牛角坡自然人文協會、噪音管制關懷者聯盟、台灣要健婆婆媽媽爸爸協會、高雄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台灣環境輻射走調團、環保聯盟台東分會、台東公民監督聯盟、台灣樹人會、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金城公園綠地保留自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守護藻礁聯盟、南部反空汙聯盟、大龍村反大桃坪土方場自救會、台中太平番仔路自救會、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鴻福社區長照機構、耘林人文生態關懷協會、羅山反垃圾轉運站自救會(公開聲援信)、苑裡掀海風、野薑花公民協會、雙峰草堂銅鑼燒茶屋、彰化醫療界聯盟、荒野保護協會、國立聯合大學學生會 NUUSA、反雙溪水庫聯盟...
詳細聲援團體名單...持續增加中
聲援者給龍昇村鄉親和阿公阿嬤的話

要了解本案來龍去脈,詳見坤輿廢棄物掩埋場爭議大事記反坤輿懶人包監察院 2021年11月17日調查報告 ,以及環團12月29日發出之聲援稿。

如果你務農,而你的農地一旁有個地勢較高的山坡地,位在你的灌溉水源的上方,有人要在這裡蓋一座掩埋場,你的心會安嗎?如果在周遭都是農牧用地的山坡地裡,硬生生出現一塊特殊目的事業用地,要在這個地下水相當豐沛的地方,設一座掩埋場,你的心會安嗎?

如果你到過苗栗縣造橋鄉龍昇村,呼吸了這裡清新的空氣,見了這一片綠油油、讓人心曠神怡的農村景觀,還有那用來灌溉農田、水質純淨的大潭(龍昇湖),一定會對苗栗縣府當年竟然會同意讓人在這個被視為優良農地、被劃為特定農業區的農村裡頭設置掩埋場的決定,感到不可思議!

難道他們沒想到,萬一掩埋場的不透水布破漏,或者下大雨時,淋洗了廢棄物而充滿污染物的雨水溢流出來,流向這些良田還有水潭,那麼這裡不僅沒有了安全的糧食生產環境,我們也失去了食品安全,同時世代在這裡務農、誓言守護祖先留下肥美土地以讓世代子孫安居樂業的老農的卑微願望,也跟著毀了!

這群六七十歲的老農心不安,因此群起抗議,努力了幾年後,原本以為擋下來了,沒想到過了十餘年,又得面對令人憂心的局面!

如今,在環保署不作為,任由苗栗縣府胡作非為下,這詐騙集團坤輿公司重新取得了掩埋場試運轉許可,並以暴力方式驅趕「在掩埋場聯外道路入口處日夜輪班、埋鍋造飯以阻止廢棄物清運車輛進入掩埋場」的老農們,其中還有人受了傷!

平安夜,他們不平安!在大家等著迎接新的一年到來的時刻,他們卻迎來一大片罩頂烏雲!

2002年,坤輿公司向苗栗縣府提出興辦事業計畫,申請設置掩埋場。場址位在龍昇村一塊山坡地,而這塊山坡地下方、離場址三百多公尺處,就是用來灌溉五百多公頃農田的龍昇湖。

場址周遭不是農田就是林地,根本沒有給清運車輛走的路,因此若要在這裡設置掩埋場,勢必得鋪設聯外道路。然而,坤輿的興辦事業計畫裡頭根本沒有規劃聯外道路,目的是為了規避環評。因為當時規定,掩埋場若設在山坡地且開發面積超過兩公頃者,就得實施環評;而若納入這條總長350公尺、寬度約6米左右的聯外道路(坤輿公司宣稱道路面積為1,992平方公尺),則掩埋場開發面積將從1.7957公頃,一舉增加到1.995公頃左右,若再加上聯外道路入口處那棟以租用名義、專供員工辦公與休息的建築物與地磅,勢必超過應實施環評的兩公頃門檻。

然而,當時苗栗縣府在審查這興辦事業計畫書時,竟未質疑若沒有聯外道路、清運車輛如何進出?更不質疑場址所在區位到底適不適宜,就這麼核發了掩埋場同意設置文件。

於是,坤輿開始大興土木起來。

我們可從2000年及2001年的衛星雲圖看到,當時還沒有這條聯外道路;但在2003-2004年的衛星雲圖,這條聯外道路已經與掩埋場一樣清晰可見,顯然是專供掩埋場使用的道路。

原以為要蓋高爾夫球場的當地民眾恍然大悟,開始抗議,質疑為何沒有納入聯外道路,質疑掩埋場放流水可能會污染附近農田與水源。

然而,當時苗栗縣府竟然說這條聯外道路非屬掩埋場認定之範圍,不用納入興辦事業計畫書;掩埋場污水也不會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一味護航到底的態度,道盡了背後不可告人的利益關係。坤輿在當時苗栗縣府護航下,於2005年取得試運轉許可,並很快完成試運轉,並於2005年底申請處理許可證。

2006年坤輿公司負責人涉嫌透過時苗栗縣議員呂明亮,賄絡當時的苗栗環保局長黃宏昌,被檢調起訴。2008年黃宏昌三審判決七年六個月定讞,然而坤輿行賄案件卻因為行賄事實並未完成(呂明亮詐取坤輿顧問所交付的100萬元賄絡費,並未轉交給黃宏昌),而獲偵結不起訴的判決,在判決書的記載中,坤輿公司的犯意已是事實、行賄的行為也是事實,難道坤輿要說:「我高興給呂明亮100萬元」,以此來辯告嗎?既然如此,呂明亮何來詐欺之罪?

還好縣長改選換人,加上民眾持續抗爭,而包含上述的賄絡案,當時苗栗縣環保局長也因涉及其他賄落案件被檢調偵辦,才使得這個案子被暫緩下來。

而苗栗縣府也一改之前護航態度,要求坤輿將聯外道路納入興辦事業計劃書,讓坤輿一直拿不到處理許可證。

但到2019年8月,坤輿捲土重來,重新提出處理許可證申請;而苗栗縣府剛開始則以這個案子年代久遠,要求重提試運轉計畫。

重提試運轉計畫的坤輿,針對之前倍受質疑的聯外道路,找了一位其土地在掩埋場更裡面的地主,出面指定建築線(建築線為建物與道路之界線,指定後才能蓋房子),證明這條聯外道路不僅是坤輿掩埋場要用,別人也要用,是供「公眾通行」的道路。

然而,這位地主聽說也是坤輿的股東,而他用來指定建築線的土地,雖是建地,但周遭都是農牧用地。真不知道他是何方神聖,可把這樣一塊土地變更為建地。

在看似釐清聯外道路爭議後,苗栗縣府很快地在2020年12月底核發了試運轉許可,讓坤輿就此展開九十天的試運轉。

當地農民群起激憤,在大家都在過新年的時刻,於聯外道路門口搭起帳篷,擺了混凝土塊,日夜輪班,阻擋清運車輛進入掩埋場。這強力的抗議手段,讓坤輿無法順利進行試運轉,而於2021年2月中旬提出展延;而在輿論聲援以及議會韃伐下,苗栗縣府於是在今年3月初廢止了坤輿試運轉許可,卻未提出可讓坤輿信服的理由。

於是坤輿以違反比例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為由,向環保署提起訴願。

而環保署雖然了解本案來龍去脈,卻只根據苗栗縣府行政處分書內容及坤輿說詞,以法匠姿態於今年九月撤銷了苗栗縣府的行政處分,要求於兩個月內另為適法之處分(「處分」也就是「決定」的法律用語)。

雖環保署有提點苗栗縣府重作行政處分時,應考量這二十年期間環保法規的更迭,衡量該掩埋場「是否符合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4條及其他環保法規規定」,卻未明確限制其重作決定的內涵。

於是,苗栗縣府於12月24日重作處分,讓坤輿繼續進行剩下三十餘天的試運轉,於是龍昇村民再度無法過個好年!

但這一次,坤輿以自己合法為由,採取比前一年更強勢的態度,不僅事先即由四海幫及顏清標胞弟出面威脅恐嚇,並在居民埋鍋造飯沒幾天後,就派來黑衣人士及推土機強勢驅離。

龍昇村民需要各界的緊急聲援。

我們呼籲苗栗縣長,對於採取暴力手段而無法好好與居民溝通的坤輿公司,應予譴責並暫緩其試運轉許可。

我們也呼籲有責監督苗栗縣府的環保署,應主動撤銷苗栗縣府當年核發給坤輿的掩埋場同意設置文件,讓這些老農可以過個好年,讓他們可以從此安了心。

畢竟,坤輿刻意切割掩埋場聯外道路的開發、刻意以不充分申請文件規避環評,這個不老實的作為,根本沒資格要求國家保護其信賴利益。而這種影響決策結果的重大違規行為,不能讓他們用事後補正的方式,躲過原本就該進行的環評。

而基於不實或不充分的資訊所作的決策,自始就不生效力。因此苗栗縣府更該撤銷的是當年的掩埋場同意設置文件,而不只是2020年底核發的試運轉許可。

然而,苗栗縣府顯然不願意自打嘴巴,沒有道德勇氣否定當年核發同意設置文件的錯誤,因此無法做出真正適法的處分。故請環保署負起上級主管機關的監督職責,主動撤銷坤輿掩埋場的同意設置文件。

請大家一起來聲援,謝謝大家。

最後,我們也要呼籲環保署及總統、行政院長,要對廢棄物產生量、包含用電量的能源用量、還有用水量進行總量管制,並要求廢棄物掩埋量與焚化量要逐年減量!

請建立一個小而美的經濟,我們不要大開發。

也請大家儘量避免製造不必要的垃圾,好好分類回收,盡量減輕我們自己對環境的負擔!否則,台灣現在已經無多少合適場址興設掩埋場,不要等到哪天我們腳下都是焚化爐灰渣,生活在垃圾堆裡,喜歡爬的山都成了灰渣山,就後悔莫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