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台南後壁玉米田遭非法回填不鏽鋼爐碴且土壤受到污染一案,陳椒華委員台南服務處於4月7日會同農委會農試所及台南社大前往採取表土土壤樣本,並分樣由農試所與環檢所檢測土壤重金屬含量,其結果報告已經出爐。六樣本中,有三樣本的鉻、鎳含量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其中鉻超標最多達十來倍;在鉻、鎳超標三樣本中,有一樣本之銅也超標,環檢所則測得另一樣本之鉛超標。其檢測結果彙整如下表。
台南市後壁區疑似鉻污染玉米田土壤王水消化重金屬含量
銅 | 鋅 | 鎘 | 鉻 | 鎳 | 鉛 | 砷 | |||||||||
樣品編號 | 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 200 mg/kg | 600 mg/kg | 5 mg/kg | 250 mg/kg | 200 mg/kg | 500 mg/kg | 60 mg/kg | |||||||
植物生長狀況 | 農試所 | 環檢所 | 農試所 | 環檢所 | 農試所 | 環檢所 | 農試所 | 環檢所 | 農試所 | 環檢所 | 農試所 | 環檢所 | 農試所 | 環檢所 | |
1 | 無植物 | 133 | 180 | 70 | 86.1 | ND | ND | 1751 | 2110 | 509 | 471 | 15 | 18.4 | NA | 4.6 |
2 | 生長較正常 | 11 | 13.9 | 62 | 65.1 | ND | 0.43 | 60 | 87.5 | 30 | 41.1 | 18 | 18.7 | NA | 11.2 |
3 | 生長不良 | 10 | 16.5 | 62 | 67.4 | ND | 0.49 | 100 | 189 | 50 | 44 | 16 | 43.6 | NA | 10.7 |
4 | 無植物 | 130 | 170 | 69 | 82.6 | ND | 0.07 | 1274 | 1840 | 381 | 244 | 16 | 1520 | NA | 5.12 |
5 | 生長較正常 | 15 | 14.7 | 58 | 53.5 | ND | 0.16 | 120 | 73 | 63 | 35.8 | 13 | 16 | NA | 6.06 |
6 | 無植物 | 258 | 201 | 84 | 94.3 | ND | ND | 3220 | 2500 | 869 | 382 | 14 | 282 | NA | 2.28 |
在台南社大、看守台灣協會等環保團體與立委陳椒華、林淑芬於4月1日、4月27日接連召開記者會痛批環保署與台南市府未依法行政以來,中央環保署與地方台南環保局,皆未針對厚達30-40公分的表土進行採樣,絕口不提表土有受污染情形,台南市府並稱本場址不符土壤污染場址公告標準,環保署則答稱這表土是廢棄物!為何在無科學依據佐證下,可直接把面積達五公頃、數量達1.5-2萬立方、需要一千多輛大砂石車才能載走的表土全視是廢棄物?如今檢測結果出爐,並非所有土壤都有污染,難道環保署與台南市府要把乾淨土壤也當成廢棄物,直接刨除掉?
對於疑似污染土壤,環保單位應依法進行採樣、檢測,了解污染情形及範圍,然而上述檢測結果反由立委與環團體請託農試所採樣,分樣由農試所與環檢所分別進行檢測,而非環保單位主動依法主動去取得,實是國家悲哀。
如今檢測結果出爐,證實有土壤受到爐碴污染,環保署長張子敬與台南市長黃偉哲是要讓下屬趕快依法採樣檢測,並將之公告為土壤污染場址,還是要繼續護航非法?環保署身為中央環保主管機關,有督導地方政府依法行政之責,如今反而和地方政府沆瀣一氣,企圖護航非法,可改名污染保護署了!
台南市府只把爐碴下面的原生土壤視為土壤,然後說土壤檢測沒問題,對於有不銹鋼爐石粉混在其中的耕作層土壤(表土)卻不進行採樣;3月23日市政府說農地可以正常使用,4月1日我們召開記者會質疑台南市府為何刻意迴避檢測受到污染的表土,結果環保署土基會立場也跟台南市府一致,並在4月11日的協調會與之後的電訪上說那些表土是廢棄物。4月27日我們召開記者會批評此點,台南市政府於當日也發布新聞稿1回應;我們在此也針對市府回應再度提出批判,並整理如後表。有趣的是,台南市政府開始把表土稱為「非農用土壤」,還是不願說它是「污染土壤」(精準一點是有部份受到污染的土壤)。請問,這農地上的土壤,本來就是為了農用,只是因為受到爐碴污染,以致有部份長不出玉米,但也有部份玉米長得好好的,憑什麼說它是「非農用土壤」?台南環保局應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予以整治,而非指稱其為「非農用土壤」。
另外,台南市府終於認識到這塊農地目前有部份不適農業生長耕作,不再提可正常使用,而要求休耕;但其理由是土壤檢測pH值達9.21,還是不提土壤重金屬含量有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的情形;而PH值並不在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的項目中。其口口聲聲說本於風險控管及預警原則而採取這措施,卻不敢去採樣檢測土壤重金屬含量,堂堂正正地依土污法要求休耕,有法給你用卻不敢用,這是何故?
我們呼籲環保署與台南市府不要再玩文字遊戲,土壤受污染就是污染土壤,不要該你們認定「廢棄物」的爐碴,卻只敢說它是「回填物」,需要你檢測判定並要求污染整治的「污染土壤」,卻說它是「廢棄物」或「非農用土壤」,這到底是何居心?!請誠實依法行政,儘速會同檢調入場採樣調查表土污染情形,依法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並劃設污染管制區,不要再東掰西掰了!
我們對於台南市政府4月27日新聞稿內容的質疑
項次 | 台南市府回應 | 環團批判 |
一 | 本案針對玉米田原生土壤、民井、地表水及爐碴石粒均以環保署公告的標準檢驗方法進行分析檢測,檢測數據結果皆低於相關標準。市府環保局表示因原生土壤檢測值並未超過土壤污染相關標準,不符土壤污染場址公告標準,按照現有法令規定,未符合逕行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之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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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案因農地現有爐碴存在,測量該地土壤檢測pH值達9.21,有未適農業生長耕作情形,市府本於風險控管及預警原則,兼考量檢調單位刻正進行偵查,為保全證據以利檢調單位追查釐清責任歸屬,故市府農業局將要求本址地主暫時休耕,禁止糧食作物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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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關農地休耕補償費用,市府環保局表示目前環保署同意暫由土污基金支應,日後如地檢署偵查確認行為人後,要求行為人清除爐碴並追償農地補償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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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市府後續將全力配合地檢署偵辦,依偵辦結果要求行為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負清理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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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市府農業局認為現階段最重要的是優先要求地主休耕,爐碴未移除前市府環保局也會於場址周界外進行環境監測。市府對於民眾食安議題及環境保護的立場採嚴格標準,對於非農用土壤種植農作物,以嚴謹立場處理,並持續配合地檢署偵辦,進行行為人追查及要求清理本址非農用土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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