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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離糧食危機有多近——彰南農地變工廠,工業廢水來澆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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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林精機產業園區預定地。 圖片來源:彰化環保聯盟。

近年來中美貿易大戰,全球產業鏈面臨重組,並引發台商回流潮;過去近一年來中國更在面對香港反送中運動與武漢肺炎時自掘墳墓,讓各國徹底認識中國政府專制虛偽面目,而加快了這股產業鏈重組的腳步,並促使國際關係產生突變;而在武漢肺炎疫情全球肆虐下,許多企業還來不及調整就已不支倒地,全球未來政經面貌極度不穩定;在此同時,全球氣候變遷腳步加快,科學家不斷警告現在已進入氣候緊急狀態,全球各地氣候紊亂所釀起災害層出不窮,比如澳洲森林大火、孟加拉寒流、非洲蝗災,人類生存基礎岌岌可危,部份國家人民已面臨生命威脅。

面對環境與政經體系巨變,躬逢其盛的我們,應該拋開傳統思維,從長計議、整體思考,做出最對得起後代的智慧抉擇。然而,可悲的是我們的政府部門,仍基於傳統思維在面對這場巨變。以迎接回流台商之名,把農地變工業區,放寬環評審查,鬆綁污染管制,完全不思考以後的環境危機,是再多錢也無法解決的。

以二月通過環評初審的中科二林精機為例,這個由彰化縣府擔綱開發單位、背後並得到經濟部大力支持的開發案,想要把352.8公頃的台糖萬興農場,變更為精密機械產業園區。然而這一大片台糖農地,在以農業為主的彰南地區,是西部難得不受工業污染的優良農地,在工業生產已過剩、許多工業區尚有閒置土地,且全球糧食危機蓄勢待發的背景下,有必要再度犧牲農地,豢養會破壞環境的工業巨獸嗎?

然而此屆環評委員是跟著開發怪獸走的,不但不顧土地生態價值,更自詡其環工專業可以預防及減輕污染,好比武漢疫情爆發初期,中國政府對外宣稱疫情可防可控,完全沒有預警思維。比如說,根據該案環評說明書,此園區可能排放的危害性化學物質多達90種;然而環評委員竟允許開發單位拿該園區廢水製成的再生水來澆灌土壤,無視該園區使用化學物質的多樣性!儘管環評委員要求再生水要符合《灌溉用水水質標準》,但如何保證不會含有水質標準項目以外的毒性物質?如果水質那麼好,為何不要求回到製程?幾年前八里污水處理廠的操作單位把未處理污水直接排放大海,被新北市政府發現後開罰1200萬,未來如何保證彰化縣政府委託廢水處理機構,不會把未經處理或不符合水質標準的廢水,拿來直接澆灌土壤,而污染土壤與地下水?

其實《水污法》為避免這種難以管控的行為導致污染,長期以來只開放「畜牧業、動物園、製糖業、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也就是民生污水)」等四種來源的污水,在處理至符合《土壤處理標準》後,方得排放於土壤。也就是說這些污水的產源,不太會使用一些奇怪的毒性物質,所以可放心地容許這些污水製得的再生水用於澆灌,這就是預警原則的展現。然而,2015年底立法通過的《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原是為了鼓勵使用再生水以節省水資源,卻在有意無意間開了漏洞,讓工業界可以「假再生水使用之名,行排放於土壤之實」,這跟「廢棄物假再利用、真廢棄」簡直異曲同工。

這漏洞怎麼來?首先,《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第七條只限定再生水不得供作直接食用及食品業、藥品業之用水,然後把再生水的水質標準、使用限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授權由經濟部來訂定;而後,經濟部在依據該條文訂定的《再生水水質標準及使用遵行辦法》中,容許再生水使用於生活、維護景觀、澆灌、清洗、灑水抑制揚塵、沖廁!其實經濟部制定的再生水水質標準只規範了PH值、濁度、總有機碳、氨氮、餘氯、大腸桿菌群等項目,未規範任何重金屬,顯然其預設廢污水來源不包括工業廢水,卻未明言,母法也沒禁止,於是漏洞大開!

我們並不反對將工業廢水製成再生水,但應回歸工業製程使用,而非拿來澆灌!立法院應儘速亡羊補牢,修正《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第七條,限制工業廢水製得的再生水只能用於工業製程;環保署也應在該案送入環評大會審查時,做出這般限制,否則等於自毀長城!我們更希望環保署能將該案環評退回專案小組,重新審視開發必要性與正當性;在環境與政經局勢快速變遷的時候,我們希望政府高層與各部會能拋棄傳統拼經濟思維,轉而思考如何利用此契機導正經濟發展,使之與環境生態融合。金錢與環境,那個才是我們真正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