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台灣 Taiwan Watch

關心環境 尊重生命 看守台灣 永續家園

呼籲大家一起向環保署發聲,不要一次使用即拋棄的吸管


近期環保署發布從明年七月起部份場所(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和連鎖速食店)內用不得提供塑膠吸管,後年起擴大到所有場所。這項限制令引發社會大眾熱烈討論,紛紛構思各種飲用珍奶的方法,相信創意無限的大家都有各自的替代方法。不過此項禁令除了塑膠吸管,還有一個地方需要大家的關注和行動。

環保署的草案中禁止了塑膠吸管,卻開了「後門」,允許使用「生物可分解材質」和「以紙、竹片、稻穀等為主體再以塑膠塗布的吸管」。首先,生物可分解塑膠需要在一定的環境下堆肥才能分解(環保署的環保標章中對於生物可分解塑膠的驗證標準是在好氧環境中,溫度維持58℃左右,45天後生物分解度在70%以上),如果流落到大海等環境中,會很難分解,同樣會造成海洋生態危害;而且生物可分解塑膠也欠缺回收管道,如果和其他塑膠材質混在一起回收,大大增加篩選困難度,影響塑膠再生料品質。那紙吸管呢?「由紙、竹片、稻穀等為主體再以塑膠塗布」的吸管就和紙餐盒、紙杯一樣,回收後尚需分離紙和塑膠淋膜,回收處理成本不符效益,不受回收業者青睞,大多仍會進入焚化廠。

不論是生物可分解或紙吸管,都是耗費大量資源製造,但僅供一次使用即拋棄的產品;我們認為,需要管制的不只是塑膠製品,而是用完即拋的消費模式。環保署在十年前訂定《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時就已經開了這道後門,導致十幾年來這項命令的規範場所雖不得提供塑膠容器,但可以紙容器替代,依然產生大量垃圾,這次環保署在禁用吸管時又想開後門便宜行事。

現在環保署已經將草案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徵詢公眾意見,因此我們鼓勵大家多多利用向政府發聲的管道,將您的聲音有效傳達給環保署,越多人反映,越能影響政策的形成。您可以複製以下文字,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討論區留言,步驟如下:

  1. 進入草案公告網址:預告「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草案
  2. 登入帳號後,拉到底下的討論區,將以下內容複製貼上(此內容供參考,可自行修正):
  3. 環保署 您好:
    鑑於生物可分解塑膠吸管若流落到土壤和海洋,仍需要很長的時間始能分解;而紙吸管的塑膠淋膜,將增加其回收處理的困難與能源消耗。而且,無論是生物可分解或紙吸管,都是耗費大量資源但僅供一次使用的產品;從資源減量的觀點,需要管制的不只是塑膠製品,而是用完即拋的消費模式。且現在市面上已經有許多可重複使用的替代材質,並非毫無替代方案,強烈希望環保署不要便宜行事開後門,對於所有僅供一次使用即拋棄的吸管,不管其材質為何,都要加以限制,始為上策。

  4. 送出即完成意見陳述。
  5. 感謝大家撥冗留言,除了這個平台,日後環保署召開公聽會時也可以表達意見喔!


參考資料

  1. 有保存期限的塑膠袋? 專家告訴你生物可分解塑膠冷知識,2017.02.13,環境資訊中心。
  2. 環保標章生物可分解塑膠規格標準

  • 作者:陳威霖 / 看守台灣協會 助理研究員。
  • 發表日期: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