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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半期間可以再利用的生廚餘卻要丟去燒,桃園市政府不覺得可惜嗎?


2017年9月16日聯合報一篇新聞<桃市不收生廚餘 市民:帶頭增垃圾量>,新聞中表示從今年6月起桃園市清潔隊不收生廚餘,只收熟廚餘,甚至行文給各社區管委會與里長,要求骨頭、葉菜類、果皮不能放入廚餘桶,只能當作一般垃圾。才在不久前,桃園市才喊著轄內僅一座焚化廠,不堪負荷全桃園逐年攀升的垃圾量,預計興建第2座焚化廠1;另一方面又以既存兩座堆肥場容量有限為由,請民眾將可做堆肥的生廚餘當作一般垃圾,不得已送去焚化。這樣的作法無疑是重重打了自己一巴掌。

既存的焚化廠真的無法負荷垃圾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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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真正垃圾僅達日處理容量57%

欣榮焚化廠是桃園目前唯一一座焚化廠,雖然僅有一座,但真的無法負荷全桃園的垃圾量嗎?我們來看看統計數字。依據環保署2017年統計年報2,2016年桃園市進入焚化廠的垃圾組成中,有38.64%是廚餘。而焚化廠營運統計年報中,2016年桃園市進入焚化廠的垃圾量(含生活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共425,667公噸,一天約1,166公噸,如果扣掉生活廢棄物中38.64%的廚餘,真正需要焚化的垃圾僅有770公噸3,而欣榮焚化廠設計日焚化處理量是1,350噸,根本只需用到約57%的處理容量。桃園市政府竟以既存焚化廠不堪負荷垃圾量為由再興建一座焚化廠(即其規劃興建之「生質能源中心」的熱處理單元,日處理量600公噸/日)。

在大興土木之前,為什麼不先檢視現行垃圾量是否已竭盡所能地降到最低?沒有全面檢討回收工作是否徹底落實前,隨意的興建焚化廠,是有浪費公帑之嫌。反觀沒有啟用境內焚化爐,每年都要將垃圾往外送的雲林縣,已經體認到降低垃圾量之急迫性,於年初大力要求轄內鄉鎮市公所生熟廚餘都要回收,並於近期宣布今年9月起強制將生、熟廚餘分開回收4,相比之下桃園市政府還停留在興建焚化廠就能解決一切問題的思維。

堆肥場容量有限,生廚餘只能當一般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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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生質能源中心
圖片來源:環境資訊中心,<搶設第二座焚化爐桃市「熱處理中心」環評初審過關>,2017年6月15日。

桃園環保局表示,境內只有兩座堆肥場,無法處理全市生廚餘,只能先勉為其難當作一般垃圾,不過沒關係,2020年生質能源中心啟用後就無論什麼廚餘都可以收了。首先,堆肥場的容量真的有限嗎?環保署統計年報顯示,過去幾年桃園市的廚餘堆肥量在2012~2014年每年的廚餘堆肥量都在1萬公噸以上,到了2015年卻驟降到二千公噸左右,去年更是只有一千公噸。如果桃園的堆肥場容量有限,何以2012~2014年可以達到1萬噸以上的堆肥量?不禁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

再來,假設生質能源中心如期在2020年啟用,距離現在看似只有約2.5年時間,可是2.5年被焚化的生廚餘有多少大家知道嗎?我們可以試算一下:根據焚化廠營運統計年報,桃園市去年進入焚化爐的生活廢棄物達374,307公噸,而廚餘佔垃圾量38.64%,等於144,632公噸廚餘。假設這些都是生廚餘且都拿去焚化,2.5年就有361,581公噸的生廚餘被焚化!廚餘中的鹽分,在和澱粉類等有機物質水合的情況下,是焚化產生戴奧辛的元兇之一;即使沒有產生戴奧辛,也會變成溫室氣體與氮氧化物,惡化氣候變遷與空氣品質;但把廚餘拿去堆肥,則可化成肥份滋養土壤――什麼是廚餘最佳的處理方式,其理至明。

生廚餘堆肥有那麼難嗎?以台中石岡堆肥場為例

早在2001年時,環保署還沒開始編列經費補助各縣市設置堆肥場之前,當時台中縣的石岡鄉,即在鄉長大力支持下,以200萬經費,由清潔隊自行研發設置每日4噸小型堆肥場,並自行操作營運,包括發放每戶兩個小桶子收集廚餘;自行研發設計「廚餘車」,讓清潔隊員可以省力地傾倒吃重的廚餘桶以進行攪拌,同時可減少廚餘桶損壞;用堆土機定期攪拌、翻堆;撒木屑、粗糠、黑糖培養菌種並減少臭味;以小壓縮機打空氣促進發酵;接水管把堆肥過程的滲出水拿來噴灑半腐熟堆肥以保持其水份;堆肥成品則分送石岡鄉民,並頗獲好評。十幾年來,環保署也補助全國許多地方設置小型堆肥廠,已累積許多實務經驗,國內外相關技術早已成熟,成本也應更為低廉。(參見以下公視節目「我們的島」的報導:《台灣廚餘日記》,2004.01.19。)

石岡堆肥場的例子證明,只要有心,加上創意,以及一點點經費與些許時間,即可為廚餘找到更佳去路。只要桃園市政府願意,設立幾座簡易自然堆肥場,並不需要多少時間與經費,那麼在生質能源中心完工前這兩年半的大部份時間內,廚餘仍可變成肥料,而非戴奧辛、溫室氣體、氮氧化物、底渣與有害飛灰以及市民健康危害的來源。且廚餘厭氧發酵以產生沼氣發電的技術,雖然也是早已成熟,國外有許多實績,國內也有人在嘗試,但畢竟失敗風險較高,尤其面對國內高鹽、高油脂的廚餘,無法保證兩年半後就一定能成功運轉。若能先行設置一些簡易堆肥場,不僅可避免這兩年半成為空窗期,也可為沼氣發電技術買保險,日後也可協助北部地區其他縣市進行廚餘堆肥。

桃園市曾在2008年被環保署列為廚餘及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評鑑績優縣市之一,如今卻昭告大家在生質能源中心完之前,政府沒有能力處理民眾的生廚餘,對照以往廚餘再利用績優縣市的殊榮顯得格外諷刺。日前才喊著既存焚化廠無法負荷垃圾量,又讓生廚餘進入一般垃圾焚化,不是非常矛盾嗎?


  • 作者:陳威霖/看守台灣協會 助理研究員。
  • 發表日期:2017年9月30日。

附註:

  1. 桃園市政府預計在環保科技園區興建一座生質能源中心,2017年5月2日進行初審:http://e-info.org.tw/node/204607。2017年6月15日環評初審過關:http://e-info.org.tw/node/205585。2017年7月12日環評通過:https://udn.com/news/story/7324/2579385
  2. 環保署106年統計年報。
  3. 105年桃園市焚化廠的進廠量共425,667公噸。其中374,307公噸是生活廢棄物且有38.64%是廚餘,扣掉廚餘後剩425,667-374,307*38.64%=281,035公噸,一天僅770公噸。
  4. 雲林縣強制分收生熟廚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