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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廢棄物流竄、守護環境已經不能再等

日期: 
2016/12/28 (週三)



【環保團體聯合新聞稿】

遏止廢棄物流竄、守護環境已經不能再等

支持林淑芬版廢清法第2-1條 並呼籲廢清法修法本會期應完成三讀!

立法院本會期即將於本週五結束,廢清法的修法草案卻仍在進行協商,眾多民間團體疾聲呼籲身為國會多數的民進黨應儘速排案進行三讀,在野黨也不該再用任何方式杯葛,我們的環境已經不能再等!

今日自由時報曾韋禎記者之偏頗報導,聲稱廢清法本次的修正草案「把可再利用、重新提煉的爐渣與轉爐石都定義為廢棄物」,這是蓄意混淆視聽!本次修法林淑芬版本第二之一條,事業產出物,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論原有性質為何,為廢棄物:

  1. 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已失市場價值,且有棄置或污染環境、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
  2. 違法貯存或利用,有棄置或污染環境之虞者。
  3. 再利用產品未依本法規定使用,有棄置或污染環境之虞者。

廢清法第2-1條的修正,是為了解決中鋼轉爐石、爐渣、底渣、副產石灰等「假產品真棄置」,污染農地、水源區、魚塭等問題,因此新增廢清法2-1條,將前述樣態之產品納入廢清法管理。媒體不該再用似是而非的言論造成恐慌、混淆視聽、阻擾修法!

本次廢清法修正案包含數位委員提案,主要重點有四:

  1. 明確定義何謂廢棄物、避免假利用真廢棄行為氾濫成災。
  2. 要求廢棄物產生源負起被非法清理廢棄物的連帶妥善清理責任。
  3. 提高罰則、遏止非法棄置或再利用行為。
  4. 授權環保署調度垃圾焚化爐餘裕量,以有效運用營運中焚化廠,落實生活垃圾焚化處理順序優於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原則,避免不必要的垃圾危機。

此部廢清法修正案本該在上會期就通過,環保署做為廢清法主管機關也認同此修法,但民進黨團在中鋼壓力下未全力推動該法案,致使其延宕到這個會期,而本會期也即將於本週結束。面對長年危害我國環境、威脅民眾糧食安全的不肖廢棄物棄置行為,做為國會多數黨的民進黨,應立即排案,本會期結束前完成三讀,才是落實環境正義的第一步!


連署聲明團體:看守台灣協會、台南社區大學、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台南市水資源保育聯盟、台南市教育產業公會、台南市教師會、台灣生態學會、台灣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協會/彰化團/高雄團/台北團、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屏東環保聯盟、反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龍崎反歐欣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龍崎反歐欣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聯盟、雲林環保聯盟、雲林淺海養殖協會、耘林藝術人文生態關懷協會、海洋台灣文教基金會、荒野保護協會台南分會、彰化縣醫療界聯盟、草山生態文史聯盟、反國一甲自救會、噪音管制關懷者聯盟、喚醒彰化青年聯盟、中科汙染搜查線、惜根台灣協會、綠色陣線協會、環境法律人協會、中興大學永續學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