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台灣 Taiwan Watch

關心環境 尊重生命 看守台灣 永續家園

歷年行動與成果


為推廣永續理念,看守台灣自成立以來,即集結眾多翻譯志工與資深環保人士的千秋之筆,透過電子報與書刊做為媒介,傳達綠色思潮,以讓更多民眾能共同來認識與關切目前台灣若干迫切的議題,諸如:山坡地的過度開發、熱帶雨林及高山林地的濫伐、高冷農作區的擴張、水質水源水量保護區的破壞、濕地的消失、海洋資源的貧匱、河川的污染、土壤的毒化、高污染性工業的持續擴展、核電廠的興建、野生動物的捕殺……等等。

看守台灣出版品包括《看守台灣季刊》、《台灣現況》,與譯自「看守世界研究中心」(World Watch Institute)的研究報告《看守世界專論》、《維生徵象》,及其年度旗艦報告《世界現況》等。我們也曾與美國環保團體合作,引進《東西的故事》系列影片,同時也翻譯出版法國的知名環保漫畫《毒物星球》。這些書刊各有其特色與定位,但最主要的是希望提供民眾更寬廣的視野,來看待台灣的環境問題。

除了天天在電腦桌前敲打鍵盤,每年提供大眾數十萬字有用的知識與思想外,看守台灣也充份運用有限的時間,實際投入國內大大小小的環保運動,尤其是與廢棄物及毒性物質有關者。儘管資源與人力相當有限,我們仍盡力而為,希望一點一滴都能不辜負來自社會各界的溫暖支持力量。


以下為本協會歷年行動與成果:

2023年度:

1

關注基層回收商與拾荒者因為都市化而被排除的問題:

位於萬華、服務將近200名拾荒者的光耀五金行,因被人檢舉用地不符《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而被北市府要求關廠,案經在地社福團體五角拌披露,聲明要求政府重視照顧回收產業基層以及拾荒者的權益,並修改過時的土地法規,引來社會關注;本協會也從基層回收商在回收體系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同時援引GAIA《從零廢棄到零排放:減廢如何扭轉氣候變遷》報告中提到的拾荒者幫助城市達到零廢棄的案例,以聯合聲明方式予以聲援,並於3月4日應五角拌之邀,到光耀五金行現址參與一場講座,發表短講「都市裡能不能有回收場?回收與都市整潔的兩難?」。之後並撰寫〈光耀拾荒〉一文,透過與五角拌聯合發文的方式,建請台北市修正該自治條例,容許基層回收商存在於住宅區、商業區或住商混合區,並盤點道路等公共空間,以低價出租方式分配給能夠和拾荒者結成資收合作社的基層回收商,解決基層回收商面對都市化排擠的困境。

台北市已慎重回應該文,指出「依照內政部營建署《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市場、高架道路、道路、停車場...等公共設施用地,得申請做為資源回收站。」原來有這辦法,不只為我們的提議提供了合法性與可行性,也讓我們幾年前提出的定點定時、有專人管理的路邊細分類回收亭,提供實現的可能性。我們已建請台北市府能夠主動盤點出可做為資源回收站的公共空間,並參採我們的提議低價出租給能和拾荒者合組合作社的基層回收商;同時也針對此一議題修正《資源永續管理法》草案中關於健全資源回收體系的條文,希望未來給各級回收商的基本盤價也能夠彈性化,因地制宜。

2

呼籲應設置低行情回收物收購中心,打破平板塑膠容器回收困境:

我們於去年透過電訪與親訪,了解回收商與處理商是否願意收受已經細分類好的平板塑膠容器?若不願收受,原因為何?結果發現多數回收商並沒有意願收受,處理商也有諸多顧慮。今年初,我們將去年訪談結果加以彙整,思考可能解方,撰寫成「打破平板塑膠容器回收困境」報告,之後,再評估當前各材質的平板包材(包含平板塑膠容器、泡殼與墊襯)被當成垃圾的數量後,於4月14日召開記者會,公佈我們的研究調查結果:

  • 現行回收體系中幾無回收商「主動收購」平板塑膠容器,因為要把它依材質分出來,同時還要把泡殼與墊襯挑出來,成本太過高昂。

  • 大多數回收商並未針對平板包材規劃貯存空間與設置分類設備,即使環保署參採本協會建議,把泡殼與墊襯納入公告應回收(已於5月19日納管),降低平板包材分類成本(但仍會高過塑膠瓶器的分類成本),但由於回收商取得空間不易,因此除非平板包材補貼價格夠高,否則仍不會有太多回收商會為了收受平板包材而去擴廠。

  • 因此泡殼與墊襯的公告應回收,仍無法完全解決平板包材回收困境,只能疏通那些因為收購清潔隊混收回收物而「被迫收受」平板包材的統包回收商後續的回收處理管道,對於那些將回收物交由民間清除業者的集合住宅,其平板包材的回收管道形同斷肢。故呼籲環保署應與各縣市政府合作,建議低行情回收物收購中心,或者要求生產者建立逆向回收管道,解決此陳痾。

環保署回應,5月將泡殼與墊襯納入公告應回收後,接著將於年底公告平板包材補貼費率(但已確定延到次年春),而且還是要透過補貼費率的調高疏通回收管道。因此本議題後續仍有待觀察。

3

先進焚化及SRF是假綠能議題:

荒野夥伴注意到我們翻譯的《落底毒渣》報告以及對焚化議題的關注,也注意到環保署對焚化的美化,因此辦理線上講座,邀請我們於8/14演講「垃圾焚化發電是綠能、循環經濟??」,聽眾對於以燒塑膠為主的垃圾焚化|SRF竟然能成為再生能源優惠躉購費率及促參法稅賦減免的鼓勵對象,還有焚化底渣的毒性威脅以及再利用的風險,都大為訝異,迴響熱烈,於11/19加辦一場。

期間彰化環保聯盟帶領鹿港鄉親反晶鼎行動也受到社會高度關注,除了彰化的焚化廠數量已經過多、民眾身體健康已大受空汙威脅,承受不起再一座焚化廠的訴求之外,燒污泥、有機溶劑與高熱值廢棄物(如廢塑膠)的晶鼎焚化廠竟能獲得再生能源優惠躉購費率以及促參法稅賦減免,還有桃園三座SRF專燒爐竟然不用環評,也成為眾矢之的。於是在10月19日環團聯合召開記者會,指出燒塑橡膠的SRF是假綠能,但在政府財政鼓勵及寬鬆管制之下,SRF製造廠與先進焚化廠一座接一座,處理量能已經超過需求,未來可能引來不肖業者進口國外廢塑膠製成SRF。

由於本議題大受關注,因此記者會後聯合了台南社大與彰化環盟於10月23日一起拜會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署長深談SRF議題。10月30日陳椒華委員辦公室也打鐵趁熱召開記者會,揭露大里民眾受到一家不肖SRF製造廠污染的情形,找我們一起檢視,再度引發社會關注,於是公視等媒體陸續前來採訪;另外也把SRF列為重點議題的台南社大也邀請我們於11/3南下分享、交流對SRF議題的觀察。為出席這場到台南社大的分享會,而陸續收集更多資料,包括SRF目前管理方式與漏洞,會後並陸續整理了可燃事業廢棄物近年成長情形。

陳椒華委員復於11月14日召開「SRF燒廢棄物發電非綠能 規範不足爭議大」公聽會,要求能源署、環境部檢討;據聞,能源署已對SRF躉購費率展開檢討。另環境部長也主動於11月27日邀請包括我們、台南社大、彰化環盟等團體再談SRF議題,就環境部權責與環團建議,表達將檢討改善的意願。

4

召開記者會訴求全面禁購物用塑膠袋,搭配全面實施隨袋徵收+兩袋合一:

去年協會進行一份關於塑膠袋使用以及政策意向的問卷調查。在累積了1393位受訪者後,於今年八月間統計分析問卷結果,結果發現,有將近九成八民眾支持全面禁用一次用的購物用塑膠袋(但要有配套措施);若全面限用,對於不得免費提供的塑膠袋,近八成接受每個售價2元以上,且有九成三支持塑膠袋收費應使用於垃圾減量措施或垃圾費,而非進入商家口袋。

根據這個結果,我們提出全面禁購物用塑膠袋,搭配全面實施隨袋徵收+兩袋合一的配套措施,於10月23日聯合荒野保護協會、主婦聯盟台中分會(正在協助台中市府推動隨袋徵收政策的社會溝通)、綠色和平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等環保團體召開記者會,訴請環境部正視民意,先於垃圾費徵收辦法中廢除隨水費徵收與按戶徵收兩種方式,規定垃圾費只能採隨量徵收,再於垃圾費計算公式中,納入可視為垃圾清除、處理業務之管理成本一部分的「垃圾管理基本費」,費率由環境部於該徵收辦法中直接指定,使其等同於要用來抑制塑膠袋使用量的數額。如此環境部可透過這管理基本費之費率的訂定,宏觀調控各縣市垃圾費反映成本的比例及民眾使用專用垃圾袋/兩用袋的數量,然後就可全面禁用購物用塑膠袋。

本記者會獲得媒體廣泛報導,但環境部則仍採保守態度回應,表示將「分階段、分對象」漸次限制塑膠袋使用,並將協助縣市實施隨袋徵收,而忘掉自己手中握有鑰匙,可解開造成隨袋徵收推廣卡關的阻礙:縣市政府擔心垃圾費隨袋徵收將使得垃圾費收入減少,反映清除處理成本的比例降低,而垃圾費費率又因民選政治人物政治考量而調整不易。

5

與IPEN合作調查含PFAS食品包材計畫:

本計畫是於去年與IPEN開始合作,調查國內含PFAS食品包材。去年已把收集的食品包材送Arnika檢驗,在等待Anika完成檢驗並產出報告的這段期間,繼續透過相關資訊的調查整理以及問卷、論壇、連署等活動的辦理,提昇民眾意識。包括:

  • 問卷調查:去年底曾進行一份問卷調查,了解民眾對PFAS的認知程度。年初時總共有202人回應,其中有超過2/3的人沒聽過PFAS;在可能含PFAS的日常用品中,民眾最常接觸的前三名是防油紙袋或紙盒、不沾鍋、牙線。如果產品有PFAS,大多數人會找尋替代品。當問到政策意願時,願意參與抵制PFAS的人佔絕大多數。
  • 與IPEN合辦線上研討會:於3月9日與IPEN合辦「PFAS如何侵害我們應有乾淨、健康、和永續環境的人權」研討會,該研討會由IPEN資深科學家Lee Bell主講;本協會代表也作為與談者參加,分享台灣在PFAS這方面的研究、污染以及法規的現況。4月18日與IPEN東南亞分部再度合辦研討會「轉型邁向安全、永續、無毒經濟的未來」,主講者有兩位,分別是Bev Thorpe講路易維爾化學安全憲章,Vito Bounsante講「國際化學品管理策略方針」(SAICM),我們將本次主講的內容整理、消化之後,萃取出一些適合一般社會大眾理解的重點,寫成評論文章:〈轉型成化學安全與永續無毒的經濟〉。
  • 製作議題手冊:從零開始認識PFAS
    • 簡介PFAS化學物質家族
    • 哪些消費性產品可能會用到PFAS
    • 環境中哪裡會有PFAS
    • PFAS對人類健康的風險
    • 世界各國與組織、包括台灣,對PFAS的管制態度
    • 一般民眾能作什麼?簡單檢測PFAS、連署訴求政府加強管制。
  • 跟業者(通路販售商)溝通:Arnika於七月中提供檢測結果,在受驗的八個樣品中有七個驗出PFAS,分別是:頂呱呱的小薯包裝袋、摩斯漢堡的紅豆派包裝袋、Subway的餅乾包裝袋、統一超商7-11賣的JollyTime微波爆米花內裝袋、好市多COSTCO賣的Kirkland微波爆米花內裝袋、苔曙企業製造/Plants使用的植纖餐盒、全聯賣的勤億蛋盒。於是透過公文和Email,告知這七家業者其食品包材被驗出PFAS,希望他們能夠不要再使用此類包材。其中有回應的只有Plants和COSTCO,Plants表示該植纖餐盒只有在綠色飲食活動使用過一次,平日他們是不賣便當;COSTCO只有來詢問檢測方法和檢測結果如何解讀含有PFAS。結論是沒有任何一家做出未來會拒絕使用PFAS的承諾。
  • 發起連署:訴請政府將PFAS全面公告列管為毒性化學物質並予以禁限用:將PFAS用途分成必要用途與非必要用途,非必要用途(如食品包材、化妝品、紡織品、消防泡沫)等全面禁用。
  • 跟官方溝通:問化學署與食藥署對於我們連署問卷中所列訴求的意見,不過都被一些標準官僚話迴避掉了。
  • 審閱國際調查報告的初稿:Arnika於年末完成國際調查報告初稿,經審閱內容並回報發現的錯誤後,這份國際報告已公開發表,本計畫共有17個國家參與、檢測樣本119項,有64項檢測出PFAS(53.8%)。明年1、2月會將這份報告翻譯成繁體中文版。並預計1月底前召開記者會,發佈檢測結果、國際報告內容及連署訴求。

6

提出營建剩餘土石方中央法制化說帖:

廢土石方被回填農地的情形相當嚴重,甚至成為掩埋其他廢棄物的掩體,中央卻無法律予以管制,只任由地方制定寬鬆不一的自治條例。協會原本提出解方是將營建剩餘土石方的B5類(磚、瓦、混凝土塊)與B7類(皂土)及砂石場的洗選廢水污泥或水尾土,認定為廢棄物,納入廢清法39條(或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的再利用管理機制,至於其他真正的土方與石方則要求內政部國土署趕緊將其政策方案法制化。但有熟悉廢土石方非法亂竄情形的業者在陳椒華委員召開的研商會上建議,其實可透過礦業法與土石採取法的定義,將營建剩餘土石化視為國有資源,並要求各縣市設置公營土資場,免費收受這些國有資源(但我們不認同免費收受)。

經檢視相關法律,本協會認為其說法一部分有理,這些剩餘土石方(B5, B7除外)確實與特地開採的土石無異;而且目前即使是私有地土石開採或農地的土壤要挖除,也是要經過政府核可,顯然私地的土石並非單純的私人財產,因此營建工地,不論私有或公有,其挖除的土石方當可視為國有資源,並可根據土石採取法第三條授權,由經濟部會商國土署制定管理辦法,將目前的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直接法制化,不須再經過立法過程,並可於管理辦法中指定土石方流向,要求這些國有資源只能「付費」送到公營土資場(若違反規定則可視為廢棄物查辦,並可撤消產源之拆/建照),但前提是國土署須輔導各縣市設置足夠容量的公營土資場,解決亂象。

於是我們草擬說帖,於11/21陳椒華委員召開之公聽會上提出,建請相關部會參考;並於12月1日「營建剩餘土石方多元去化利用之技術、法規與治理」跨域焦點座談會上提出,也獲得部份與會者認同。後續將繼續關注此議題進展。

7

推動民間版資源永續管理法草案:

  • 持續修訂草案:去年曾把此草案寄給循環台灣基金會,尋求其支持,今年初他們寄來一封信,指出他們把草案拿給法律專業人事仔細看過,並提出一些修正意見;加上去年底的平板容器調查,讓我們對於回收體系有更進一步了解,因此花了一段時間,將這個草案修正(目前已是第11版)。重點除了調整名詞定義,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得以採限制材質使用來管制產品(這點是比照環保署去年廢清法修法草案),最重要一點是關於回收業者的基本盤價應該如何訂定。原本只是單純授權中央主管機關來訂定,但環保署基管會曾向我們表示,他們定不出來,經仔細思考,傳統上以大中小盤商區分回收業者的方式,會有問題,因為許多中盤與大盤商的回收方式並無二致,都是分類壓縮打包,可能只是收受種類數量與規模的不同,並無買賣關係。所以決定將回收業者區分為社區型、區域型與混收型(專門承攬清潔隊混收回收物者),並授權地方政府須核定社區型與區域型的基本盤價,而處理業者的基本盤價則由環保署來訂定(得納入運距與區位因子)。如此基本盤價可因地制宜,讓所有投入回收者都可以得到合理報酬。

  • 督促環署將民間版草案重點融入其《資源循環促進法》草案:環保署於5月22日邀集本協會及其他一起參與《資源永續管理法》草案的團體,就重點條文交換意見,並允諾其提出之《資源循環促進法》將盡量參採環團提出的條文。環保署升格為環境部後,也陸續於10月5日、11月8日召開政策溝通會議與資源循環促進法立法方向研商會,目前其允諾參採部份,仍是有限,對於環團要求的廢棄物總量管制、徵收資源減量責任費、以稅賦減免鼓勵源頭減量措施、精進資源回收管理體系等重要部份,仍未採納。

8

透過NGO環境會議提案,督促政府改革:

我們透過NGO環境會議,提出多項關於廢棄物治理之建議案,要求相關部會推動我們關切的議題。目前已和相關部會展開溝通的有:

  • 要求臺鐵推動循環餐盒:

    第一次(5月25日)和交通部協商溝通時,臺鐵局代表表示窒礙難行,但在與會NGO群起要求下,態度已有軟化,並於9月26日第二次會議上表示願意小規模試辦,提供場站附近機關團體每日數百個鐵盒便當。臺鐵局代表並說明其困難點是本案承辦單位是負責餐飲事務的附業單位,而場站空間規劃使用以及清潔維護的主責單位是運務單位,他們很難要求運務單位提供空間,因為臺鐵公司化後將會以利潤為導向,包括空間使用帶來的經濟利益。所以本案必須想辦法讓交通部高層正視此問題,才可能移除障礙。

  • 推動大坪頂特定區褐地轉型:

    環保署於2011-2012年間曾委託工研院,對長年遭棄置有害集塵灰、爐碴、營建廢棄物的大坪頂特定區進行調查,篩選出270處地貌變異、可能被非法棄置場址,面積約443公頃,又於2015-2016年分兩期補助高雄市府深入調查其中113處場址(263公頃),結果發現被棄置有害的場址有19處(88公頃,已列管)、一般事廢的有40處(113公頃)、棄置營建廢棄物的有24處(32公頃),面積共223公頃,由於初估清理整治費用龐大,原本打算轉型為環保設施用地,後來不了了之,反而部份還被規劃為商業區與住宅區,且調查報告還視為密件。

    我們於5月24日第一次溝通會議中要求先提供完整調查報告,並上網公開,同時應到當地向社區居民說明,讓居民了解所面臨的風險,同時說明政府對這塊土地復育與再生的想像,並了解當地居民的想法與意見,做為未來規劃時參考。

    12月20日第二次溝通會議時,他們已提供完整調查報告,並答應上網公開;檢視其第二次調查報告,雖然較深入,但非全面,有些高污染潛勢場址只是進行場址檢核與現勘,未開挖採樣調查,要求應將調查結果呈現在電子地圖上,除了已被排除的場址不用再秀出外,應秀出已經確認被棄置的場址及其被棄置的廢棄物種類、數量,以及還不知道詳細棄置情形的高污染潛勢場址。另外,高雄市環保局打算再進行一次調查,將之前調查結果連結到地號,以便日後列管並進行褐地轉型規劃;對於國有褐地將請地政局列管禁止交易(我們要求私有褐地也應比照辦理),同時於會上提出褐地轉型策略,高市都發局代表表示將配合環保局。

  • 要求經濟部輔導高雄老舊工業區業者退場轉型:

    高雄為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鋼鐵與石化產業重鎮,為當地環境品質帶來嚴重危害。我們建議經濟部應根據這些老舊工業區內業者環保、消防與工安表現優劣,要求不良業者退場轉型,還給附近社區居民良好生活品質,同時減少整體工業的用電、用水與廢棄物產生量。經濟部於5月28日議題確認會議時,初步表達意見,表示這些工業區的產業彼此關聯性高,將透過課碳費方式以及需要大林蒲配合遷村的循環產業園區,進行產業轉型。我們則認為目前產業規模太過龐大,應縮小規模,減輕環境負荷。

    經濟部在9月18日召開第一次溝通會議,會中說明他們如何輔導業者提高效率、改善製程,但未正面回應我們訴求,於是我們要求先提供這些工業區2018-2022年期間的用水量、用電量、廢棄物產生量、工廠數量等變化情形,同時召集其他相關單位於下次會議一起進行討論。

    第二次溝通會議則是於12月21日由政務次長主持的平台會議;會中我們說明前次會議中發現經濟部未能掌控工業園區業者的能資源使用量、污染排放量與環安衛績效,只知服務不知管理,遠遠不及科學園區管理局,並重申應擬定產業轉型策略,輔導老舊工廠退場,削減用水用電與污染排放。主席已指示相關單位應能掌控園區資源消耗與污染排放的重要數據,並予以公開;同時也承諾用水與能源用量的負成長。

9

聲援台南社大要求環保署廢止歐欣環評:

繼去年底要求經濟部廢止歐欣龍崎掩埋場興辦事業計畫書之後,以台南社大為首的數個環團,也數度要求環保署應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23條廢止歐欣案環評審查結論,然環保署遲遲不肯就範,以拖待變。我們發現,根據行政程序法124條:123條廢止權應於廢止原因發生後兩年內行使之;而自台南市府2021年將龍崎工業區部份土地指定為自然保留區與地質公園起,於今年4月中旬將滿兩年,故於3月15日再度透過陳椒華委員召開記者會,要求陳建仁院長成立跨部會小組來處理此事,廢止歐欣歷次環評審查結論,同時透過連署、現場會勘等活動給予執政黨壓力。

最後,執政黨為擺脫壓力,為總統大選鋪路,於4月14日火速通過環評法修法(於5月3日發布生效),新增第16-2條,對於開發許可文件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廢止之開發案,其環評審查結論即失其效力。由於歐欣案開發許可文件(興辦事業計畫書)已遭到廢止,因此其環評審查結論已經失效,除非歐欣透過訴願與行政訴訟,推翻經濟部廢止令。據聞,歐欣已經向行政院提起訴願,但目前行政院訴願委員會仍未有任何決定。

10

聲援彰盟反晶鼎焚化爐:

經濟部以BOT模式在彰濱工業區招商設置的晶鼎事業廢棄物焚化爐,在今年3月底於未取得建照與雜照的情形下違法動工,且於動工後才召開說明會,附近鹿港、福興民眾得知竟然附近要蓋焚化爐,且環評已於去年初就通過,竟毫不知情,於是以彰盟及在地議員為核心,開始串連起來,控告晶鼎違法動工,要求拆除撤案,並號召萬人以上連署,本協會亦受邀擔任發起團體之一。案經陳椒華立委於6月3日在鹿港召開協調會,邀請經濟部出席,在地民眾擠爆會場,在地團體與本協會代表輪番上場說明晶鼎焚化爐帶來的環境問題。

本協會代表指出,當地空氣污染已經很嚴重且已有多座焚化爐,加上晶鼎焚化廠所在位置離酪農區太近,怎能蓋焚化爐?!經濟部還以綠電躉購、促參條例的減稅措施,來鼓勵燃燒有機溶劑、污泥及其他事業廢棄物的晶鼎焚化爐,等於圖利污染者。

由於民情激憤,經濟部已允諾要求晶鼎拆除已施工部份,並於兩個月內評估是否撤案,並於11月24日召開協調會,但議程安排晶鼎說明,也不談是否撤案,於是民間團體與在地民眾集體不簽名退席並在場外抗議。

之後,執政黨為拉攏民心,於大選前由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保證」晶鼎絕對不會蓋,但經濟部在函覆陳椒華委員辦公室要求以正式公文履行撤案承諾時,卻模糊以對,只說依契約持續追蹤進度,若晶鼎未達契約及法規要求,才要檢討本案必要性。顯然還要給晶鼎一段沒有明確期限的時間去履約,以拖待變,而非正面回應民間要求撤案的呼聲。

11

參與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活動,反四接破壞海洋生態,倡議總量管制必要性:

政府為產業擴張所需用電,正在到處新增天然氣發電機組與接收站,繼大潭電廠的三接案後,又要藉由基隆電廠更新擴建,填海造陸興建第四天然氣接收站。鑑於供電設施量能擴大,代表背後工業用電用水、污染排放及廢棄物的增加,在台灣環境負荷已經過重的情況下,加上為保護當地寶貴海域生態(水產動植物繁衍保育區),並宣揚總量管制、產業轉型的理念因此兩年前即加入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參與行動。今年5月25日,協和四接案環評審查過程中,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抗議台電提出的四接東移方案應重新進行範疇界定,使環評審查會議中斷,環保署原本打算6月2日重新召開,卻因為基隆市府於5月底取消填海造陸同意函而延期,並於支持四接方召開記者會呼籲環保署儘速重啟環評審查後,在台電還未重新向基隆市府申請填海造陸同意函及未重新進行範疇界定的情況下,訂於7月7日重新召開環評會議,試圖護航到底。眼見情勢嚴峻,我們除了撰文反駁台電放出的似是而言的言論外,也於7月7日當天早上參加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的記者會,要求政府應在用電總量管制的前提下,輔導高齡化的高耗能、高污染產業退場轉型。當天環評,環保署把所有想要參與會議的民眾擋在環保署大門外,發言只能透過電話,中途還因為試圖迴避陳椒華等立委代表民眾提出的程序正義問題,忽然改為視訊會議方式。我們隨著外木山行動小組在場外呼口號,抗議荒腔走板的環評,該事件也引起社會一片嘩然。事後我們也於7月12日跟著到監察院提出糾舉,說明張子敬上任後的環評,早已嚴重弱化公民參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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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擬海廢治理行動方案第三版草案及參與源頭減廢與回收工作小組討論:

海廢治理平台成立於2018年,是公私協力一起解決海廢的一個平台,其行動方案則是引導各參與部會與NGO努力方向的依據。該行動方案第一版雖把治理行動分成五大面向,包括源頭減量、循環利用、預防與移除、研究調查、公民參與,並由參與的相關部會丟出其負責事項,但是欠缺整理,相當凌亂,尤其是漁業署等單位負責的事項;第二版也沒人去多加調整。參與的環團後來透過所謂的減量與回收專案小組,與回收基管會的密切互動,於源頭減量與循環利用部份,有增加許多議題,卻沒出現在這行動方案裡頭,使得這行動方案成為可有可無的一份文件。為使對於公部門的監督更有效率,同時整理我們關切的事項,回顧過去達成的目標,因此藉由大家討論要有第三版行動方案之際,於二月時花了數天時間,主動協助草擬方案架構與內容,並得到其他團體與海保署的認可;之後該草案經環資彙整相關單位意見後,於6月初的海廢平台大會上進一步討論目標、期程以及環團所研擬內容。另外我們仍持續參與海廢平台減塑與回收工作小組會議及其會前會的討論,提出可能的減量與回收方案。目前該工作小組討論重點主要有:環署蔬果裸賣推動計畫、公家機關與學校不使用免洗餐具執行情形、循環容器租飪體系之建立、平板包材回收問題、玻璃瓶盛裝飲品或其他商品之重複填充、旅宿用品(協會建議離島旅宿業者於旅客check in時提供內裝有循環餐盒與循環杯之背包並於check out時歸還,並全面禁止離島使用一次性物品)、垃圾費隨袋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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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廢棄物議題之參與及觀察:

  • 科慕氯化爐碴非法回填農地案:陳椒華委員辦公室接獲不法廢棄物回填案會請協會一起來檢視,包括宣佈於八月一日關廠的科慕公司,被爆有3000噸鈦鐵礦氯化爐碴於2015年被回填桃園農地,經地主多次檢舉卻未獲解決,但縣府環保局卻一再推稱是人工粒料,是產品不是廢棄物,不以廢清法辦理。鈦鐵礦氯化爐碴是原先要進駐鹿港被拒、後來落腳觀音的杜邦公司製造二氧化鈦的副產物,是2004年首批依照《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公告的(可)再生資源,按理應具市場價值、去化無虞者才能被公告為再生資源,卻出現在農地,顯然當初經濟部未調查市場需求即亂公告。本案於8月8日由陳辦召開記者會,並於8月22日現勘,結果發現桃園環保局人員對於XRF數據解讀竟有問題(弄錯單位),可能是訓練不足或不曾使用,還堅持是回填粒料而不是廢棄物!後來他們老實表示,一旦認定是廢棄物,可能要面對業者申訴,是他們要查資料、寫報告、上法庭,本身管理廢棄物的業務已經很多,但經濟部沒有把產品管好,又變成是他們要管的廢棄物。可見地方環保局已沒有充足人力與能力好好管理不斷成長、複雜的廢棄物,突顯總量管制以及向廢棄物產源課徵事廢管理費(讓管理成本由產源負擔)的必要性。不過本案後來經濟部確認回填物確實是氯化爐碴,並依照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未依規定再利用者視為廢棄物」的規定,由桃園縣府發函要求行為人限期清除。

  • 基隆焚化廠收費調漲引民怨問題:當初由環保署興建、轉移給地方再由地方政府委外操作的16座公辦民營焚化廠,其委託操作契約並未規範代操業者自收垃圾量的操作維護費,而代操業者向地方政府收取的操作維護費(合約價),大多只有數百元。因此業者可能低價搶標,再抬高自收垃圾的焚化處理費,以此取得合理利潤。然而現在市場供需不平衡導致代操業者自收垃圾處理費得以暴漲,等於為代操業者帶來暴利,漲價卻沒有歸公。參選基隆立委的王醒之及其團隊,注意到這個問題,邀請協會於12月12日聯合召開記者會,要求環境部與基隆市府應該介入,改善不合理收費情形,比如要求代操業者的操作維護成本應該公開透明,環境部應該要規範各地垃圾處理設施委託操作契約,保障代操業者合理利潤,所有因為市場供需不平衡造成的漲價應該歸公。本案突顯垃圾處理設施民營化後所導致的寡佔暴利與不公平交易,同時也突顯地方政府為討好選民不敢調整垃圾費反映垃圾處理成本,卻放生部份選民(清潔隊不提供服務的社區大樓,約佔一半人口)受民營業者的剝削。

  • 台中南屯知高段自辦重劃區遭埋有害廢棄物,土壤砷污染超標百倍案:此案為陳椒華委員辦公室於11月16日召開記者會揭露,協會受邀參與,經檢視發現該自辦重劃區有經過環評,但環評書在調查偌大地區的土壤污染情形時,只採1-2個點位,剛好避開被埋有害廢棄物地區,再次突顯由開發單位自行撰寫環說書的缺點以及環評審查的寬鬆。

  • 花蓮集耀砂石場竊佔國土偷埋廢棄物案:本案由陳椒華委員辦公室於9月21日召開記者會,並邀請本協會參與,該案於2022年2月即揭露集耀砂石場佔用退輔會土地並堆置大量廢棄物,但花蓮縣政府處理遲緩;包括案發後一年半,污染行為人連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都還未提出;移送檢調後近一年,尚未完全調查清楚廢棄物種類、毒性、堆置與填埋情形,誇張的是業者疑似在退輔會人員在附近的情形下,明目張膽地將堆成小山的廢棄物推平,再用土石毀屍滅跡,這麼明顯的地貌改變,花蓮縣府竟然好像沒看見,沒任何處置。本案檢察官終於在12月時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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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荒野一起輔導台大根與芽社團推廣校園堆肥及政大Green24永續社推廣循環餐具:

透過每兩個星期的開會,提供兩個學生社團推動計畫的方向與建議,包括找校方、餐廳、宿舍管理者、相關系所(如農藝與園藝系)老師、學生等利害相關人士溝通,製作問卷了解學生對校園設置循環餐具系統的接受度等。學生們利用課餘執行計畫,但過程不是很順利,比如台大根與芽的學生發現,要在偌大的校園找個地方放置廚餘箱並不容易,雖然沒有什麼味道與蚊蟲,還是被人趕來趕去,而想要調整方向,往校外社區推廣。我們也順便在環保的品味座談會邀請他們來分享經驗;而且教學相長,學到了他們製作堆肥箱的方法,並於辦公室後院以協會既有材料,製作了一個堆肥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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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的品味」podcast第五季、第六季、第七季:

由看守台灣成立的節目「環保的品味」於2021年9月開播第一季,設定形式為每季10集,分別介紹10個不同的消費商品材質與環境影響,並透過廣播劇故事,邀請志工為角色配音,增加節目的趣味性和大眾化。第五季於2022年12月開播,第六季為2023年4月開播,第七季於2023年8月開播。目前曾在節目中介紹的商品材質或環境議題包括:PVC塑膠、PFAS、垃圾細分類、源頭減廢、電子產品回收、電費與節電、自然建築、玻璃回收、紙箱回收、社區營造、焚化爐、營建廢棄物、食品安全等,也曾配合時事報導小犬颱風後蘭嶼當地受災狀況。目前單集收聽人數約為300人,並於Instagram成立同名帳號,吸引聽眾到IG上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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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的品味座談分享會:

讓更多民眾知道有環保的品味這個節目,我們陸續於1月及7月、12月舉辦同名的實體分享活動,讓民眾來進行座談分享理念之餘,也能交換二手物。進行過的講座活動包括:環保生活心得座談交流(與會者提出長照廢棄物問題及社區大樓低行情回收物無處去問題)、環保布作DIY教學、離島廚餘心得分享、PFAS污染講座、塑膠與人類健康講座、以社區為本的廚餘堆肥心得分享。三次分享會的參加人數分別為約40人、40人、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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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世界專論《自食惡果》更新再版:

2020年初新冠肺炎開始在全球蔓延,全世界公民被迫用將近三年的時間自學或體驗與COVID-19有關的流行病學知識,包括其傳染途徑、感染症狀、公衛策略及疫苗效用…等等。有鑑於此,看守台灣協會決定重新出版《自食惡果:環境與社會亂象如何觸發疾病》這本歷久彌新的環境報告,不僅呼應台灣社會這三年與新冠肺炎對抗的經歷,也讓讀者有機會博覽「傳染病」的縱向和橫向發展。該書電子版已於四月編輯完成並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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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GAIA報告《扭轉氣候變遷——用零廢棄幫助城市轉型、防災及創業》:

GAIA在2022年10月出版了這份報告,報告中論證了零廢棄策略(源頭減量與分類回收、廚餘堆肥、資源回收等)如何帶動廢棄物部門及其它部門的減碳,以及在環境、社會與經濟面上帶來的諸多效益(比如減少洪災發生、抑止疾病傳播、改善土壤健康、提供工作機會等),內容與協會長期以來的倡議不謀而合。該報告並從南北方世界中找出八個城市,概述其現況與達成零廢棄的路徑,並評估這八個城市實施零廢棄的減排潛力,結果相當驚人,因為減廢可以減少原料開採與產品生產製造,其減碳效益從廢棄物部門外溢至工業與農業等產業部門,而能夠達到淨負排放。基於以上原因,我們認為這份報告十分值得分享給台灣民眾,因此於去年底開始號召志工一起來翻譯,於年中完成翻譯並校對定稿,於年底完成排版,並以電子書方式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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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WooDirtGo網站

為提供民眾一個非官方的紀錄、通報環境污染破壞事件的管道、也提供民眾一個針對案件能自行發起行動的資訊交流工具,同時讓大眾透過地圖去認知、關注各地環境受到污染、破壞的情形,我們從2022年初開始開發「藏污納垢圖」網站,今年正式更名為「WooDirtGo」,希望這網站能將地緣相近的此類案件彼此串接起來,幫助關注者釐清環境污染事件熱區及其背後因果脈絡;另外也希望藉由這些資訊凝聚在地民眾的危機以及團結意識,保護自己的家鄉生活環境,將違法污染行為趕出去。該工具網站功能於年中時已幾近完備,並在蒐集各界意見後,將髒髒回報事件分類改成多選,提昇後台管理設定功能,增加Google衛星圖和Google地形圖等地圖檢視模式,改善髒髒編輯頁面流程。日後將持續維護改進。

2022年度:

項次 行動內容與成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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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資源永續管理法》立法

環保署於2021年6月22日召開廢清法修法座談會,會中我們聯合其他環團,集中火力要求開徵資源減量責任費,強化資源回收制度並使之適用事業用品,然環保署仍保守以對,不願意大修,主要原因是怕修正條文太多,條次必須大幅更動,而連動到太多子法。

今年NGO環境會議主辦團體之一、負責「廢棄物處理與減量」議題彙整NGO意見的環境資訊協會,於去年11月30日來訪,就該議題徵詢我們的看法,並邀請本協會協同主持該議題的聚焦會議。在今年1月12日的聚焦會議上,與會環保團體均體認到廢棄物問題的嚴峻,咸認應要求政府進行總量管制,同時也期盼政府在減塑、減廢等議題應提供更多人力與資源,同時相關政策應有公民參與。而本協會代表則建議,何妨將去年原本希望納入廢清法修法卻被環保署以不希望修法幅度過大而更動條次為由婉拒的民間版修法條文(以強化資源回收體制為重點)以及多年前廢清法與資再法兩法合一版本(有政院版及民間版)中源頭管理章節及該聚焦會議中大家共識整併起來,修到現行規範效力不大的《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中,本協會願代為起草。

於是我們於1月下旬開始起草,花了將近一個月時間,過程中並決定直接研擬新法《資源永續管理法》,取代《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因為調整幅度頗大!初步草擬並製作懶人包後,於三月上網公開草案版本,並於3月10日向相關環團說明草案內容,收集大家意見做進一步調整,然後提供給環保署相關單位及關心環境議題的立委助理參考。

為使政府正視該草案的重要性與廢棄物總量管制的必要性,我們開始徵求團體連署支持,並開始草擬支持該法的背景論述,打算於422地球日環團拜會總統之前召開記者會。然而由於疫情嚴峻,今年NGO環境會議最終取消了拜會總統行程。不過,我們仍繼續整理論述,並於世界環境日隔天(6月6日)邀請台南社大、台東環盟、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荒野保護協會、彰化環盟、野薑花公民協會、台灣零廢棄協會、綠色和平等八個團體一起召開線上記者會「廢棄物危機四面八方襲來,2021年事廢成長率還猛超GDP ! 民團提立法草案 盼資源永續管理與未來世代共享共榮」,說明台灣面臨的嚴峻廢棄物危機,並由各環團分工說明該草案重點,成功獲得許多媒體報導,使該草案得到政府、立院與社會正視(已有兩個廣播節目因為該記者會相關報導而前來約訪)。為讓參與環團能夠一起遊說政府與立院,環境資訊協會並召開兩場環團內部讀書會,由環團認領條文導讀,有問題時由本協會代表補充說明,並藉此繼續蒐集環團對該草案的意見!

8月3日與環資、荒野等環團一起召開『掩埋場爭議連環爆、環團籲廢物總量應管制 』記者會。要求正視廢棄物掩埋空間有限、廢棄物暴量的事實,和民間合作推動《資源永續管理法》,力行廢棄物總量管制與資源減量。之後,也透過其他管道,表達同樣的意見,但環保署的回應大致是目前只把焦點放在《廢棄物清理法》的修法上,之後才打算修《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且可能只吸納《資源永續管理法》中幾個重點。

2

參與限塑議題公民咖啡館

環保署委託環保聯盟,針對PLA與平板塑膠容器、塑膠袋、免洗飲料杯、免洗餐具等四個議題,分北中南三區舉辦公民咖啡館活動,並邀請本協會與會,就議題政策背景向與會民眾進行說明及協助總結。這四個議題中,最具爭議而必須就教於公民的癥結點在於PLA是否該退出平板塑膠容器市場及其最適用途。為使與會民眾有充分背景知識,我們除了說明國際減塑趨勢與國內相關法規外,也說明平板塑膠容器回收困境及可能的解決方案,並透過PLA生命週期評估的文獻資料回顧,說明PLA可能的環境衝擊。該活動順利完成,與會民眾多認同透過財務工具進行減塑,並努力提出創意的減塑作法,也認同PLA等生物可分解塑膠必須用在適當用途,且要有適當把關機制以避免或減輕其原料生產、產品製造與廢棄處理過程對環境的影響,才能達到對環境友善的初衷。在該活動結束後,我們也把關於PLA的資料整理為文

3

舉辦台灣生態足跡及產品生命週期評估研討會

看守台灣與環保聯盟合力舉辦本次研討會,邀請到李永展老師來為大家解說什麼是生態足跡(Ecological Footprint)、為何這個指標對永續發展如此重要、如何計算生態足跡、以及台灣和各國的現況。另外也邀請到林群超老師來為大家講解產品的生命週期評估(Life Cycle Assessment)的概念與計算方法,目前在國際間的執行現況。

4

落底毒渣翻譯

今年三月初,環保署委託規劃廢棄物處理政策的工研院團隊來訪,談及其對填海造陸的規範草案,並於3月9日召開研商會。由於其容許底渣填海的品質標準箱對於日本而言更為寬鬆,且容許底渣與海水接觸,四周與底層毫無阻隔,因此我們表達嚴正反對意見,要求一定要有阻隔層,並尋找國外相關文獻支持我們的論點。過程中,我們發現「歐洲零廢棄」(Europe Zero Waste)今年初有發表一份關於底渣的報告“Toxic Fall Out”,覺得內容相當不錯,可讓我們更加了解歐洲各國的作法以及國外環保團體對他們的批判,因此決定將其譯成中文,已翻譯完成並發佈在評論文章電子書

5

與IPEN合作調查含PFAS食品包材計畫

四月初接受IPEN邀請參與他們一項國際調查計畫,目標是調查各國PFAS在食品包材上的使用情況、產出一份報告、交由各環保團體翻譯成當地語言、媒體揭露報告、與企業溝通以及施壓政府修法禁限用PFAS。PFAS 是一個全氟/多氟烷基物質的大家族,因為極難自然分解所以有「永久化學物質」的別名,會在環境中累積,對人體的健康影響主要是干擾內分泌以及生育毒性。看守台灣調查了市面上可能含有PFAS且使用量大的食品包材(例:連鎖速食餐廳的防油防水的紙包裝袋)、收集此類食品包材的樣本。看守台灣已將收集好的17個品項樣本郵寄到Arnika實驗室,等待其進行檢測中。預計2023年四月,Arnika會根據所有這些樣本的檢測結果,寫成一份國際報告。看守台灣協會會負責將此報告翻譯成繁體中文,透過媒體揭露發表,並與相關的食品販售業者或是材質生產業者溝通,呼籲他們去除PFAS的使用。看守台灣也持續透過問卷評論文章或是環保的品味節目,宣傳PFAS的資訊。

6

線上研討會:永久性化學物質(PFAS)和它們對人體健康的永久影響

6月初受IPEN邀請與他們合辦一場線上的研討會,主題是永久性化學物質(PFAS)和它們對人體健康的永久影響,主講者是菲律賓大學生物研究所的 Michael Velarde 教授,他在此研討會上分享了他們開創性的結果:PFAS為何是提高菲律賓婦女乳癌發生率的其中一項風險因子。本協會幫忙翻譯了本次研討會的文宣資料及新聞稿,幫忙宣傳,並且也邀請到了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食品安全與健康研究所的羅宇軒教授參與,作為台灣方面的討論回應者。本次研討會的後續紀錄及新聞稿在此

7

參與司法院「環境犯罪案件量刑審酌事項諮詢會議」

本協會收到司法院邀請,要針對涉廢清法46條刑責之非法事件訂定量刑審酌事項參考表,原因在於許多廢棄物非法清理事件被輕判,即使廢清法46條刑責可罰到1500萬元,但許多違法者卻只被罰數萬元到數十萬元,鮮少上百萬者,根本沒有嚇阻效力,受到社會強烈批判。對於司法院提出的草案,我們提了許多意見,多數有被採納,其中的一個重點是要求法官在判刑時,必須考量到清理及復育成本,這些成本可能遠高於違法者的不法利得。與會某法官也指出,許多法官在判刑時,根本不知道要花多少錢清理廢棄物或回復環境,就直接心證;這一番話令人瞠目結舌。

8

關注再生能源優惠電價對焚化爐及SRF的不當鼓勵

在歐洲,垃圾焚化爐和以非生質成份的SRF是不能當作再生能源的。然而,我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及其子法卻將有「事前篩選」的所謂先進焚化爐及SRF等,只要發電效率超過25%,就視之為再生能源給予1度電3.85元的優厚電價,結果造成焚化爐或SRF專燒爐興建案快速蔓延。垃圾焚化廠試運轉的有桃園BOT廠,動工中的有竹縣BOO廠,規劃蓋新爐取代舊爐的有台中文山廠、台南城西里廠以及高雄南區廠;事廢焚化爐部份,彰濱將新增兩座,台南科工區將新增三座每日80噸一般事廢焚化廠及一座每日15噸有害事業廢話廠。SRF專燒爐部份,桃園有一座民間投資的已經動工;雲林科工區本來經濟部也要設置一座SRF專燒爐,環評通過後引起當地民眾抗議而撤案;南投也是朝SRF廠在規劃中。基於污染者付費原則,這些焚化設施的成本應由廢棄物產源負擔,不應將之視之為再生能源給予優厚補貼,因此本協會為文批判,日後將要求能源局將非生質的廢棄物能排除於再生能源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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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污納垢圖(暫定名稱)

本協會長久以來一直接到各地民眾以及其他環保團體夥伴所通報的非法廢棄物處理掩埋事件,近年來此類案件只有增加的趨勢沒有減少。我們決定製作一個工具網站,具體功能是提供民眾一個非官方的通報此類案件的管道、也提供民眾一個針對案件能自行發起行動的資訊交流工具。更重要的我們希望這網站未來能發揮的精神是:將地緣相近的此類案件彼此串接起來,幫助關注者釐清某些因果脈絡(例:為何某地區的非法棄置案件特別多,是否在地執法機關監督不力?);另外也希望藉由這些資訊凝聚在地民眾的危機以及團結意識,保護自己的家鄉生活環境將違法污染行為趕出去。跟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開過會,本來希望能串連他們的系統,民眾透過藏污納垢圖舉報後送資料給環境督察總隊,但因為資訊安全和資料交換即時性的考量,現階段還有困難。之後藏污納垢圖可作為社區環境巡守隊的工具來發展,這是一個可能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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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的品味」podcast:第二季、第三季、第四季

(podcast意為網路廣播,是2020年前後迄今在國內廣受關注的自媒體形式)由看守台灣成立的節目「環保的品味」於2021年9月開播第一季,設定形式為每季10集,分別介紹10個不同的消費商品材質與環境影響。第二季於2021年12月開播,第三季為2022年4月開播,並加入廣播劇故事,邀請志工為角色配音,增加節目的趣味性和大眾化。目前常在節目中介紹的商品材質或環境議題包括:PVC塑膠、PFAS、垃圾細分類、電子產品回收、電費與節電、自然建築、玻璃回收、紙箱回收、社區營造...等,目前單集收聽人數約為300-500人,並成立節目同名Instagram,吸引聽眾到IG上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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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世界專論更新後再版

系列叢書之一的《被瓜分的水資源:糧食安全,生態系的健康,及新匱乏政治學》紙本書已於前年售罄,2021年我們邀請兩位翻譯志工(蕭人瑄、洪瑞君)和協會工作人員一起將本書中文版重新潤稿,並透過四人線上讀書會討論,在各章節加入與主題相關的台灣水資源現況說明方塊;後續並邀請審稿志工黃思瑜為全書進行翻譯校稿。本書已完成編輯排版,全書電子書發布於看守台灣協會網頁。除此之外,系列第二本書《自食惡果:環境及社會的亂象如何觸發疾病》也由另外四位志工(瞿慎思、許惠萍、李明真、陳靖怡)完成潤稿及譯者讀書會補充材料討論,即將由協會工作人員進行校稿與編排,電子書預計2023年初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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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袋使用行為調查

透過問卷調查台灣一般民眾取用、重複使用、回收塑膠袋的情況,以及對塑膠袋禁限用政策的意向如何。目前回應人數累計1384份,在回應數達3百多份時有整理了一份報告,與目前回應統計結果比較來看,其實除了雙北以外縣市的回應數比較多了之外,其它各題的回應統計結果都是大同小異。結論有幾個:

  • 大部分的人都支持完全禁用或是重複使用塑膠袋,全都禁一禁生命自己會找到出路。
  • 大部分的人會把塑膠袋當作垃圾袋來重複使用,表示兩用袋政策應該很容易推行到全台。
  • 大部分不重複使用塑膠袋的原因都是因為髒污或破損,表示從餐館或小吃攤流出來的塑膠袋是最大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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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報告:零廢棄到零排放之路(標題暫譯)

GAIA在2022年下半年發表的一份報告:ZERO WASTE TO ZERO EMISSIONS——HOW REDUCING WASTE IS A CLIMATE GAMECHANGER,瞄準零廢棄的目標以及達到此目標的各種策略(廚餘堆肥、減塑、源頭減量......等)都與看守台灣協會長期以來的倡議不謀而合。報告中也論證了以零廢棄為目標及策略,如何帶動其它部門的減碳,全面扭轉氣候變遷帶來的威脅。此報告紀錄分析了八個城市實際執行的效益,結果十分驚人,顯示出零廢棄的策略將整個廢棄物部門不只淨零、甚至轉成負排放的潛力不可小覷。

基於以上原因,我們認為這分報告十分值得翻譯,分享給台灣的民眾,幫助我們也能走上零廢棄之路、並對抗氣候變遷。目前正在與許多翻譯志工共同翻譯整篇報告,執行摘要部份已翻譯並校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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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MASTODON 社群媒體宣傳

發文頻率維持在一個禮拜至少五天,每天發一篇在臉書和MASTODON。發文內容主要是協會過去的文章內容或是摘錄再版專論(如被瓜分的水資源再版),加上一張宣傳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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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的品味分享會籌備

環保的品味已做了四季40集,我們打算為環保的品味辦一場分享會(2023/01/15),邀集聽眾們來交流發表心得,也有機會分享或聽到一些生活中的環保小技巧。另外也為了呼應看守台灣志工們的提議,順便在歲末年終大掃除之際辦個二手物分享交換的免廢市集。本活動已於2023年1月15日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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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高雄臨海工業區總體檢

在陳椒華委員要求下,由經濟部工業局邀請數個環保團體針對高雄林園、大社、臨海三工業區進行總體檢,本協會受邀體檢高雄臨海工業區。本來參與環團希望,能有機會進入幾個重大污染的工廠訪查,但工業局態度相當保守,以業者拒絕為由,沒有安排任何訪查,同時也只於半天時間內提供業者自主填寫的資料,讓我們於相當短的時間內進行書面審查,以及報告高雄環保、勞檢、工安人員於7月至11月進場查驗的結果。不過,本協會利用此機會,透過公開資料(如環保署的列管污染源資料查詢系統),好好檢視該工業區的問題:

  • 老舊重工廠群聚,污染又危險,與社區緩衝距離嚴重不足:聚集三百多家工廠,包括鋼鐵、石化等重工業,但工廠大多相當老舊(該工業區1977年完成開發),不僅日夜污染排放,也常發生工安意外,光是該體檢計畫進行期間,就發生了兩件爆炸意外,包括海光煉鋼廠以及中油大林煉油廠。2010-2022期間,該工業區內業者違反環保規定被裁罰成立件數高達914件,等於每年70件、每月6件。但其離社區又太近,最近距離百公尺左右。因此,我們建議工業局:應逐步淘汰老舊、素行不良工廠,削減區內重大污染源,最好整個工業區遷離;如若不行,應儘速兌現遷村計畫。
  • 稽查人力不足:比如只有1-2名勞檢人員負責該工業區的稽查。建議經濟部工業局回去研議,讓中央與地方環檢與勞檢人力的配置,隨著製造業家數的增加而增加,其成本則從這些業者繳交的營利所得稅撥付一定比例來負擔。
  • 工業區管理局只負責輔導、服務,不管理。在管理局網站上,看不到區內業者污染排放與能源使用等相關資料。我們建議工業局應開發軟體,定期彙整環保、勞檢、工安相關資料,進行有意義的統計分析,做為督導業者的依據,並將統計分析資料公開。
  • 欠缺自動化的環保數據分析:環保署雖然要求業者申報空、水、廢、毒等相關數據,但沒有自動化的大數據分析,而是由稽查人員指定某家業者後,有程式從各資料庫中下載業者許可資料、操作參數與申報資料等資料,進行人工分析比對。我們建議應該開發軟體自動交叉比對,發現異常即自動通知環保署督察大隊與相關縣市稽查人員,進行更細緻的調查。
  • 發現異常申報數據:我們在半天時間內,即可從幾家常被裁處的業者申報資料中,發現某家爐碴流向有問題,某家化工廠每年都有大量營建混合物產生奇怪情形,要求高雄環保局與環保署督察大隊追查是否有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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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新竹科學園區總體檢

這也是在陳椒華委員要求下,由各科學園區管理局邀請數個環保團體針對竹、中、南三個科學園區進行總體檢,我們受邀參與新竹科學園區的體檢。期間竹科管理局安排實廠訪查,對象是幾家規模較大的業者。這幾家業者是半導體與光電業模範生,幾乎沒有環保違規紀錄,不過我們努力從其申報資料中發現管制上的問題,要求改善:

  • 廢棄物申報資料應公開物種代碼,物種代碼應更細膩化,應要求業者每月申報廢棄物產銷存時要提供物種代碼:我們發現同一種廢棄物,只因業者選擇再利用或是處理,就會有不同的廢棄物代碼,而對應廢棄物代碼的名稱又相當籠統,比如業者有某些月份申報的是無機性污泥,某些月份申報氟化鈣污泥,無法判斷是否為同一種廢棄物。但我們追查後發現,業者排出廢棄物時進行的三聯單申報,其實有更細膩的物種代碼,卻沒有公開,我們要求應予以公開。原來,廢棄物代碼只是廢棄物類別,物種代碼才可對應到個別的廢棄物。另外,環保署表示,目前某些廢棄物代碼底下的物種代碼,並不夠細膩化,他們有打算改善;再者,業者每月申報廢棄物產生量、處理量及貯存量時,只申報廢棄物代碼,無物種代碼,只有在三聯單申報時,才提供物種代碼,這也應該改善,否則不利於稽查人員的分析比對之外,公開資料反會誤導民眾判讀。
  • 廢棄物申報資料公開的處理方式,也是太過籠統,比如物理處理,無法了解是用何種方法處理。
  • 高熱值塑膠混合物應循環利用,不應送到焚化爐:半導體業者的投入(如晶圓)常用塑膠或鋁塑包裝,以往就是送焚化爐處理。2021年,竹科送焚化爐處理的塑膠混合物,數量每日10噸左右;由於其熱值相當高,燒10噸可能相當於燒30-50噸垃圾,不僅佔用焚化爐處理量能,對爐體損害也大。目前環保署正在輔導業者回收,已有成熟的鋁塑回收技術出現,
    故我們建議科管局應儘速推廣,要求區內業者改採循環利用,即使沒有人願意回收的塑膠包裝,也不應送到焚化爐。另外,應要求供應商不要用PVC塑膠包裝。
  • 還在使用含氯有機溶劑,比如1, 2-二氯乙烯。
  • 園區放流水有檢測生物急毒性,卻沒有納入放流水標準中,只當作參考指標。鑑於園區污水處理廠收受四百多家工廠的廢水,污染物種類眾多,且排放量龐大,放流水標準中應有能反映整體水質的項目,故建議生物急毒性應納入放流水標準中。
  • 空污定檢資料只有廢酸及VOC,沒有砷、汞等重金屬,一年只檢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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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中大盤回收商為何不願收受民眾已經依材質細分類好的平板塑膠容器

我們拜訪資源回收推廣協會、大豐及電訪幾個回收商,了解為何業者不願收受民眾已經依材質細分類好的平板塑膠容器,以要求環保署對症下藥。我們發現重點如下:

  • 平板塑膠容器須與瓶罐類 須分開打包,故須有獨立的貯存空間,要累積到一車的量,才能出車。
  • 平板塑膠容器難分類,套疊、壓黏問題會需要額外人力來處理,因此分類成本較高;其上常有貼標籤,脫標困難,處理成本高;而其回收清除處理費,除了PET以外,其他材質的費率都與瓶罐類一樣,因此利潤較低。
  • 從事廢塑膠分類的中大盤回收商,寶特瓶等數量較大、利潤較好、分類較容易的瓶罐類,已佔滿其空間,飽足其分類設備量能。如要收受,須擴廠,在土地難以取得,民眾少量細分好的平板塑膠容器,無法引起其興趣。
  • 平板塑膠容器的力學性質,與瓶罐類的塑膠有所差異,由於長期以來回收量低,故其再利用用途有待開發。即使要做為低階產品,市場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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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協和電廠與中科擴建二期環評:

台積電陸續在新竹、台中、台南、高雄擴廠,新增用電需求相當大,台電也積極在各地蓋電廠,協會認為應該用電總量管制下,推動產業轉型,讓高耗能、高污染且高齡化的一些鋼鐵與化工廠退場,故透過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與中科擴建二期的環評,宣揚總量管制的理念,指出環境涵容能力已經過飽和。十月份參與中科擴建二期的環評時,並發現其環評說明書有大問題,對於中部廢棄物處理設施的餘裕量調查,根本是亂寫;並透過數據說明台中用水已經供不應求,廢棄物沒有地方處理,實不應該再新增這座半導體廠,除非有其他工廠退場;然該環評還是漠視環境超載的事實,火速於十二月初通過,故再度撰寫「問。聖邪門」一文批判之,表達深切的抗議與對台灣未來的憂心。儘管如此,該案於隔年2月8日送進環評大會審查,同樣的疑慮再表達一遍,結果環評大會以幾乎沒有附加條件的方式審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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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台東反焚遊行

台東環保聯盟在選前的前一個禮拜六(11/19)發起反焚遊行,並租車沿街宣傳台東焚化爐啟用可能帶來的問題,藉此提昇民眾意識,督促政府力行零廢棄。本協會全力支持,包括製作反焚影音素材供網路傳播及宣傳車沿街宣傳、協助製作標語,及實體參與遊行,並至鹿野向鄉親說明焚化灰渣的問題(台東縣府打算將飛灰固化物埋在鹿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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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檢討「龍崎掩埋場興辦事業計劃書是否有效」的公聽會

台南市府原要廢止該掩埋場的水土保持計畫,結果歐欣不服,上訴行政法院,結果被法院以興辦事業計畫及輔導設置文件仍然有效而判定台南市府處分無效。為避免該掩埋場死灰復燃,台南社大請陳委員於12月13日召開公聽會,會中台南社大指出該場址地質破碎、潛移劇烈,加上歐欣土地周邊已被納入自然保留區、地質公園與國家風景區,該地根本不該蓋掩埋場,要求環保署應主動廢止環評、經濟部廢止興辦事業計畫。經濟部表示該掩埋場是經濟部輔導設置,其興辦事業計畫書原是為了向內政部申請用地變更使用,雖當年通過經濟部審查,但後來發現該用地早已依據獎勵投資條例由經濟部變更為工業區供退輔會龍崎彈藥工廠使用,已無用地變更必要,並表示同意廢止興辦事業計畫書;而台南市府表示,行政法院認為水土保持計畫審查時所依據的開發許可,是該興辦事業計劃書與輔導設置文件,而兩份都有效,故判台南市府敗訴。本協會則認為,由於經濟部輔導設置所依據的上位計畫,是經濟部的「全國整體性特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應依照蘇院長2019年在立法院宣佈「永久終止龍崎開發案」的政策,進行必要的調整變更,使經濟部認為已經無效、但法院認為仍然有效的輔導設置文件真正失其效力。該公聽會後,經濟部已經依據決議於12月21日正式發函歐欣廢止興辦事業計畫書。之後,復與台南社大、陳委員於12月29日一起召開記者會,要求環保署依照行政程序法123條,以該掩埋場危及公益為由,廢止該案環評;但環保署依然不肯主動廢止環評,堅持應由開發單位主動提出,這等於是為開發單位留後路,其心可議。

2021年度:

項次 行動內容與成果說明

1

連鎖居家用品店商品含PVC情形調查:

我們於2020年底號召多位志工一起針對連鎖居家用品店的商品進行調查,依門市展示分區逐項調查店內塑膠產品材質,然後條列所有PVC產品或未清楚標示材質之塑膠商品,並於2021年7月8日召開線上記者會發表調查結果。我們發現:

  • IKEA(宜家)不僅展示區內未發現PVC相關產品,且產品標示皆仔細註明各部位之不同材質,不會以「塑膠」、「金屬」等總類名稱對消費者含糊交代;相較之下,特力屋販售的衛浴配件及地板材質等多項產品均以PVC製造,產品成分標示也常有遺漏或簡略等問題,未能讓消費者在購買前獲得充分資訊,顯示國內連鎖居家用品業者在塑膠材質選用方面不如外國業者具有環境意識。

  • 特力屋門市共有161品項及四大類商品使用PVC材質,其中有三大類商品(透明桌墊、發泡桌墊與防水軟貼片等系列商品)其實並未標示材質,是經志工向門市工作人員查詢後,發現是100%PVC製造或複合材質含PVC

  • 另外特力屋桌椅家具的塑膠貼皮還有可依需求裁切的戶外地墊並沒有標示是什麼材質,且這兩大類商品均無法透過詢問或查詢方式得知其材質。還有一項商品,「抽取式擦手紙巾架」,材質僅標示為「塑膠」。

  • 在志工調查到的168/類門市產品中,僅有13/類很難買到替代品,原因多為產品材質標示不清,不能確定買到的是不是PVC。這項數據除了說明特力屋公司可以在不影響商品多樣性的前提下,更嚴格地要求產品材質不含PVC,也說明目前特力屋對商品材質的標示方式沒有嚴謹規範,資訊揭露不夠充分,建議加強標示各品項各部位零件使用材質。

  • 我們呼籲特力屋以及負責推動綠建築的內政部營建署、負責制定商品國家標準的經濟部標檢局,還有可透過公告應回收然後以綠色費率引導業者綠色生產的環保署,一起來淘汰建築物中的PVC;同時我們要求經濟部商業司從嚴落實《商品標示法》的成份與材料標示規定,要求各項商品(尤其是塑膠品)都應明確標示足以讓人查得其化學名的材質名稱,保障消費者知情權。

2

平板塑膠容器分類回收難題:

本協會去年推動北市景美分隊細分類回收站的行動,加上長期以來透過相關會議督促環保署改善回收亂象的建言,促成環保署今年(2021)平板塑膠容器材質單一化政策的發展以及禁用PVC食品容器的決定。

協會於2020年號召30名志工,推動景美分隊細分類回收站,示範由民眾親手做好細分類的可行性。從中我們發現,平板塑膠容器的材質標示常常模糊不清,很考驗民眾眼力,因此於當年底(2020.11.26)在與海廢平台回收小組裡的其他環團一起拜會環保署回收基管會時,建請環保署應要求業者材質標示要清楚,不然就是要讓民眾透過外觀、顏色來辨別,或讓材質單一化;這項建議獲得環保署的參採,允諾研議。

另外,我們也在景美分隊發現了可能沒有繳費的PVC食品容器,包括彰化肉圓,並多次向環保署舉報。結果回收基管會一方面基於PVC食品容器的用量已因費率調高而大幅減少,另一方面也有感於民眾可能因PVC容器而攝入塑化劑,而決定禁用PVC食品容器(而我們則回應,禁用範圍應擴及非食品的PVC泡殼,但環保署表示要慢慢來,因此源頭細分類回收站的推廣仍有必要)。回收基管會並於20211月起針對上述兩項建議找業者協商,其中禁用PVC食品容器並沒有受到多大阻力,但拖到年底(11/15)才預告草案(已於2022年4月29日公告,將於2023年7月1日起禁用。)

至於平板塑膠容器的材質標示,回收基管會表示,原本要讓PLA只用於裝盛雞蛋的盒子,卻因為雞蛋業者抗議為何只有他們要用昂貴的PLA容器而作罷!再者鑑於PLA目前還沒有物質回收管道,且數量又不足以取代PET等化石燃料製成的平板塑膠容器,而決定讓PLA退出容器市場,包括本協會的眾多環保團體以及回收處理業者也認同這個看法,並於接受媒體採訪或相關會議時表達希望此類生物可分解塑膠的使用應該適材適所的觀點。

但PLA業者顯然仍不能忘情於容器市場,透過民眾黨立委於12月28日召開公聽會,會中本協會代表受邀發言表示,環保署應該制定原則規範,引導PLA業者有序進入市場,以不須回收的塑膠品為對象(如尿袋、廚餘袋),發揮其生物可分解的優勢,而非像過去十餘年來的經驗,讓所有材質平板塑膠容器都變得難以回收,帶來意想不到的災難。

3

一次用飲料杯減量議題:

本協會與其他環團去年底(2020)透過環保署海廢治理平台相關會議,督促環保署應儘速檢討一次用飲料杯減量策略,提高自帶杯具優惠到五元以上,如此不僅可增加自帶杯具人數,也可提昇租賃杯的競爭力。

環保署今年初即針對此議題展開檢討,與業者及環團協商,並於12月22日預告草案,重點包括要求連鎖的飲料店、速食店、便利商店必須提供5元以上自帶杯具差價優惠,禁用保麗龍免洗杯,授權地方政府禁用各種材質塑膠杯,要求連鎖便利商店與連鎖速食店業者,必須有一定比例以上的門市免費提供循環杯租賃服務,同時也賦予這些提供杯具租賃服務的門市達成法定減量目標的責任。

這政策雖有不足之處,但已較其前身大幅躍進,協會特地發文給予肯定,並於2022年1月20日參與其研商會,提出下列意見:(1)授權各縣市政府,得提報應實施自帶杯具差價優惠及循環杯租賃服務的夜市商圈範圍;(2)應將含塑淋模紙杯也納入縣市政府得提報禁用的一次用飲料杯範圍內;(3)疫情期間若要允許業者暫停循環杯租賃服務,也應一併禁止一次用飲料杯使用,要求民眾要買飲料,一律自帶杯。環保署已允諾,將考量「授權縣市政府提報應實施自帶杯具差價優惠及循環杯租賃服務的夜市商圈範圍」的這個建議。(2020-2022年)(該措施已於2022年4月28日正式公告,但保麗龍杯改由授權縣市政府提報禁用實施日期。自帶杯享五元差價優惠於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4

塗料重金屬限值標準要怎麼訂才安全?要怎麼標示才能確保消費者知情權?(接續2020年):

2020年標檢局召開兩次關於《塗料一般安全規定》草案的研商會,本協會代表與業界及委員立場迥異,雙方僵持不下。2021年1月28日,研商會再次召開,雙方立場基本不變,眼見又要難產,於是先放下重金屬限值標準到底是要用總量還是可溶出量的爭議,轉而討論標示議題。我們提出我們草擬的標示規定,要求民生塗料應該標示其適用環境(室內、室內外、室外),其重金屬含量限值不得超出規定,超出者不得使用於民生用途,只能使用於非民生消費的特定用途;另外,非民生消費之特定用塗料應標示其特定用途。此時業者代表忽然了解原來我們的要求不是說重金屬含量超出限值者就不得販賣,而是說必須標示只能用於非民生消費特定用途,未如此標示者被抓到才必須下架!這合理要求使他們終於放下心防,願意好好聽我們的意見。然此時會議已接近尾聲,於是標檢局人員決定再蒐集更多其他國家管制塗料重金屬含量的方式之後,再召開一次會議。雖還未能定案,但終於有比2016年版更進兩步的希望。

然而,原訂五月要再召開會議,卻遇上了疫情,而順延到年底的12月22日才又再次召開研商會。在這次會議中,終於達成共識:除了鉛比照美國用總量(須小於90ppm)來管制以外,其他重金屬則用可溶出量來管制;至於室外塗料的重金屬含量標準,則全部採用總量來管制,其中鉛含量限值雖然從90ppm放寬為600ppm,但其餘重金屬(鎘、汞、六價鉻)仍維持原來標準,且若超標則應下架,不能只以警告標示方式讓超標的室外塗料繼續販售。至於民生消費用途料若超標者,則須有警告標示「 含高量有害重金屬,禁止使用於兒童易碰觸表面及建築物室內外之水泥牆壁、木器、塑膠表面」,才得以販售。至此,《塗料一般安全標準》終於有個較合理的版本。(修訂版的《塗料一般安全規範》已於2022年4月15日公告。

5

廚餘回收議題:

  1. 為了解國內廚餘生質能發展腳步緩慢的原因、排除障礙的可能方法,本協會研究調查廚餘生質能發電的成本、發電潛力、發展現況及瓶頸,並撰寫成文,以做為日後遊說相關單位以及教育推廣的基礎資料。我們發現,廚餘與其分生熟,不如分粗軟,粗韌者堆肥,軟嫩者養豬、養黑水虻或用來厭氧醱酵;另外,農委會對於廚餘回收再利用(包括沼渣沼液再利用),應負起更積極的責任,而非被動把關;至於負責民生污染處理場的主管機關,應放下本位主義,把閒置消化槽轉用來處理廚餘。

  2. 關注非洲豬瘟與禁止廚餘養豬問題:農委會於8月底為防止非洲豬瘟疫情侵門踏戶,宣佈九月起禁止廚餘養豬一個月,並不排除永久禁止養豬,這對於我國低落的廚餘回收成果,無疑是雪上加霜。自2015年起,本協會一直呼籲政府加強廚餘回收,以解決嚴峻的垃圾危機,故趁此事件投稿蘋果日報,並於9月2日偕同時代力量陳椒華委員召開記者會,除了批評農委會將防疫危機轉成垃圾危機,未考量可兼顧防疫與環保的措施(比如把含肉品或發霉食物改歸類為堆肥廚餘,並要求民眾配合分類)之外,也督促各縣市加快增設廚餘處理設施的腳步,做好廚餘回收;同時呼籲內政部營建署及高雄等地方政府市長,要求民生污水處理廠主管機關積極配合,把閒置污泥消化槽活化轉型改用來處理廚餘,不應任令他們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本位主義心態,延宕這個對環境友善、又可節省設施設置經費的有效措施。

    在各界關注與批評下,農委會於9月中宣佈,只開放養豬頭數大於200頭且取得廚餘再利用機構資格的養豬場,得以廚餘養豬;內政部營建署也展開協商,徵詢相關縣市將民生污水處理場閒置消化槽轉型做為廚餘厭氧醱酵槽的意願,據聞已有台南與桃園表明願意提案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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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地方政府做好垃圾減量與回收:

  1. 參與澎湖海德論壇,督促澎湖環保局做好垃圾源頭減量與分類回收:澎湖每天須處理垃圾量約50噸,由於沒有焚化爐,須運回台處理,須看人臉色,因此澎湖縣府想要興建焚化爐,召開說明會後引起民眾反對,大家都不希望焚化爐蓋在我家旁,而且以觀光及漁業為發展重點的澎湖,有必要蓋焚化爐嗎?

    今年117日,澎湖的海洋公民基金會與貝傳媒合辦了一場論壇,談澎湖垃圾何去何從。會中邀請了居民、環團與官方一起來討論這個在地重要議題,協會也受邀參加,為論壇的每個主題提供剖析,刺激民眾思考可以替代焚化廠的方案。主辦單位希望效法英國倫敦海德論壇讓民眾站在肥皂箱上盡情發言的精神,讓民眾就重要議題提出解決方法,凝聚共識,由下而上形成政策,以深化民主。

    當天民眾熱情參與,也發表了許多寶貴意見。我們將這長達兩小時的論壇,剪成五段(影片一影片二影片三影片四影片五),讓大家聽聽澎湖居民看法,也想想您自己家鄉的垃圾問題該怎麼來面對。。

  2. 釐清廚餘回收成本與焚化成本高低,要求基隆市府逐年減少廢棄物焚化量:基隆原本有獲得環保署補助,要興設一座日處理量40噸的廚餘快速醱酵廠,決標後卻於議約階段以成本太高為由,將5,000萬元補助退回環保署,極為可惜。協會特地為文批評,指出廚餘肥料化成本再貴,也不會比焚化貴,基隆市府覺得焚化便宜,是因為沒有反映環保署當年花錢的興設成本、沒有反映灰渣處理的外部成本、沒有採取對環境更為友善的方式進行底渣再生利用。我們並透過王醒之委員的質詢,要求基隆市府應正視焚化灰渣問題,應逐年減少廢棄物焚化量5%,加強廢棄物源頭減量與分類回收。林右昌市長已允諾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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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渣假再利用問題:

今年初由彰化環盟與台南社大透過陳椒華委員辦公室舉發的彰化芳苑魚塭底渣回填案,雖然黃煥彰老師在422世界地球日會見總統時要求清除,但環保署與彰化環保局仍然堅稱其為合法再利用的「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即使目視根本不是混凝土,也違反公共工程委員會只准用於道路基底層的施工規範,更是違反農委會的農地只能回填適合作物生長之土壤的原則,但環保署至今堅稱不影響農作物。

我們先前已請陳椒華委員辦公室要求農委會發文要求清除,陳委員也於7/27召開公聽會檢討底渣再利用,要求農委會於年底前把農地填土原則納入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另外陳辦也於7/15召開記者會,檢討2016年遭舉發的安南區非法回填14萬噸底渣案至今未完成清理問題,我們建議如果去化困難,也應把現場的底渣以桶裝或太空包裝起來,不要任其風吹雨淋污染環境,同時要求環保署正視底渣去化困難問題,應加強廢棄物源頭減量與分類回收再利用來面對幾年來的垃圾危機,而非藉機擴大國內焚化量能,製造更多令人頭疼的焚化底渣與有害飛灰。

在環團與陳椒華委員辦公室督促下,環保署已啟動修法,並於99日召開與環團的協商會議,同時於922預告草案。該草案已把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瀝青混凝土等用途,限定於道路工程,且須受到區位限制,等於是補了漏洞。但協會在該協商會議提出的意見,則仍未受到採納,這些意見諸如:(1)焚化底渣應視同事業廢棄物而非一般廢棄物,因此法源依據應改為廢清法39條而非第14條;(2CLSM若使用於民間工程,仍應受到區位限制,避免民間施工單位為節省成本而減少CLSM的水泥用量;(3)應用於港區填築時,底渣應經過熟化45日,水洗與穩定化則是二擇一,且應有避免底渣與海水接觸或受雨水淋洗之規範。

另外,農委會也於1123日修正了《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新增第2-1,把原本的函釋入法:「農業用地為從事農業使用而有填土需要者,其填土土質應為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不得為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或其他不適合種植農作物之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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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切營建廢棄物亂竄與砂石場佔用國有地問題:

  1. 營建廢棄物亂竄問題:本協會於22日及331日受邀參與洪申翰委員召開之公聽會與記者會,針對營建廢棄物流竄問題提供見解,要求比照資源回收制度,要求業者於取得建照或拆照前,先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或由屋主於使用期間分年繳納。

  2. 關注中庄調整池旁國有地遭砂石場違法佔用問題:中庄調整池西南側(上游)的國有地被台榮砂石場非法佔用,堆置砂石及不明廢土,於今年3月由綠陣常務理事林長茂向媒體舉發。陳椒華委員於85日針對此案召開協調會,就國產署如何收回被佔用土地進行討論。國產署表示,台榮公司占用的8筆國有地已點交3筆,剩下5筆預計在8月底前全數點收,然其只要求台榮公司依據土污法委託專業機構進行土壤檢測合格後,即予點收,卻未自行委託檢測與開挖了解是否有遭埋廢棄物。

    在包括本協會的與會團體批評下,陳委員要求國產署於826日開挖,本協會也受邀到現場了解,現場可見許多區塊都剛回填新土,另有少數區塊表層有營建剩餘土石方,據台榮公司說明,該場址於20-30年前遭一省議員佔用,堆置許多營建廢棄物,後「轉手」由台榮公司佔用,其於是把許多營建廢棄物清除後,用來堆置砂石。怪手開挖結果,雖不見有可疑事業廢棄物,經XRF快篩也未見有重金屬污染情形,但已經非原來以礫石層為主的土質,可見國土有遭盜採情形。陳委員要求現場營建廢棄物要清除、現場要設置監測井監測地下水質,並採土樣送驗,無污染情形才能點收。

9

關切國有財產署配合財團炒土地,默默讓多筆國有地成為產創園區:

產創條例允許民間業者申設產創園區,且若申設通過,被規劃在內的公有地即應配合讓售。近來許多開發商利用這樣的機制,開始在中南部獵地,許多公有地岌岌可危。以相中大甲溪南岸26.56公頃土地的鍇全產業園區申請案為例,其規劃範圍內土地全是公有地,其中26公頃為國有地,然國有財產署卻同意只要業者申設通過即配合讓售,對該申請案合宜性完全默不作聲,且這樣的案例還有許多個。

因此我們請時代力量陳椒華委員召開記者會4/28),痛批國有財產署假配合產創條例之名,行賤賣國土之實。會中我們提出八點質疑,指出產業創新條例第43條「公有地讓售」除了要受土地法限制外,也應受國有財產法限制;國有地讓受前提應基於公共利益,或基於情理或歷史因素而讓售給有租用情形之使用人,且不應大面積讓售。且對於國有地被規劃納入產創園區的申請案,國有財產署應以地主身份、基於保護國有財產權責,基於公共利益與土地使用合宜性,於相關程序中表達意見,而非只是配合辦理。

該記者會召開後,公共電視我們的島也跟進報導,從而引發關注,在白曛綾教授寫了一封公開信給蔡總統後,農委會主委即表態不支持鍇全產業園區。此外,在陳椒華委員要求下,經濟部與國有財產署也於該記者會後檢討國有地讓售條件,決定若國有地面積超出園區一半,或超出1600平方公尺,除非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為有開發必要或配合政策需求,否則不會讓售。但這只是削弱了開發業者的可能利益,在疫情與中美貿易戰引發的台商回流與轉單效應加乘下,土地開發壓力爆表,國土將面臨快速都市化與工業化的危機。

10

研擬推動廢清法修法:

我們過去兩年來透過立委林淑芬、陳椒華提出多個廢清法修正草案,內容包括設立廢棄物管理基金,開徵資源減量費與事業廢棄物管理費;強化非法棄置案件處理機制,授權環保機關一發現有非法棄置案件時就得對污染行為人及相關人進行財產假扣押,避免其脫產;擴大廢清法46條刑責適用條件,避免污染行為人勾結環保機關鑽漏洞等;強化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及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之許可審查機制;以及強化資源回收制度並使之適用事業用品,以避免非法棄置或露天燃燒。

然環保署經半年多檢討才提出的對案中,只針對事業廢棄物管理費及基金設立還有強化非法棄置案件處理機制以及擴大廢清法46條刑責適用條件有所回應,因此我們於622日環保署召開的廢清法修法座談會上,聯合其他環團集中火力要求開徵資源減量費,強化資源回收制度並使之適用事業用品。

然環保署仍保守以對,不願意大修廢清法,主要原因是怕修正條文太多,條次必須大幅更動,而連動到太多子法。因此我們打算把源頭減量與資源回收部份的條文,修到有點閒置的《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並將於2022年透過NGO環境會議來推動修法

11

參與開發案環評:

  1. 參與新竹科學園區寶山二期環評會議:為台積電2奈米廠而提出的竹科寶山二期擴建計畫,除了用水量與用電量龐大,將造成新竹地區環境負荷超載外,所產生廢棄物數量也不容漠視。

    本協會參與環評會議時指出,台積電用電、用水及廢棄物產生量,均已超出負荷,並提出台積電可透過與縣市政府合作,發展廚餘生質能發電,以達成減少垃圾焚化量及增加綠電的雙重效益。同時我們也指出,雖然開發單位(竹科管理局)強調,該園區所產生廢棄物有九成可再利用,但剩下的一成要送哪裡,卻亂寫一通;其所調查的桃竹苗地區廢棄物處理設施餘裕量,根本與現況不符,雖屢次提出質疑卻不做修改;另外要求協助地方政府垃圾減量回收以換取桃竹苗地區廢棄物不增量的建議,開發單位也不同意。

    在政府強力支持半導體業擴張下,該案已於728日通過環評大會審查,環評委員雖要求承諾不得將廢棄物送垃圾焚化廠以避免其加重垃圾危機,但此案若真的推動,台積電可能會成為毀國魔咒。

  2. 參加彰濱BOT事業廢棄物焚化廠環評初審:經濟部以BOT模式招商,要在彰濱設立事業廢棄物焚化廠,並於七月中進行環評初審。由於彰濱已經有多個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而該BOT焚化廠又鄰近福寶溼地,且附近有多個酪農場,選址大有問題,且所收受廢棄物(主要是污泥)不應以焚化方式處理,故我們大力表達反對。而彰縣府環保局科長也認為,豐鋼已於彰濱北邊設立一規模相當的焚化廠,中部已不缺事廢焚化設施,且底渣再利用管道不足,若再設立一焚化廠將惡化此問題,因此也反對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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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洗劑健康與環境風險:

年初有民眾長期受到住家樓下洗衣店排放空污困擾而求助於本協會,除現場勘查並協助向台北市環保局陳情外,我們也意識到這可能並非個案,而是受到漠視的環境健康問題。因此花了時間回顧文獻,了解洗衣機與烘衣機可能排放的物質,並撰寫成文。我們以一篇於西雅圖做的研究論文(於2013年發表)為基礎,針對該論文所發現的45種可能從烘衣機與洗衣機排出的化學物質,調查其在洗劑中的可能用途及其健康危害。結果發現,29種從烘衣機排氣管跑出來的物質中,有93%與香精有關,其中約有一半可能是香精萃取、稀釋、擴香用的溶劑。有些化學物質可能是加熱衍生、或是某成份製造過程的殘餘物或副產物。我們除了呼籲相關單位要對洗衣用品及其成份標示,還有自助洗衣店的排放加強管制外,也提醒消費者,不要選購含有香精、螢光增白劑及殺菌劑的洗衣用品,也不要使用柔軟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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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可避免新增燃氣機組的替代方案:

除了引起社會關注的三接公投議題外,台電也因為半導體業大噴發及台商回流等因素,而積極要於基隆協和電廠現址推動兩座共2.6GW的燃氣機組,並填海造陸方式興建第四天然氣接收站。然而填海造陸的海域為一級海岸保護區、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若推動將損失18公頃以上的珊瑚礁生態系,凸堤效應也將淤侵一旁的外木山海岸以及美麗的自然景觀。該案現在正進行二階環評,並引起在地議員(包括王醒之議員、陳薇仲議員)與環團的正視。

本協會除了出席111日該環評案第三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發表反對意見之外,也花了長達一個月的時間,研究現行能源轉型政策、未來供需狀況,探討是否有其他方案可以取代台電不斷擴增天然氣的作法,同時可以達到非核減煤目標,並於公投前一星期發表非核減煤平氣疼媽寶護生態之道:不要一味高喊能源轉型,卻忘了總量管制、產業轉型與節能》研究報告,呼籲各界回歸問題根節,思考對環境更為友善的可行替代方案。該研究報告訴求重點為:

  1. 進行總量管制,不能放任能源與用電量無限制增長。

  2. 在能源與用電量總量管制下,進行產業轉型,汰劣留良:比如對於違反亂紀、傷害環境的業者力行取締、斷水斷電;要求政府縮減鋼鐵、石化等高耗能、高污染產業規模三分之一,並輔導他們轉型投入節能與貯能產業;同時透過政策工具引導電子業者改變商業模式,走向清潔生產,減少資源消耗與廢棄物產生,以節制電子產業擴張規模。

  3. 加強推動節能措施,比如:

    • 立法要求新設及過去二十年內拿到使用執照的既有建築,屋頂要有三分之二面積拿來裝設太陽能板及收集雨水,樓梯間必須使用感應式照明;

    • 以時間電價方式抑制夏夜尖峰時段冷氣使用;

    • 要求都會區內主要道路路燈延後到夏夜尖峰時段過後(晚上十一點以後)才開,並減少各道路的路燈密集度;禁止各級政府機關以光雕方式佈置景點及景物;

    • 節制商業用電:依行業特性制定單位營業面積用電基準,超過基準用電量者,電費比照夏夜尖峰用電時段的時間電價。

  1. 發展非抽蓄水力式的貯能發電設施(如:壓縮空氣、飛輪、氫氣燃料電池)。

  2. 發展地熱、波浪、洋流發電,取代化石燃料能源。

14

研究全氟烷化物的危害及使用情形:

本協會於1126日參加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辦的【消防泡沫含PFAS廢液排放造成水污染 流入河川、海洋生物如何活??? 要求消防署針對PFAS因應管理】記者會。會後有感於「永久性化學物質」的PFAS已污染環境及危害人體健康長達半世紀之久,近年來歐美各國對於PFAS的警覺性也漸漸升高,台灣也不乏有研究學者以及醫師提出警告,於是花費將近一個月時間研究PFAS的來龍去脈、對環境及健康的危害性、以及台灣目前的使用情況,同時追蹤台灣麥當勞使用含氟防油紙袋情形及預定淘汰期程,並彙整為〈不沾鍋、消防泡沫和速食包裝袋的祕密〉一文,呼籲政府與相關企業積極採取行動淘汰PFAS。本協會並將持續追蹤本議題。

15

聲援苗栗龍昇村民,反對刻意規避環評之坤輿掩埋場:

坤輿於二十年前取得苗栗縣府的同意設置文件,要於龍昇村一塊山坡地興設一般事廢掩埋場,不僅區位為山坡地保育區,且為特定農業區,四周都是優良農地,而且還位於當地灌溉水源龍昇湖的上方,嚴重威脅當地乾淨農業生產環境。當地居民當年群起抗議,質疑坤輿為規避環評而未將聯外道路納入興辦事業計畫,並質疑該掩埋場可能污染當地灌溉水源,而使已經完成興建及試運轉的該掩埋場,於劉政鴻時代遭駁回處理許可證申請。然坤輿掩埋場於近年死灰復燃,於2020年底重新取得為期九十天的試運轉許可,於是當地老農開始在該掩埋場聯外道路口埋鍋造飯,進行長達一年多的圍堵抗議;期間苗栗縣府雖曾為回應民意而於20213月初中止該掩埋場試運轉,卻未提出可讓坤輿信服的理由,致該處分於20219月遭環保署撤銷,並被要求於三個月內另為適法之處理。

於是苗栗縣府於1224日重作處分,讓坤輿繼續進行剩下三十餘天的試運轉。坤輿於是採取高姿態,事先即透過黑道威脅恐嚇,並於1228日以暴力方式強勢驅離龍昇村老農。本協會雖遲至本年度方因緣際會深入了解本案來龍去脈,但基於維護環境正義與程序正義,決定盡力協助發聲,除了於1227日藉由環團共同舉辦的座談會,至當地為當地居民加油打氣外,並於1228日暴力驅離事件發生後隔天,起草新聞稿並邀請其他環團連署,共同譴責坤輿詐騙與暴力,並呼籲民眾寫信要求環保署長撤銷該掩埋場的同意設置文件,讓當地老農可以安心過年。

另外,本協會也分別於1230日及2022117日陪同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龍昇村自救會代表與水資源保育協會等環團,至監察院與廉政署控告,並響應潘忠政老師於110日發起的雞蛋行動,邀請民眾於128日前撥空前往坤輿門口陪老農們圍堵抗議,並於11523日親自到場聲援。(2021-2022年)

16

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台泥和平廠垃圾氣化爐環評案出庭作證:

台泥和平廠增設垃圾氣化爐的環評變更案,雖已通過花蓮縣府審查,但澳花村民不服,委由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及法扶律師進行行政訴訟。由於本協會曾參與該案環評,指出氣化爐可能帶來的風險,包括離社區距離太近、可能有爆炸或火災風險等事實,因此該案原告律師邀請本協會於1217日出庭作證,就氣化爐功能、氣化爐所處理的廢棄物種類限制、未篩選廢棄物對氣化爐運作的影響、氣化爐可能造成的安全疑慮、如何避免氣化爐爆炸與火災、氣化爐排放的空污及預防方法、台灣或國際上對於垃圾氣化爐的規範等議題向法官說明,希望法官可以理解該環評變更案並未考量該垃圾氣化爐對附近居民帶來的風險,應予以撤銷。

17

編撰《2021台灣現況:反焚復燃》,並於五月出版:近五年來,在錯綜複雜的原因交互作用下,幾個沒有焚化爐的縣市開始出現垃圾無處可去的窘境,於是興建地方焚化廠的呼聲再起,焚化政策看似要捲土重來…。以關注廢棄物議題起家的看守台灣協會,從1990年代末就透過廣播節目向大眾說明焚化爐的危害,至今可說無役不與,在焚化之火再度如野火燎原的危急關頭,我們透過本電子書,提出轉型的替代方案。(2020-2021.04)

18

被瓜分的水資源》一書的重新校訂、在地連結、現況更新與電子化:號召四位翻譯志工校對潤飾《被瓜分的水資源》文字,並依據內容找尋國內或國際最新相關資料,並召開讀書會討論,以便以註解、方塊等方式補充,並將以電子書型式再版。(2021.07-2022年初)

19

開始製作Podcast「環保的品味」節目,宣導環保理念:本協會於831日開始於Podcast平台推出「環保的品味」節目,針對生活用品材質、成分、健康影響與環境衝擊提供資訊,協助消費者建立環保又有品味的居家生活。節目製作方式是從小故事切入主題,希望藉此引導民眾改變行為,提昇其環保意識。主持人擅長說故事,又具教育專業,腳本編寫的令人百聽不厭;第二季開始並結合辦公室同仁與志工一起錄製節目,讓風格更為活潑,貼近現實生活。希望結合眾人專長,為環境教育盡一份心力。

20

協助關心環境的國內知名經濟學者王塗發老師出版三本書:一中市場的建構對台灣經濟的衝擊》、《台灣政經社環論衡文集》、《邁向永續發展的非核家園》。

2020年度:

1.

批評保力達是保氯達!參與釋憲申請案公聽會,守住「污染者付費」、「外部成本內部化」的費率制定原則:2019年底,我們收到司法院來函,邀請本協會於202016日參與一樁釋憲案的公聽會。原來是保力達公司於多年前被發現未誠實申報其玻璃瓶蓋有PVC內襯,被要求依加重費率補繳回收清除處理費,保力達B公司不服,循行政訴訟管道卻一路敗訴,而於2018年申請釋憲。檢視保力達公司達四十多頁的釋憲申請書,我們決定提起筆來,寫下我們對於這釋憲案的看法,並如期參與這場公聽會,以維護「生產者延伸責任制」的基礎與「污染者付費」的原則。

16日的這場公聽會上,是環保署難得與本協會同一陣線,在全體出席的大法官面前駁斥業者的說法。也感謝出席的另外兩位學者專家,以學術專業支持「容器若含有PVC附件,其回收清除處理費率須加重一倍」的作法。過完年後,就傳來好消息,大法官採納我們這一陣營的意見,駁回了保力達公司的釋憲申請案。

2.

PVC橡皮擦市場調查計畫:2010年,協會檢測熱心民眾寄來的10個橡皮擦品牌,結果顯示市售橡皮擦多為PVC材質,並於同年8月和台南社區大學共同召開記者會。同年11月,標檢局公告橡皮擦的新標準CNS 6856,明確規範橡皮擦中8種重金屬和6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的含量;標檢局並進而於2012年制定CNS 15527「事務文具用品一般安全要求」國家標準,規範所有文具的塑化劑、重金屬等毒性物質的使用。雖然國家標準只管制重金屬和塑化劑含量,沒有管制PVC材質的使用,在這之後,仍有不少品牌自主淘汰PVC,改用替代材質。

事隔10年,為了瞭解市售橡皮擦的材質是否仍以PVC為主流,201912-20201月,我們再度以同樣方法檢測各品牌橡皮擦材質是否含「氯」,並向品牌商確認是否為PVC。共鎖定16個品牌,調查結果顯示,16個橡皮擦品牌中,Tomato(萬事捷)、PENROTE(筆樂)、利百代、雄獅、STABILO(德國天鵝)和富樂夢共6個品牌的產品已不是PVC材質。其餘10個品牌可以區分成3種狀況:

  1. 產品和官網都沒有標示材質,但檢測含「氯」:MONO(蜻蜓牌)、SDI手牌、Uni(三菱)、凱銳特Hello Kitty系列。其中MONO(蜻蜓牌)和SDI手牌回覆確認是PVC,其餘品牌未回覆材質。
  2. 產品明確標示PVC材質,也找不到非PVC的產品,檢測當然也含「氯」:文品國際動畫系列和Radar(日本SEED)。
  3. PVC和非PVC產品都有:Pentel(飛龍)、FABER-CASTELL(德國輝柏)、STAEDTLER(德國施德樓)和PLUS(普樂士)。

3.

塗料重金屬限值標準要怎麼訂才安全?要怎麼標示才能確保消費者知情權?:2016年,我們與IPEN合作,檢測市面上油漆產品,結果有三分之二以上鉛含量超過新加坡所規範之標準600 ppm,若與美國塗料標準90 ppm相比,更有七成超標。這結果促使標檢局訂定了CNS15931《塗料一般安全規定》,規範民生塗料的鉛、鎘、汞、六價鉻含量。不過,該規定有漏洞,一是室內塗料的重金屬含量限值用的是可溶性含量(依循全球獨一無二的中國標準),而非總含量;二是室外塗料的重金屬含量現值雖然用的是總含量,但允許若鉛含量超標(600ppm),只要標示「高鉛含量,禁止使用於室內或孩童易接觸之表面」,就可繼續販售,等於為含鉛塗料開了後門。當時我們極力要求修改這規定,標檢局也於2017年召開會議檢討,會中業者表示,由於已經投入許多資金生產有標示的容器,因此決議最遲於2020年前檢討,於是有了今年2月的這場研商會。

會前,我們發現IPEN2017年有調查中國市面上一百多種塗料的可溶出鉛含量與總鉛含量,於是把其檢測資料繪成圖表,從中可看到,總鉛含量低於90ppm600ppm,可以確保可溶出鉛含量低於90ppm;但可溶出鉛含量低於90ppm,總鉛含量卻可高達10,000ppm以上。我們把這結果連同聯合國匯整的世界各國標準提交到該會議上,讓傾向業者的委員啞口無言。後來環保署化學局官員發言也支持以總含量來管制,不要區分室內室外塗料,於是標檢局決定就先以目前室外塗料的重金屬總含量限值來起草該標準修訂草案,該標準可望加嚴並與世界接軌。

105日標準局再次召開研商會。由於年初會議已決定重金屬總含量限值來起草該標準修訂草案,加上中國也在國際壓力下將塗料重金屬標準改為總鉛含量不得高於90ppm,並將於今年底生效,因此委員及業者代表們不再堅持使用可溶出鉛含量,但卻一改年初共識,還是堅持室內塗料的鎘、汞、六價鉻這幾種重金屬還是只管制其可溶出量。

儘管我們一再堅持,塗料中的重金屬,很容易在建築物使用與拆除過程中,(藉著流向土資場的剩餘土石方、流向煉鋼廠的廢鋼材、還有被送到焚化爐焚燒或非法露天燃燒的裝潢拆除廢棄物、營建廢木材)散佈到環境中,而這幾種重金屬毒性又不下於鉛,應管制其總含量,但這幾個沒有健康與生態風險專業的委員及業者代表們,依然堅持室內民生塗料的鎘、汞、六價鉻只管制可溶出量。

至於室外民生用途料,雖然有「管制」重金屬的總含量,但如果重金屬超標,只要標示「高重金屬含量」警語,不必下架,也不必標示其超標重金屬的含量。本協會出席代表要求訂定室外塗料必須下架的重金屬限值,得不到任何委員回應,還要求本協會做研究提供證據!

於是我們再退而求其次,要求室外塗料超標警語必須把超標重金屬的含量標示出來,畢竟鉛含量1,000ppm也是超標,10,000ppm也是超標,但危害性不一樣,如果能標示出來,可作為民眾選擇時參考依據!結果業者代表說,油漆罐上已經標示很多東西,有的罐子小不太容易增加標示,另外標示含量對他們而言不太好操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之意),因此也沒有得到該技術委員會的回應!眼見該草案就要如此草率通過,因此我們提出強烈抗議,標檢局承辦於是答應再次召開研商會,看有無可能使該標準再往前進一步!

2021128日,研商會再次召開,雙方立場基本不變,眼見又要難產,於是先放下重金屬限值標準到底是要用總量還是可溶出量的爭議,轉而討論標示議題。我們提出我們草擬的標示規定,要求民生塗料應該標示其適用環境(室內、室內外、室外),其重金屬含量限值不得超出規定,超出者不得使用於民生用途,只能使用於非民生消費的特定用途;另外,非民生消費之特定用塗料應標示其特定用途。此時業者代表忽然了解原來我們的要求不是說重金屬含量超出限值者就不得販賣,而是說必須標示只能用於非民生消費特定用途,未如此標示者被抓到才必須下架!這合理要求使他們終於放下心防,願意好好聽我們的意見。然此時會議已接近尾聲,於是標檢局人員決定再蒐集更多其他國家管制塗料重金屬含量的方式之後,再召開一次會議。雖還未能定案,但終於有比2016年版更進兩步的希望。

然而,原訂五月要再召開會議,卻遇上了疫情,而順延到年底的12月22日才又再次召開研商會。在這次會議中,終於達成共識:除了鉛比照美國用總量(須小於90ppm)來管制以外,其他重金屬則用可溶出量來管制;至於室外塗料的重金屬含量標準,則全部採用總量來管制,其中鉛含量限值雖然從90ppm放寬為600ppm,但其餘重金屬(鎘、汞、六價鉻)仍維持原來標準,且若超標則應下架,不能只以警告標示方式讓超標的室外塗料繼續販售。至於民生消費用途料若超標者,則須有警告標示「 含高量有害重金屬,禁止使用於兒童易碰觸表面及建築物室內外之水泥牆壁、木器、塑膠表面」,才得以販售。至此,《塗料一般安全標準》終於有個較合理的版本。(2020-2021年)

4.

PVC地磚塑化劑含量超標?!督促標檢局納入應施檢驗商品並檢討其國家標準:今年五月時有名媽媽致電本協會,指出LG舒適毯可能含有塑化劑,並懷疑其台灣代理商富銘「沒有塑化劑」的說法是有問題的。於是我們轉請林淑芬立委辦公室,請其要求標檢局採購該商品並檢測塑化劑,過了數月,終於等到檢驗結果,果然超標,於是決定在1020日聯合召開「第一名的育嬰地板塑化劑超標上百倍!幼兒安全誰來顧」記者會,要求標檢局將塑膠地磚(地墊)及瑜伽墊納入應施檢驗商品、要求商業司廢除商品標示法第九條「允許業者標示材質為塑膠或金屬」等有標示等於沒標示的函釋,要求一般商品也應比照化妝品標示明確材質與成份,要讓人足以了解使用或添加了何種化學物質,以便選購時可避開不環保商品。該記者會獲得各媒體廣泛報導,且我們在記者會上的訴求都得到與會標檢局與商業司官員正面回應。

標準局在該記者會上允諾將進行市購調查,若PVC地磚塑化劑含量超標為普遍現象,就納入應施檢驗商品,結果30件樣品中,只有三分之一的塑膠地磚合格,剩下三分之二(20件)塑膠地磚之塑化劑全數超標!超標倍數從3倍~93倍之間。購樣管道從實體特力屋到網路momo購物網等都有。在林委員取得檢驗結果後,我們於1217日再度聯合召開「市售塑膠地磚三分之二塑化劑含量超標」記者會公佈結果。

這兩次記者會除了促使經濟部標檢局決定將於20217月把聚氯乙烯系地磚納入應施檢驗商品之外,其也分別於1124日、1222日、2021年的17日、312日召開研商會,檢討修訂「聚氯乙烯系地磚」國家標準CNS8906

標檢局之所以會啟動修訂,其一是因為從標檢局市購調查結果發現,超標的塑膠地磚主要是使用PVC回收料的產品,而現行的CNS8906只規定使用新料的塑膠地磚,其八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不得超過0.1%,卻未規範使用回收料者;雖有要求使用回收料者須標示使用回收料之比例,但這些採用回收料的超標產品,卻都未標示回收料使用比例,擺明欺負消費者無法由外觀判定其是否使用回收料,又因為沒有被列為應施檢驗商品,而企圖以新品之姿低價強奪市場。在1217日的記者會中,林淑芬委員也指出塑化劑限值的規定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使用安全,無關乎其是否使用回收料,因此應一併適用使用回收料的產品。其二是因為歐洲商會向標檢局反映,DMPDEP兩種塑化劑不可能添加於塑膠地磚,因為其特性不適合,建議排除,將原本管制的八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縮減為六種。

然而在第一次會議上,使用新料的塑膠地磚業者發現原來塑化劑限值的規定只規範到使用新料的商品,自覺不公,而部份委員也質疑使用回收料的塑膠地磚,即使其回收料只使用於底層,長久使用仍有遷移到表面之可能,因此覺得需要一併列管;但使用回收料的業者認為回收料本身即含有受到列管的塑化劑,雖然生產過程中不再另行添加,也難以符合塑化劑限值規定,因此希望不要受到管制;而部份委員覺得若回收料只使用於底層,其塑化劑含量限值可較為寬鬆。

到第二次會議時,由於本協會因為有行程衝突而無法到場,但據說委員幾乎全都站到使用回收料的業者那一邊,且加碼要把八種列管塑化劑調降為四種,且把原本的只管制使用新料者的塑化劑含量改成只管制那些有「標示用於家庭及兒童照護場所者」的塑化劑含量,等於讓不論是使用新料還是回收料的產品,只要標示不是用於家庭及兒童照護場所者,都可以添加列管的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這是大倒退,非我們所望,畢竟不能只為了資源循環利用,而忘了清潔生產的原則。

因此我們針對該會議結論提出異議,標檢局於是再召開兩次會議,期間有委員甚至還要下修,提出只要規範使用新料者要標示且要符合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的限值,再生品都不用管的荒唐想法,被我們強烈抗議。經過最後兩次會議漫長的討論,最後才達成如下共識,確保了民眾知情權與使用安全:

  1. 原本列管的八種鄰苯二甲酸紙類塑化劑,調降為六種。
  2. 把原本只適用使用新料生產者的塑化劑限值規定,擴大到凡是使用新料生產者或標示可供14歲以下兒童照護場所使用者。
  3. 所有產品都要標示適用的場所。
  4. 使用回收料者,仍應標示使用回收料之比例。
  5. 對於非供14歲以下兒童照護場所且塑化劑含量超過限值者,應加註警語:塑化劑含量超過限值,禁止使用於14歲以下兒童照護場所。

5.

與台北市環保局合作規劃設置景美分隊細分類回收站:為提升回收物分類品質,避免某些回收物因為後端分類成本過高而再度淪為垃圾,我們認為有必要推動有專人管理、於固定時間開放、讓民眾親手細分類的社區回收站或路邊回收站。雖然屢次向政府提議,包括於201911月獲回收基管會邀請向各地環保局承辦人員說明我們的想法及介紹東海國宅的經驗,卻得不到積極正面的回應。於是我們在2019年底主動向台北市環保局提議,願意免費幫他們把位於溪州街底、水源高架快速道路下的清潔隊景美分隊,規劃成一個細分類回收站,並訓練清潔隊員來指導民眾做好細分類。由於我們不再只是只提意見,而是願意出力幫他們規劃設置,環保局循環科承辦也無法拒絕此提議,因此要我們發函,由他簽辦請上面裁示。結果聽說包括科長、副局長、局長都欣然同意,並要求環保局循環科與清潔隊配合。於是展開了一連串的互動,包括現勘、討論、溝通,打造細分類回收櫃及選擇擺設地點,然後號召30名志工於兩個星期的試辦期間為民眾講解分類方式,並獲得媒體報導,議員關心。現在該細分類回收站已交由清潔隊自行管理。(參見:景美細分類回收站系列文章之一之二之三;或2021台灣現況:反焚復燃》第九章《公私部門跨域合作——景美細分類回收站的挑戰》)

6.

聲援在地居民與團體反對台泥和平水泥廠增設垃圾氣化爐案:當前垃圾區域合作出了問題,致使一些沒有焚化爐的縣市紛紛想要興設處理設施,卻忽略源頭減量與分類回收、廚餘堆肥的重要性。比如花蓮縣府以掩埋場陸續飽和、垃圾問題窘迫,加上每年1.2億的外運處理費用相當昂貴,對縣庫帶來極大負擔等為由,於2019318日上網公告「花蓮縣水泥業(窯)協同處理廢棄物民間自提BOO案」,台泥是該BOO案是唯一申請廠商,其打算在台泥和平村水泥廠內興建一座日處理量200噸的垃圾氣化爐,氣化後燃氣送水泥窯預熱段的煅燒爐當作輔助燃料,取代部份燃煤。該BOO案於20196月召開說明會,於202023日進入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審查,經過三次初審後,於2020920日通過花蓮環評大會審查。

期間本協會透過親自出席或書面意見提出質疑,反駁垃圾氣化不會有污染等不實說法,提供關切的在地居民與環評委員更充分、真實的資訊;本協會指出:台泥和平廠在未處理垃圾的現況下即已對環境造成不堪忍受的污染,未來處理的垃圾,成份較燃煤更為複雜,只會有更多污染,不可能不會有污染;尤其台泥採取的技術,並未將垃圾氣化後的燃氣淨化即直接送入只有850~900℃的煅燒爐內燃燒,與焚化爐差異不大,恐會增加水泥窯空污排放!況氣化爐有爆炸起火風險,與社區卻僅有一路之隔,離最近的和平國小不到五百公尺,沒有適當緩衝,等於在社區埋下一顆不定時炸彈!另外花蓮垃圾廚餘含量高達40%,若能加強源頭減量及分類回收,每日垃圾清運量將可降到百噸以下,而花蓮與台泥簽訂的保證垃圾量(每日135噸)將不利於垃圾減量。本協會認為,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38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當開發計畫變更「對影響範圍內之生活、自然、社會環境或保護對象,有加重影響之虞者」或「對環境品質之維護,有不利影響者」,應重新辦理環評;以上疑慮實已符合這兩要件,應重新辦理環評。唯花蓮縣府環評過程宛如一場兒戲,未經充分討論即草草決斷,這也難怪選址緊鄰社區的台泥廠,1997當年能通過環評。

雖未阻止該案的草率進行,但垃圾危機也是督促地方政府對垃圾治理有更進步作為的機會。比如在地團體曾於2月底邀請本協會、楊美華議員、花蓮環保局人員,一起討論如何減少垃圾及增加回收。我們除了強調廚餘回收的重要性之外,也順便把社區細分類回收站的作法分享給他們。畢竟實質推動源頭減量與分類回收,才能真正減少垃圾焚化及其污染危害。

7.

聲援竹北鳳崗居民反對設置焚化爐:新竹縣政府於去年十月公告BOO興建焚化廠政策並進行招商,結果只有一家提出申請,並於今年411日早上九點半召開公聽會,說明此BOO焚化爐興建案。該公聽會原訂215日在蓮花寺召開,卻被廟方拒借場地而取消,後又因為疫情緣故而從三月延至四月,在地居民也號召數百人參與發言反對,本協會雖不克參與,也於會前發布消息動員,指出桃竹苗一帶日後將有八座焚化爐,嚴重影響當地空氣品質,不只是鳳崗居民要反對本案,整個新竹縣居民都應該反對本案。

另外,鳳崗居民也從在地議員得知,環保署核發補助款772萬給新竹縣政府做為此BOO焚化爐興建案的履約管理經費,於是決定北上立院陳情抗議,本協會也前往聲援。由於該筆補助款不符合環保署「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補助項目,因此接受陳情的立委,包括洪申翰、林淑芬等人,在立院衛環委員會質詢時痛批環保署,讓環保署長同意取消該筆補助款。

另外,本協會也於415發文環保署、財政部、內政部營建署,指出違反零廢棄與循環經濟政策、不符合公共利益的焚化爐、掩埋場、填埋型土資場,不應該適用促參法的獎勵措施,希望可藉此杜絕地方政府透過促參法興建焚化設施的事情一再發生。然環保署卻回函表示不願意修改得適用促參法的環境污染防制設施範圍,可見其保守心態。

儘管411BOO焚化爐公聽會上當地居民砲聲隆隆,新竹縣府仍一意孤行,一個月後(56日)完成招商審查,縣府將台鎔評選為最優申請人,三個月後(76日)同意台鎔變更為當年BOO案環評的開發單位,四個月後(87日)與台鎔為興建營運此BOO焚化廠而專門設立的子公司翰陽科技公司完成簽約。為展現民意,新竹縣反焚化爐自救會號召鳳崗地區居民於簽約當日前往縣府門口召開記者會抗議,協會與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人員並一起前往聲援。

台鎔公司與縣府簽約後,復於99日召開該BOO案的健康風險評估規劃及範疇界定說明會,本協會也與會並提出開發單位並未提出其健康風險評估規劃內容與範疇界定之草案,在背景資料不足下,該說明會無效應重新舉辦,台鎔公司後來雖曾一度答應要再擇日舉辦,但至今仍未履行承諾,反而直接去推動該開發案環評變更,於107日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交由縣府審查,縣府也密切配合,在未召開任何專案小組進行初審下,於1026日召開環評大會進行審查,有打算一次通過該環評變更案之意。由於協會未能與會,因此提出書面意見,以「前後兩開發案雖然場址相同,但開發單位不同,依據方案或法律不同,空氣污染防治技術也大有不同,場區配置必須大幅變更,另外環境現況也大有不同,應視為不同開發案,應重新環評。」同時強烈質疑該環差報告內容,比如要求不應允許台鎔收受來自製造業之事業廢棄物或下腳料,要求飛灰應採非掩埋且安全無害的方式處理,不要把問題丟給不確定的未來;要求所發電力不應適用再生能源躉購費率,除非所收受廢棄物符合歐盟SRF品質標準的一級標準,並逐車落地檢查,同時接受附近社區居民無預警參與廢棄物落地檢查。結果在當地居民與關切本案議員與會提出諸多訴求與質疑下,該環評大會結論是要求台鎔公司補件三個月再審。

結果次月的1130日,新竹縣政府再度召開環評大會審查此案,在讓與會民眾(包括本協會代表)、關切議員發言一輪後,與會環評委員發表一些無關痛癢的評論,即閉門商議,然後宣佈通過環評,除了草草了事,更在其決議事項中,將舊案環評審查結論中不利於開發單位的條件刪除,並重申無須辦理環評,護航心態昭然若揭。

8.

協助召開「檢討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公聽會,討論如何解決垃圾危機:最近幾年無焚化爐縣市頻頻發生垃圾堆置無處去問題,掩埋場上堆置垃圾量的逐年增加,讓這些縣市開始起意設置焚化爐。但既有二十四座焚化爐真的不夠用嗎?還是環保署怠惰於行使廢棄物處理設施調度權的結果?焚化垃圾中有將近40%廚餘,我們缺的到底是焚化爐,還是廚餘處理設施?解決垃圾危機,除了設置焚化爐,有無其他更有效的解決方案?為釐清這些問題,我們在時代力量陳椒華委員提議下,協助其於57日召開「檢討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公聽會,包括草擬議程,邀請台東、新竹等其他團體參與,並製作簡報,提出我們的政策建議,包括希望環保署以鼓勵區域合作、強制調度垃圾處理設施餘裕量,並大力推動廚餘處理設施、要求不適燃廢棄物須以非焚化方式處理、提高資源回收費率、改善集合住宅分類回收,以解決垃圾危機,並促進資源循環。

9.

研擬廢清法修法草案,強化資源回收制度:協會於2018年底即草擬了一份廢清法修正草案,目的是強化資源回收運作,但遇上2019年的大選年,而未能透過友好立委於立院正式提案。再經過一年多對資源回收體系的觀察審視,於今年3月酌修條文後,於410日與回收基管會溝通討論,再根據討論結果調整草案文字,於6月送林淑芬委員辦公室,後又於11-12月與回收基管會再度檢討後調整文字,再送林委員辦公室,請其於2021年第一會期提案。該草案重點包括:一、將應負「生產者延伸責任」業者範圍擴大到責任物的整個供應鏈以及事業用品之生產者;二、明定生產者不因繳費而轉移之責任,比如依中央主管機關命令建置處理設施,對於無法課責中央主管機關之基金虧損應按繳費比例予以貼補,以因應更有彈性的資源回收服務費率(如考量原物料價格波動)及依運距而調整的基本盤價。

10.

與志工合作推動垃圾費合理徵收連署:有鑑於近年來垃圾危機頻傳,有必要透過垃圾費隨袋徵收,與合理反映成本的費率制定,降低送到焚化廠與掩埋場的垃圾量,增加廚餘與資源回收。然現在除了雙北外,其他縣市都不願採垃圾費隨袋徵收,政治人物更是怕得罪選民而不敢推動,因此我們認為有必要教育選民,讓他們擺脫「朝三暮四」的政治騙術,了解「羊毛一定出在羊身上」的基本道理,支持「污染者付費」的公平正義原則,因此於2019年就曾推動「垃圾費合理徵收連署」,只是礙於太著重於論述與冰冷數字,效果不彰。而我們志工中有擅長傳播者,相當關心此議題,主動將其改為刺激思考的問答方式,希望能透過社群媒體,得到更多人的認同。在我們見到其提出文案後,相當驚豔,但為了讓讀者更容易作答及連署,於是再由專長教案的協會工作人員利用google表單,將其化成圖文並茂的教案暨連署表單,而連署成效也因此大增。

11.

推動修正《菸害防制法》以抑制菸蒂亂丟問題及遊說立委刪減或凍結環保署相關預算以抑制焚化爐擴張並真正解決垃圾危機:菸蒂隨處亂丟問題是許多民眾都認知到的現象,卻無法被有效解決,問題在於難以稽查取締,而亂丟菸蒂者也不見得不知道此為錯誤行為,卻因為貪圖方便或爽快而故意為之,因此教育也不見得能夠收效,因此在與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討論後,決定合作遊說立院修正《菸害防制法》,於第五條增加兩款,要求販賣業者要提供押金回收菸蒂,並於三年內(2023年)改採可在自然環境中於半年內被生物分解的生質纖維製造菸蒂濾嘴,方可販賣;並修正第四條,容許菸品健康福利捐得運用於環境保護事項,讓環保單位有經費清除被隨意亂丟的菸蒂。此外,我們也提出如何真正解決垃圾危機的說帖,併同此《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與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一起拜會立院部份委員,希望他們能夠為環境發聲。結果,劉建國委員與蔡壁如委員皆部份參採我們的建議修正條文,於20201224日分別提案修正《菸害防制法》,目前(2021年中)仍待審中;而環保署補助台東啟用焚化廠的預算則遭到長期與我們合作的林淑芬委員提案凍結2500萬;在民進黨團仍堅持以擴張焚化量能解決垃圾危機下,我們的遊說尚不足以撼動其作為,仍須努力。

12.

參與「事業廢棄物管理失控如何補破網?」記者會及公聽會,針砭事廢管理漏洞:陳椒華委員於810召開「事業廢棄物管理失控如何補破網?」記者會及公聽會,邀請協會與台南社大派代表與會。我們除了以屏東鎧霖土資場非法收受回填不明廢棄物為案例說明事業廢棄物亂竄情形之外,也針對事廢管理漏洞,共同提出二十項訴求,包括修法設立廢棄物管理基金及檢討修正《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等,並順利成為該公聽會結論;之後陳委員辦公室並數次針對該公聽會結論召開協商會,協會也均有參與。

13.

協助台南社大追擊後壁玉米田不鏽鋼爐碴污染場址案:台南後壁一玉米田於十年多前遭非法回填不鏽鋼爐碴,於去年被台南社大發現其爐石粉已污染土壤,妨害玉米生長,於是在今年二月召開記者會舉發,結果台南市政府遲遲不願意公告為土壤污染場址,與環保署沆瀣一氣,辯稱該農地原生土壤沒有受到污染,而所謂原生土壤就是明顯沒有夾雜爐石粉的土壤,他們採樣時刻意避免表層三十公分因為翻耕而被爐石粉污染的土壤,追問那這層受污染表土不是原生土壤,則答稱為廢棄物;另外也指稱這些不鏽鋼爐碴重金屬溶出量檢測數值低於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把這批爐碴稱為事業產出物,不願稱為非法回填廢棄物,不願動用廢清法要求地主清除爐碴,而只願依區域計畫法要求地主回覆原狀;種種作為都在維護污染行為人與污染關係人。面對這種圖利污染者的作為,我們與台南社大在陳椒華委員辦公室的協助下,於4142754密集召開記者會痛批,環保署才勉強承諾,將補助台南市政府進行該場址土壤污染的細密調查。

14.

協助追查學甲農地非法回填爐碴案8月中旬有人透過社群媒體爆料,指控台南學甲將軍溪畔1.24公頃農地遭明祥馨公司非法回填不鏽鋼爐碴,但由於台南市環保局只輕判6000元,加上明祥馨公司負責人與台南市長黃偉哲私交甚篤,而引起喧然大波,受到社會高度重視;因此協會於93協助台南社大及陳椒華委員辦公室召開記者會,針對學甲爐碴案台南市環保局執法問題進行批判,於是台南市府方要求業者180個工作天內完成學甲農地爐碴清理改善。

本案後來衍生案外案,發現學甲工業區也有填埋爐碴。根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種類與再利用管理方式》自20112月起,電弧爐煉鋼爐碴即不允許使用於工程填地,雖允許使用於「機場、道路、人行道、貨櫃場或停車場等鋪面工程之基層或底層級配粒料原料」,「但鋪面工程之路基為土壤者,需先以其他工程材料隔離,不得有直接接觸土壤致生與其混合改變土壤性質之再利用用途」,且不鏽鋼還原碴「僅限於水泥原料及水泥製品原料」,甚至不得做為鋪面基底層級配料。但學甲工業區爐碴填埋深度超過二公尺,台南環保局卻不認定違法,表示這是鋪面工程基底層,並函詢工業局爐碴使用深度是否符合再利用規範。為此,我們再次協助陳椒華委員127召開記者會,指出鋪面工程設計有一定規範,不是隨口說它是鋪面就是鋪面。

15.

協助追查鎧霖收受有害資源化產品「玻璃纖維樹酯粉」疑案:810日由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在立院召開「事業廢棄物管理失控如何補破網?」記者會與公聽會上,與會環保團體以屏東鍇霖土資場違法處理及回填不明廢棄物為案例,說明我國事業廢棄物非法流竄的嚴重情形。事後我們從《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108 年訴字第 104 號判決書》得知,鍇霖明顯違法亂紀行為,竟獲屏東地檢署不起訴處分,且鍇霖甚至以此為由,要求高等行政法院撤銷屏東縣府以「違反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規定,廢止容許使用同意書」之行政處分,所幸該不合理之訴願遭到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

經調閱該不起訴書內容後,我們發現之前屏東環保局對外宣稱是玻璃砂,但被環團懷疑是科技污泥的黃白色粉末,竟是來自桃園毅川等有害廢棄物處理業者的「廢玻璃纖維樹酯粉」,其銅含量超高,且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早於2017年到鎧霖土資場採樣三次,皆檢驗出其銅溶出量超出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但後續調查發現,該家有害廢棄物處理業者的處理許可證上把這有害的廢玻璃纖維樹脂粉當作是可作為水泥替代原料或摻配料的「資源化產品」,容許其含有5%以下銅含量,未管制其銅溶出量。檢查官在2018年上半年收到環保署偵辦報告後,於當年6月再到現場採樣一次,發現銅溶出量並未超標,於是以這一次推翻前三次採樣結果,斷定鍇霖廠區堆置之物質為成品,不是廢棄物,而於20193月判定不予起訴。於是我們協助台南社大及陳椒華委員辦公室9171112召開記者會,批擊檢方辦案有包庇之嫌。

同時我們也請陳椒華委員辦公室調閱桃園三家處理業者(毅川、中德、樺欣)的許可證,經比對經濟部工業局於20096月編印的《印刷電路板業資源化應用技術手冊》中再利用機構案例,發現經濟部工業局早年核發的許可證對於玻璃纖維樹脂粉有嚴格品質標準,並有要求不得超出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相對而言桃園環保局核發的三張許可證太過寬鬆,且皆未規範其必須符合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於是我們和台南社大及陳椒華委員辦公室再於1115召開記者會,批評桃園市府在審查核發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證上放水,讓有害產品流竄台。

該案幾經批擊後,在陳椒華委員的追蹤下,屏東縣府終於認定鎧霖土資場收受的資源化產品是廢棄物,要求清除;環保署也在檢討玻璃纖維樹脂粉的品質標準,希望於許可審查辦法中訂個準則,供地方政府審查時參考。

16.

研擬廢清法修法草案,擴大第46條刑責適用範疇及強化廢棄物清除處理再利用許可審查機制:透過前述事業廢棄物非法流竄案例,我們檢討相關法規漏洞,先是研擬了廢清法46條修正案,將該條第二款刑責要件從「致環境污染」擴大到五種情節重大情形(包括「致土地使用於其編定用地別之容許用途時所應具備之效用有所減失」),避免環保單位以「以原生土壤未受污染」為由協助污染行為人逃避廢清法46條第二款刑責;同時將第四款刑責要件從「未依41條取得清除處理許可文件或未依許可內容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擴大為「未依廢棄物清除、處理、再利用許可文件內容、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記內容或本法規定之方式,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且情節重大者」,避免業者聲稱只是再利用違規,並非意圖非法填埋,逃避此條刑責。

而我們由鎧霖案例發現縣市政府在核發處理許可證時,可能基於政治壓力而未能從嚴審查核發,致有業者直言現在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的許可已經不如經濟部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的再利用機構嚴格,許多污泥非法棄置案,也是在寬鬆許可管制下找漏洞的處理機構所為,因此我們研擬另一個廢清法修正案,希望把廢棄物處理機構的許可審查交由環保署負責。另外,我們釐清何謂再利用,把籠統的再利用區分成直接再利用與再生利用(含再生處理與利用)兩種行為,然後把以既有設施從事直接再利用或再生利用的許可審查,保留在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手裡,而對於那些打算以新設設施收受處理廢棄物者,即使處理後的東西可以再利用,也要依41條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廢棄物處理機構的許可,不能像以前一樣可任意選擇要走再利用機構許可還是處理機構許可;同時要求許可審查過程應納入相關部會及公民的參與,不能閉門造車。至於循公告再利用方式者,仍是必須向縣市政府登記檢核(改稱為簡易許可);但可以公告再利用的事業廢棄物種類,必須符合「再利用技術與市場成熟、廢棄物性質安定、再利用過程無危害環境之虞,或具第三方監督認證機制且其運作具公信力者」,以避免這些條件還未具備,就被公告再利用而導致假再利用事件頻傳的情形。

2019年度:

  1. 協助草擬「具自然地景價值者提報表」,督促政府將龍崎全區劃設為自然保留區:協會於1月16日代表關心龍崎掩埋場開發案的各個團體草擬公文,指出龍崎掩埋場預定地極具自然地景價值,卻因為台南市府核發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而即將遭到開發破壞,請農委會及台南市政府儘速依照文資法第八十四條第二項,將其指定為暫定自然地景,以解除此緊急狀態。該公文於本協會、台南社大、環保聯盟共同拜會台南市長黃偉哲時面交並說明,台南市府也同意依此辦理,並於1月23日邀請各關心團體前往現勘,於1月25日宣佈指定為暫定自然地景。2月19日,行政院長蘇貞昌對外宣布,龍崎掩埋場開發許可執照在3月10到期後不再展延。儘管龍崎掩埋場預定地的自然地景暫時受到保護,但其面積只有41公頃,而其所在的退輔會原龍崎炸藥工廠全區有335.4公頃,眾團體認為這一整個區域的泥岩惡地景觀都具有保存價值,於是本協會和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一起草擬「具自然地景價值者提報表」,並於3月8日夥同台南社區大學及其他關心團體,向農委會及台南市政府提報該文件,希望其儘速依照文資法第六章相關程序,將退輔會原龍崎炸藥工廠全區335.4公頃劃設為自然保留區。然台南市政府在收到該提報表後,卻遲遲未有動作,後在台南社大追蹤及督促下,方於8月2日會同提報團體及當地居民進行現勘,並將本案列冊追蹤,並發包進行生態與地質調查,以便後續進行自然地景審議作業。

  2. 舉辦記者會,指出「資源回收與廢棄物處體系」失火了:近年資源回收場失火新聞報導感覺愈趨頻繁,疑似和回收市場景氣有關,於是本協會蒐集2009年3月至2019年4月的廢寶特瓶回收價做為回收市場指標,並透過google搜尋2006年以來回收場失火新聞報導,結果發現兩者呈明顯關係:2014年來回收物價格開始大跌,且低迷不已,資源回收場失火新聞件數也越趨頻繁,可以合理許多回收業者做不下去,放火了之;另外我們也從一些報導及來自協會友人的通報案件中,發現許多疑似假失火、真放火的廢棄物非法處理事件。於是本協會將研究結果整理為文,提出政策建議,包括:訂定基本盤價,保障參與回收者合理利潤;廢紙與廢塑經等「產業用料」進口須總量管制;修法明確要求生產者須負責處理設施不足之問題;比照公告應回收物,建立事先繳費、事後領錢、第三方認證的事廢管理機制,以杜絕非法棄置或露天燃燒等不法行為;同時建議修改空污法第三十二條,明確授權主管機關不必舉證是否有污染,就可對任何工商廠場火災進行裁罰,以抑制假失火行為。為讓社會正視這攸關環境與民生的大問題,本協會並於5月31日舉辦記者會,發表此份調查報告,並受到媒體廣泛報導。

  3. PVC電子線材市場調查:鑑於許多國際電子品牌大廠早於2010年自主宣示要淘汰PVC的使用,但我們今年仍發現ASUS的行動裝置充電線的線材外層為PVC,向ASUS反映後沒有得到回覆,於是決定調查市面上充電線與耳機的線材使用PVC的情形。在檢測的74個充電線品牌中,有多達63個品牌(85%)在「外層包覆」測到鹵素反應,其中包含3C大廠如ASUS和SONY,有28個品牌(37%)在「內部絕緣層」測到鹵素反應。42個耳機品牌中,有12個品牌(29%)測到鹵素反應,其中包含知名大廠SONY和Panasonic。

    我們於9月25日召開記者會發表調查報告,之後有再與使用PVC的廠商聯繫,共有10家品牌回應淘汰PVC的訴求,其中有5家確定進行淘汰PVC作業,包含ASUS、Bone、Innowatt、Peripower、Soodatek。其餘5家品牌,有1家已轉行,有4家表示會參考協會建議。

  4. 協助台東團體和居民反對重啟焚化廠:台東縣長饒慶鈴於8月對外宣示為解決台東垃圾無去處的問題,將啟用已14年未運轉的焚化爐,台東縣議會更在9月4日通過「重啟焚化爐修繕預算案」,預計花費5.63億元啟用台東焚化廠,其中中央補助4.2億元,地方配合款1.43億元。為此,我們草擬連署書與撰寫反焚論述,並和台東環保聯盟、荒野保護協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綠色消費者基金會、海湧工作室、環境法律人協會等七個團體於10月14日共同召開記者會,向社會解釋為何台東不該啟用焚化廠,並呼籲立院刪除環保署補助台東啟用焚化廠的預算,一起來搶救小英總統循環經濟政策。立委林淑芬以及吳焜裕委員辦公室主任吳東傑並出席接受有47個團體簽署的連署書,允諾協助扭轉環保署錯誤施政方式。

    結果立法院在執政黨多數立委不願連署刪除該筆預算下,最後只由林淑芬委員提案凍結了環保署5千萬預算。而這樣的額度,無法阻擋台東縣府繼續執行啟用計畫,其已於11月中旬發包給中興進行工程專案管理與施工監督。本案仍須持續努力。

  5. 與台南社大至日本參與戴奧辛國際研討會、拜訪福島核災區:在日本學者邀請下,協會有幸隨同台南社大黃煥彰理事到日本參加戴奧辛研討會,說明中石化安順廠的戴奧辛污染問題與整治現況,之後並到福島核災區了解現況。回國後並把所見所聞,彙整成四篇〈記福島行〉文章,讓國人深入了解日本慘況。

    在此次福島行中,我們了解目前日本政府的除污工作,只針對人造環境(住家、農田、果園、道路),但福島有進七成土地是森林,無法除污,但光只是針對人造環境除污,就花了不少錢,且輻射物質可能還是會隨著風雨跑到人造環境,因此即使政府宣佈除污完畢,解除管制,願意回來的居民還是不多。另外,挖起來的污染土方,也沒地方去,於是日本政府想了個辦法,要把低於放射性活度8,000貝克/公斤以下的污染土方,拿去當作路堤、海堤、海邊防風林等公共工程的填築材料,很像是我們的底渣再利用。所以再利用,真的不見得是個好事,很多時候只是主管機關的權宜之計罷了。

  6. 協助台東市東海國宅推動垃圾細分類:協會近幾年來一直督促政府應該普設有專人管理、定時開放、讓民眾親手細分類的社區回收站,如此才能有效提升回收物分類品質,減輕後續分類負擔,避免資源雖然回收了卻因為後續分類成本太高而又淪為垃圾,是達成零廢棄目標的重要一步。而在一起反對台東啟用焚化爐的過程中,台東環保聯盟創辦人劉炯錫教授提議可在其居住的東海國宅開始推動垃圾細分類,並以此社區做為示範,推廣到全國。於是協會積極協助其把東海國宅的社區回收站改造為細分類回收站,包括協助規劃分類項目、志工培訓、示範如何向住戶解說,還有為後續回收再利用較有問題的項目,尋找出路。(參見:〈循環經濟需要社會力――台東最大國宅改造社區回收站的故事〉一文)目前東海國宅的垃圾已經分成24類了,並獲得居民的積極配合與讚賞。許多媒體也前往參訪。

  7. 垃圾費合理徵收連署:有鑑於垃圾袋降價不只一次被地方政府首長用來「政策綁樁」(從去年大選蘇貞昌候選人提議垃圾袋降價,到今年新北市侯友宜市長與台北市達成協議兩市垃圾袋流通,並由新北市降價)。協會發起「垃圾費合理徵收連署」,針對隨袋徵收的縣市(雙北),希望能合理調漲垃圾袋價格;隨水費收的縣市,希望改成隨袋徵收。

  8. 舉辦「後焚化時代:邁向神奇的臨界點」研討會:協會和金屬工業研究中心、台灣超臨界流體協會在11月15日共同舉辦「後焚化時代:邁向神奇的臨界點」研討會,邀請金屬中心生技能源設備組洪俊宏組長和宜蘭大學環工系謝哲隆教授,介紹這個可以取代焚化、對環境較為友善的替代方案──水熱處理法。在吳焜裕立委辦公室、陳曼麗立委辦公室和林淑芬立委辦公室協助邀請下,包含環保署、交通部、科技部、教育部、經濟部、農委會、衛福部和地方環保局等多個部會機關派人參加,再加上有興趣的民眾,總共有78人與會。

    水熱處理法簡單來說,就是運用水在「亞臨界」或「超臨界」的高溫高壓狀態時,離子積會大幅提高,也就是水中氫離子與氫氧離子的數量大增,反應能力增強,而能對有機物進行水解、裂解等多種反應,隨著水的溫度與壓力的提高,會使有機物碳化、液化和氣化。其中水熱碳化的溫度與壓力約在200-300°C、20-30大氣壓左右,所需投入能源較低,且在把有機物碳化的同時,還能有效把碳鏈上的氯脫除到水相中,使殘餘固化物(稱為水熱碳)成為安全燃料;如果有機物為廚餘,則殘留固體相對少(若有則可做為生質碳埋到土壤中),液體則成為液肥;如果有機物為有機污泥,則水熱碳化過程可有效破壞於廢污水生物處理過程中殘留在污泥中的微生物細胞,使所產生的水熱碳更容易脫水,比污泥直接加熱乾燥過程更省能源,且水熱碳可拿去製磚,也可製成活性碳來吸附重金屬

  9. 與其他團體合辦講座,讓更多民眾認識廢棄物與塑膠的問題:包括與荒野合作舉辦講座,於1月的前三個星期四晚上至荒野總會演講「減塑慢活」、「焚化爐與PVC的危害」、「垃圾回收率的故事」等三個主題;並與棧戀棧練合作,於去年12月及今年的1、2月舉辦「跟著垃圾走」系列講座,除了讓參與者了解垃圾問題的知識面向外,也參與廚餘堆肥等實作。

2018年度:

  1. 關注廚餘等生物質再利用問題:為更加深入了解廚餘等生物質再利用問題,以督促政府加強廚餘回收再利用,繼2017年底各縣市廚餘回收現況調查後,協會復於本年度進行更多訪談,包括年初數次拜訪台糖,了解豬糞尿厭氧發酵的規劃及沼渣沼液的處理問題、堆肥的成本與市場;之後拜訪廚餘資源化協會,了解其引進的小型堆肥設施及其在社區推動所遇到的問題;參訪新北社區,了解公寓大廈垃圾與廚餘回收現況;拜訪嘉義義竹與特克斯公司合作的養雞場,了解環保署要推廣的快速發酵堆肥設施的優缺點;拜訪嘉義邑米社大了解以黑水虻處理廚餘的過程與潛力。協會同時也透過立委,持續要求環保署加強廚餘回收,而環保署也因此開始考核各縣市廚餘回收情形,同時加強補助各縣市廚餘處理設施,包括破碎脫水設施。年底因非洲豬瘟來勢洶洶,農委會可能禁止廚餘養豬以防範疫情進入我國,而使我國薄弱之廚餘處理設施無法負擔,於是協會透過向環保署直接建言管道、媒體採訪及立委召開的研商會,呼籲政府短期內利用民生污水處理廠的消化槽處理廚餘,中長期則應加快腳步於各縣市建置快速發酵堆肥設施與生質能源廠,避免可以成為肥份的廚餘,淪落焚化廠而成為戴奧辛產生的元兇。
  2. 回收Web3.0.3成本評估:對於免洗飲料杯回收率低,被到處亂丟的情形,協會繼之前提出的「回收Web3.0.1」與「回收Web3.0.2」構想之後,於2016年底進一步發想出「回收Web3.0.3」的解決方案,也就是以押金加條碼方式,提供可重複清洗杯具之租賃服務。為評估其成本與可行性,以讓政府更有意願推動,先於2017年末訪談三家洗碗機業者,初步了解清洗設施所需設置與操作成本,復於本年度上半年拜會有實際經驗的好盒器公司,了解她們在台南正興街推動環保杯租賃服務的經驗與困難,並透過青瓢的協助,參訪餐具清洗廠,實地了解餐具清洗過程。基於以上訪談與更多的資訊收集,我們仔細檢討回收Web3.0.3成本相關因素,例如每天清洗杯數、清運距離、販賣點與回收點數、環保杯材質等等,發展出一成本估算系統,同時檢討應如何施行,這個模式才會成功開展。最後,我們以此研究為基礎,先後拜會已有意試辦環保杯租賃的台北市環保局與環保署,告知推動環保杯租賃計畫時所要注意事項、政府應協助分攤成本,避免試辦失敗。
  3. 研擬環境檢測管理法草案,提升環境檢測數據公信力與參考性:在管制空污、水污、廢棄物、土壤與地下水污染的環保法規中,都有要求污染源要定期檢測其排放並申報。然而由污染源自行委託檢測機構所得到的數據,在許多污染源會要求檢測機構配合動手腳讓檢測數據符合法規要求的陋習下,通常不具參考性。為提升環境檢測數據公信力與參考性,我們於本年度上半年參考環保署過去的提案,融合我們的構想,研擬環境檢測管理法草案,要求此類的環境檢測,應由污染源提出檢測計畫並向政府繳交必要費用後,由政府以隨機方式代為委託合格檢測機構,並透過定期監督與不定期的抽查,確保合格檢測機構的檢測品質。本草案已提供立委與環保署,環保署也正在研擬對案中。
  4. 研擬廢清法修法草案一,加強政府效能:鑑於我國廢棄物數量龐大,亟需各級主管機關積極推動各項源頭減量措施、制定妥善循環利用與清除處理規範、有效控管廢棄物流向,以抑制廢棄物非法流竄,並減輕廢棄物對環境與健康造成之負擔。然而,無論中央或地方政府,環保主管機關人力與財務資源均嫌不足,難以勝任此龐大挑戰,致使各級環保機關無力處理非法棄置問題,任環境風險擴大。再者,因廢棄物所生之行政業務,應由廢棄物產源負擔。然目前各級主管機關均以其微薄之公務預算,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措施及從事廢棄物流向與清除處理再利用機構之管理工作。其經費來源為向全體國民徵收之稅收,不僅經費額度不足,也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為此,我們以提升政府效能為出發點,於本年度上半年提出廢清法修法草案,包括(一)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回歸縣環保局,強化縣環保局之執行能力;(二)授權環保署課徵事業廢棄物管理費與資源減量費,以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三)仿公告應回收稽核認證方式,授權主管機關針對特定種類之廢棄物進行特別管理;(四)對於非法清理廢棄物事件,授權主管機關於發現第一時間,即估算清理所需費用,優先向污染行為人或關係人執行假扣押,以有效提升政府面對非法之處置能力。本草案透過立委提案,目前已經獲得足額連署,下一年度有望獲得審查。
  5. 發起連署要求公家機關做為表率,力行零廢棄:我們於本年度上半年在公共政策網路平台發起「2019年起公部門舉辦之室內外活動不得提供免洗餐具」倡議,於六月達到覆議人數門檻,環保署也因此於七月邀請我們研商作法,預計2019年起以行政指導方式,要求所有公部門遵行。
  6. 出版《2018台灣現況:循環囧圖》:本書彙整協會成員文章,回顧我國環境治理之進展,並就廢棄物層面,闡述迫在眉睫的各種問題,包括垃圾回收率虛假不實,無法反映實情,廚餘回收成果滑落的原因探討,事業廢棄物非法棄置或再利用的情形,以及從龍崎掩埋場開發案的回顧,探討可替代掩埋場的方案等等。本書在經過數月的撰寫、校閱、美編後,於10月1日出版,希望藉此讓公民與政治人物能對廢棄物議題有更廣泛的了解,進而能引領我們的政府部門與企業界,大刀闊斧改善、解決這些盤根錯節的問題。該書作者群並上寶島客家電台接受林淑英老師訪問,談該書所討論主題。
  7. 針對洋垃圾入侵議題提供見解並謀求對策:協會於本年度下半年先後接受蘋果日報、天下雜誌、今週刊訪問,談中國禁收洋垃圾後,廢紙、廢塑膠進口攀升對我國的影響,指出廢紙變賣價格因此腰斬,對回收業者與拾荒者產生莫大衝擊,恐造成回收斷鏈,而這些媒體也先後去追蹤報導回收業者與拾荒者所受到的衝擊,其中蘋果日報率先於八月底大幅報導,並邀請協會與其他團體投稿對此議題發表意見,協會成員之後也參與陳曼麗委員於9月7日召開之「台灣廢棄物進口管理改善公聽會」,要求產業用料不能無限制進口,除了要管制其品質外,其進口量也要總量管制。各媒體報導對政府產生莫大壓力,迫使環保署於10月4日迅速修正「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公告,限縮得成為產業用料之廢塑膠與廢紙種類,並要求廢塑膠必須單一材質或單一型態,並要求只有合法工廠才能進口廢紙與廢塑膠;同時宣佈半年內修正「事業廢棄物輸出輸入管理辦法」,要以簡易許可方式,總量管制產業用料之進口量,期能從質與量的管制,避免洋垃圾壓縮國內回收物的變賣價格與回收管道。
  8. 參與雲林縣及環保署六都資源回收考核活動:從雲林縣的回收場考核活動中,了解到許多鄉鎮公所的回收場用地不合法(比如租用台糖農地的舊掩埋場,或使用水利地,或暫時租用社會局主管的舊球場等),而不能興建分類貯存設施,讓清潔隊員必須在日曬雨淋下進行細分類;而清潔隊人力與資源的不足,讓其每條清運路線一周只收兩天回收物,這現況連台南、高雄也是,每週收五天回收物的縣市,可能只有雙北與桃園等地,因此能夠採取分日分項回收作法的縣市不多,多需仰賴清潔隊員進行細分類。
  9. 研擬廢清法修法草案二,改善資源回收體系,落實生產者延伸責任:近幾年來國際原物料價格低廉,使回收物變賣價格隨之下滑,而2018年起雖然原物料價格開始回升,卻因為中國停收廢塑膠與未分類廢紙,造成大量廢紙與廢塑膠叩關我國,與國內回收物爭搶有限的回收處理量能,在供過於求情形下,使國內回收物變賣價格無法隨著原物料價格上漲而上揚,甚至基層拾荒者辛苦收集的廢紙,變賣價格還大幅下跌,腰斬到一公斤兩元,難以維持生計,同時也打擊我國資源回收成果。面對部份回收物去化出了問題,環保署與各地環保局急如熱鍋螞蟻,然而原本該負責的生產者,卻因為繳費而不用承擔任何責任。有鑑於此,我們於年末以強化資源回收體系、落實生產者延伸責任為出發點,提出今年第二個廢清法修法草案,重點包括(一)擴大應負「生產者延伸責任」業者範圍;(二)明定生產者不因繳費而轉移之責任;(三)透過各級回收處理機構基本盤價的訂定,讓生產者承擔市場波動風險,以提升回收處理體系韌性,確保基層回收者生計,讓參與回收處理過程的人都能得到合理報酬,使資源能夠真正循環利用。此草案已提供給立委,等待其找環保署檢討協商與提案中。
  10. 參與環保署焚化廠考核活動:據實地訪談,造成焚化爐爐體嚴重受損,運轉率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燒到不該燒的廢棄物,包括:氯、溴等鹵素含量偏高的ASR(廢車粉碎殘餘物)、資源回收廠不要的塑膠垃圾、污水處理廠污泥、掩埋場活化挖除垃圾、土資場篩選後的營建廢棄物、含氯高的事業廢棄物(比如PVC塑膠工廠的下腳料)。最明顯例證是每日產量百餘噸的ASR,往年都是送到屏東崁頂廠與高雄岡山廠,結果這兩個焚化廠常常破管停爐,同時也排放比正常操作更多的污染物。本年度在環保署協調下,ASR由各縣市焚化廠分攤(雖然有某些縣市不從),而屏東、岡山等操作維護不良廠也於去年進行大修,因此今年焚化廠非計畫停爐次數比去年有顯著下降。另一例證是高雄南區廠,因地處市郊而被要求收受原高雄市所有事業廢棄物,比例高達總收受量的60%,致使這座高雄最大的焚化廠常常停爐維修,而無法有效代燒外縣市生活垃圾。從這兩個案例,可了解2015年後垃圾危機之所以常常發生,除了各縣市垃圾回收率造假,實際回收成效有限之外,焚化廠收受ASR等不適燃廢棄物,是比焚化廠爐體老舊更為關鍵的因素之一。不過這一波的垃圾危機,也逼使雲林大力推動廚餘回收及設置垃圾分選廠;台東也在設置廚餘快速發酵廠,將可讓焚化垃圾量實質減少。在底渣方面,台南、宜蘭將自行篩分底渣,台南、高雄已自行負責篩分後底渣的再利用,宜蘭則規劃將篩分後底渣送交四家水泥廠。不過,底渣再利用現況仍然問題重重,許多用到地下水位高的地方(包括宜蘭)。要解決焚化廠的問題,還是把垃圾轉移到回收管道或者其他非焚化處理方式,比如亞臨界或超臨界的水解、氣相化學還原等方法。
  11. 推動反對新設掩埋場連署:由於國內掩埋場空間日益緊繃,民間業者與政府各自選擇高雄馬頭山與台南龍崎做為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址,儘管遭遇在地環團與居民強力反對,但仍以「房子不能沒有廁所,人類經濟活動也不能沒有掩埋場」的理由,執意推動,美麗山林岌岌可危。鑑於掩埋場蓋在哪裡都不對,此兩開發案已非只是鄰避個案,而是涉及廢棄物處理政策思維錯亂,本協會於是在本年度下半年決定投入時間精力參與反對運動,協助從零廢棄、循環經濟觀點上提出論述,並協助設立連署網站,於10月19日與在地團體共同發起「反對新設掩埋場」連署,要求「政府保護美麗山林,不要再興建掩埋場,而是採取更負責任的作法面對廢棄物問題,包括把暫時無法循環利用的廢棄物暫存於室內,留待未來循環利用,沒有循環利用可能性的廢棄物,則應從源頭減量,避免產生!」該連署推動三個月後,人數達4666人,期間並得到來自19個國家、32個外國團體連署;而透過臉書所發送的龍崎與馬頭山相關照片、影片,也獲得上萬人次瀏覽。
  12. 研究調查可替代掩埋場的廢棄物處裡技術:為讓民眾認知到我國廢棄物已經淹腳目淹到寶貴的地景與生態,必須認真面對,而我們缺的不是掩埋場,而是能夠把廢棄物好好處理以循環利用的環境友善技術,以及保護環境生態的決心,協會也花了許多時間研讀可替代掩埋場的廢棄物處理技術。協會統計過往三年公民營掩埋場收受廢棄物種類與數量資料,發現光是以飛灰為主的有害物之固化物及穩定化物、底渣、有機污泥及無機污泥等五項,就佔了公民營掩埋場收受量的85%。於是以飛灰為例,調查了可以處理飛灰中POPs及重金屬的技術,還有可以避免產生飛灰的廢塑膠非焚化處理技術或源頭減量措施,並為文(〈不設掩埋場 不行嗎?〉)介紹,藉由電子報發送,以讓更多讀者了解並參與「反對新設掩埋場」連署。
  13. 要求政府依照文資法保護龍崎地景(2018.12-2019.01):台南市府於12月新任市長上任前夕,核發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給歐欣環保(股)公司,讓歐欣處於隨時可動工狀態,龍崎地景岌岌可危。為此,除了本協會加強推動「反對新設掩埋場」連署外,台南社大等在地團體與居民也動起來,連續兩個禮拜在台北召開記者會,本協會也參與或主辦。期間經各團體討論後發現,可以用文資法「發現具自然地景價值者,應即報主管機關處理」、「具自然地景價值者,遇有緊急情況,主管機關得指定為暫定自然地景」、「暫定自然地景效力於審議期間,視同自然地景」等機制,讓歐欣無法動工,並有望使之成為自然保留區。於是協會代表各關心團體草擬公文發給台南市政府與農委會,除指出龍崎場址極具自然地景價值外,也直指台南市府明知當地極具自然地景價值,卻核發水土保持施工許可,使之置於緊急狀態,有失職之處,並要求儘速依法行政,前往現勘,經評估確認具自然地景價值後,應立即將其指定為暫定自然地景。台南市府後來也依文資法處理此長年爭議,並於2019年1月23日邀請各關心團體一起前往現勘,於1月25日宣佈指定為暫定自然地景。
  14. 關注國內再生粒料循環利用管道:國內各種經濟活動每年產生大量可做為工程粒料或水泥原料的類土石砂泥廢棄物,比如鋼鐵工業產生的碴石,總計將近800萬噸,若再加上燃煤發電所產生的飛灰(460萬噸/年)、營建工程產生的營建剩餘土石方(3800萬噸/年,包含水庫淤泥)及生活垃圾焚化廠產生的底渣(100萬噸/年),則國內各部門產生的類土石砂泥總量高達5000萬噸以上。這些物質,或屬經濟部主管的廢棄物,或被登載為產品(如中鋼的轉爐石、脫硫碴等)、或屬工務機關管理的營建剩餘土石方,或屬環保署主管的廢棄物;儘管都可以再利用,但其來源不同,性質不一,可能的用途、規範、管理方式也不一。由於量體龐大,用途部份重疊,在需求有限情況下,而有互相排擠情形;再加上部份物質(如鋼鐵碴石、焚化底渣)因為發生過不當再利用事件,使其市場更形萎縮。其中曾經發生波浪路事件的轉爐石,由於膨脹性高,安定化速度緩慢,除了小部分被再利用為瀝青混凝土外,其餘則面臨無處可去之窘境;而電弧爐之氧化碴,也因爐碴屋事件(禍首為膨脹性較高的還原碴)的波及,至今無法順利去化。為避免這些原可循環利用的粒料,成為非法棄置的廢棄物,本協會透過立委召開協商會,了解各相關部會對策,並督促應要規劃適當之暫存空間,以及找尋大量、集中、安全且有嚴格監督管理的用途。

2017年度:

  1. 關注雲林台東以1噸垃圾回運1.8噸底渣及其再利用問題:與台東環盟於6月22日一起召開記者會,指出台東縣政府以1噸垃圾換回1.8噸運回高雄底渣,並以「基地填築」名義填埋於台東廢水處理廠之預定公園綠地之不合理性,這種作法比掩埋還要糟糕。惜環保署堅稱其不違法,也沒有於後續修訂之《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中,要求填築底渣之基地,必須底層有不透水鋪面。結果10月6日即有新聞報導指出,附近居民最近發現,原本使用二十年沒問題的地下水出現雜質,洗澡生癢,環保局初步化驗水質,發現ph值為7.5,已偏鹼,顯示其地下水應已被底渣污染。(該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修訂版於7月24日公告,廢除原先的底渣粒料產品的三級標準,只剩下一種標準,並增加了雜質率的規定,但仍沒有強制要求水洗與熟化。另外其新增要求包括,使用於基地及路堤填築、道路級配粒料基底層及掩埋場覆土者,必須向使用地環保局申請核發工程管制編號;而使用於CLSM、瀝青混凝土、磚品、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水泥生料等較無疑慮之用途者,則只須向產地環保局申請核發工程管制編號。)
  2. 關注雲林台東垃圾調度問題:本協會於9月曾至立院參加「垃圾調度與底渣再利用的公聽會」,指出該草案沒有必要的繁文縟節一堆,顯示出環保署根本是要刁難有需要環保署協助調度焚化廠餘裕量處理垃圾的縣市,這等於是為雲林、台東焚化廠啟用以及桃園焚化廠興建提供正當性。
  3. 聲援苗栗銅鑼鄉居民,反對泓赫公司有害廢棄物熔融爐興建:因為其規劃處理近百種廢棄物(多數為有害),連不適合熔融處理的廢棄物(如易爆物、強酸、強鹼...)也規劃在內;而所選場址雖然在工業區內,但該區為低汙染工業區,緊鄰稻田與灌溉水體,且有住家與學校,若熔融爐發生爆炸意外,影響巨大。協會協助當地居民了解環評說明書,提供論述供他們參考,並曾參加客家電視台「村民大會」節目對本議題的討論,發表協會對此案的疑慮。本案後因當地民眾群起反對,屢次阻止業者召開健康風險評估說明會,最後業者決定撤案。
  4. 邀請其他淨灘團體,一起至新北、北投廠進行垃圾成份分析:由是否可回收的角度,對進廠垃圾進行重分類,發現即使實施隨袋徵收的雙北,送焚化爐的垃圾中仍至少有將近60%的比例是可回收的;若排除衛生紙,絕對需要焚化的比例則在15-17%左右。
  5. 透過檢舉與臉書、媒體宣傳,要求全聯、家樂福、CosCo等各家賣場符合法規,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盛裝已有容器包裝的生鮮食品。現在各家賣場在媒體報導與環保署三令五申下,已經都符合規定。
  6. 透過立委要求標檢局重新檢討CNS15931《塗料一般安全規範》,要求室外用塗料鉛含量超出一定標準時,即應下架,不應容許標示「高鉛含量」即可以繼續銷售販賣;標準局為此於6月15日召開研商會,討論《塗料一般安全規範》增訂室外用塗料鉛含量限值之可行性。本協會代表在該研商會上,多次與標檢局委員針鋒相對,但後來有業者指出其為因應新訂標準,已採購一批有標示「高鉛含量」警語的瓶罐。如若增訂鉛含量限值,這批瓶罐將就此報廢。故最後勉強同意按照現行標準試行一段時間,但要求他們應該協商出一個檢討修訂標準的時間,且該時間不能遲於2020年,結果標檢局來函表示,其已取得業者的共識,將於2019年重新檢討該標準。
  7. 發函要求悠遊卡公司不要用PVC製造悠遊卡,該公司已回應將採用環保材質PETG製造悠遊卡,目前正在測試新材質中。
  8. 發文宣導Shampoo Free運動,解釋為何洗澡刷牙可以不用任何個人清潔用品。
  9. 翻譯出版《2017世界現況:地球教育――重新思索教育 因應地球變遷》一書:本書中文版由本協會召集40多位以上譯者,包括台師大翻譯研究所與輔大跨文化研究所的24位師生,於年初投入翻譯,並於9月底前完成審稿、編輯、校對、出版,並於11月18日召開新書分享既教育論壇,除簡介本書外,也邀請雲林古坑南華實驗國小校長陳清圳分享其辦學方式(帶國小生深入社區發掘問題、解決問題),同時邀請台灣師範大學環境教育研究所副教授王順美,分享國內環境教育政策對環境教育之影響,以及如何提升環境教育品質。該書內容豐富,除了提出地球教育的架構外,也提供許多作法與範例,頗值得我國教育界與家長們參酌、反思。
  10. 透過網路進行各地廚餘回收狀況大調查:於7月15日發起網調,結果共有1314人回覆,從回覆資料顯示,約有75%民眾把廚餘交給清潔隊,其餘25%是先交給社區或其他管道。另外,生熟廚餘分開收者,只佔30.8%;有51%是豬可以吃的生熟廚餘一起收,12.6%是只收熟廚餘,有5.1%的民眾表示這些垃圾收集服務提供者不收任何廚餘。另外,即使是同一鄉鎮市區的民眾,回覆的收集廚餘方式也常會有所差異,這可能是有部份民眾認知錯誤,或者是清潔隊收集廚餘的方式,也會因地而不同。從這調查顯示,目前我國廚餘回收後以養豬為主,因為熟廚餘可以賣給養豬戶,而生廚餘堆肥需要額外人力、資源,在清潔隊員人力擴編與垃圾費調漲不易,地方首長也普遍不怎麼重視環保,且堆肥成品銷路也不佳(通常是必須免費送給民眾)的情況下,地方政府普遍沒有多大意願(或辦法)付出必要經費設置堆肥廠或委外堆肥,堆肥設施相當不足,造成許多生廚餘流落焚化廠。協會於12月9日舉辦論壇,公佈該調查報告,並將結果寫成〈廚餘的日常——初步盤點呈現 〉一文。
  11. 揭發垃圾處理天才的真相:這兩年協會皆受邀參與環保署基管會的資源回收考核活動,前往基隆市、嘉義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等縣市,了解這些地方政府的資源回收成果。雖然呈現的是最好的一面,但也親身見證地方政府第一線的執行狀況,了解其中問題。2017年考核活動所發現問題與2016年考核活動所發現問題類似,薄片塑膠、雜項塑膠、保麗龍依然因回收價值低落,乏人問津;彈簧床因為需要耗費人力拆解而堆積如山;輪胎堆積情形因為環保署基管會花錢把它送到日本而稍微好轉。另外,某些鄉鎮由於環保署「資收大軍」的人力補助,回收物分得很細,令人訝異;部份縣市也指出,「資收大軍」對於他們幫忙很大;「村里資收站」則效益有限,因此應付了事情形頗多。「資收大軍」計畫的受到肯定,顯示各地方政府在回收方面缺的是人力和資源,由於垃圾費率因為政治因素而調整不易,地方首長對資源回收或廚餘堆肥也不是很重視,財務資源不會調撥到環保這一塊,所以長久以來都是仰賴中央政策補助。協會於年底彙整近年來對於垃圾回收數字與實情的研究調查,寫成〈垃圾回收率的故事〉一文,於12月9日舉辦看守台灣論壇:「揭發垃圾處理天才的真相」,直指官方回收數字的虛胖,漂亮回收數字背後的問題重重,包括濫竽充數、半途而廢的資源回收,受到漠視的生廚餘堆肥,以及我們的訴求和解決方案。
  12. 調查焚化廠操作營運情形:2015年來垃圾危機頻傳,環保署指出焚化廠老舊,因此處理容量有限。2017年協會受環保屬邀請參與焚化廠查核評鑑活動,因而親身體驗到環保署這項說法的背後實情:有三座焚化廠(高雄市南區廠、岡山廠、屏東崁頂廠)在不到一年時間,即發生三十幾次以上的非計畫停爐,運轉率不到七成;有五座焚化廠(內湖廠、新店廠、樹林廠、八里廠、桃南廠)發生十次以上的非計畫停爐,其中樹林廠運轉率不到九成;而木柵與內湖廠以及高雄市中區廠除非計畫性停爐外,也有垃圾量不足或大修安排等因素,致木柵廠運轉率不到七成,內湖與高雄中區廠運轉率不到八成。操作維護不佳、進廠垃圾有問題,加上地方政府把焚化廠當金雞母,透過不合理合約外部化其必要的操作維護成本,才導致這些焚化廠不僅效率不彰,更成為無法監督的戴奧辛與重金屬排放源(在焚化廠起停爐時,是不檢測、紀錄其空污排放的;而起停爐的污染排放,為正常操作的數十倍)。而全國二十四座廠累計兩百多次的非計畫停爐,不知造成多大程度的戴奧辛污染。
  13. 年初和捷克環保團體合作,至高雄、台南、屏東的飛灰穩定物掩埋場周遭採樣,了解飛灰穩定化物的掩埋情形及飛灰中戴奧辛對周遭環境帶來的影響。
  14. 年初拜訪環保署,對廢棄物管理問題提供建言,包括底渣再利用問題、廚餘全面回收、資源回收機制(回收Web3.0.2)、垃圾費收費辦法。
  15. 評估回收Web3.0.3應用於飲料杯的成本:協會提出回收Web3.0.1與3.0.2,目的是要以押金加條碼方式,全回收免洗飲料杯。我們最早於2015年接洽環保署基管會請其試辦,但環保署基管會認為行政成本高,不敢推動;於2016年接洽嘉義縣環保局,雖然局長贊同,但承辦人員卻不表認同,因此也沒再督促其進行;協會復於2017年初接洽基隆市環保局,請其試辦回收Web3.0.2,其答應從基隆廟口夜市開始試辦;然而,試辦計畫的擬定進度卻很緩慢,環保局承辦人員態度消極,至年底未有任何進展。不過,協會並沒有灰心,重新評估認為,以提供可重複清洗杯具租還服務的回收Web3.0.3,有機會引入民間資源,繞過政府補助計畫的關卡;而且與其把事情做對(做好回收),不如做更對的事情(源頭減量),因此決定先來推動回收Web3.0.3。故於年底約訪三家洗碗機業者,了解清洗所需成本,以作為日後遊說企業與政府參與試辦的基礎。

2016年度:

  1. 推動「回收Web 3.0」試辦計畫:本協會於2015年中提出「回收Web3.0」方案,希望所有免洗杯都有個獨立條碼,作為其有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的證明。透過條碼的辨識,可避免業者逃漏繳費,或者盜領補貼,惜環保署以牽涉到巨大行政成本,而不推動。後來我們把這套模式結合垃圾費繳交,而發展出回收Web 3.0.2(之前版本改為回收Web 3.0.1),並洽請嘉義縣環保局試辦;惜該環保局所擬出計畫與我們構想相去甚遠,成本又高,於是我們取消與他們的合作,轉為與主動表達試辦意願的基隆市環保局合作,希望2017年能夠試辦成功。
  2. 深入檢討爐渣再利用問題:年初在台南社大協助下,實地了解爐渣、底渣不當再利用或與汙泥、廢土混拌、棄置情形;之後媒體爆發爐碴屋事件,立院衛環委員會要求檢討爐碴再利用管理機制,並停止還原碴與氧化碴再利用3個月;電弧爐業者在社會巨大壓力下,開始與環團討論如何透過公民參與,建立具公信力的爐碴品質管理機制。在討論過程中,對於爐碴產源、再利用機構、再利用產品的使用者之間既合作但會因利益分配而互有矛盾的關係,還有爐碴產源和天然工程粒料供應者的競爭關係,而對此議題有更進一步的了解。我們將把這寶貴經驗,反映到本協會草擬的《廢棄物減量與循環利用法》中。
  3. 公佈油漆含鉛調查成果:我們於2015年中開始與「國際消除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網絡」(IPEN)合作調查國內油漆含鉛情形,我們採集了市面上47種塗料,送至IPEN指定的美國實驗室檢驗,結果超過600ppm鉛含量的有31項,佔66%。我們於是在2016年5月18日召開記者會,公佈調查報告,要求標檢局儘速訂定相關標準。標檢局與塗料業者在壓力下,分別於7月及8月召開兩次草案協商會,並於8月29日公佈CNS-15931《塗料一般安全規範》,讓我國市面的塗料,開始有管制鉛及其他重金屬的標準。
  4. 禁用含塑膠微粒個人清潔用品:我們於2015年底公佈含塑膠微粒個人清潔用品的調查結果,得到媒體廣泛報導;之後發起連署要求禁用,並於2016年6月8日召開記者會,公佈連署情形。此次連署有效人數是6,165人,其中有60%希望這些含塑膠微粒個人清潔用品於半年內從市面上消失,28%希望一年內不要再看到這種產品,選擇兩年(6%)或三年(2%)的人,總計只有8%。在媒體廣泛報導下,新政府的環保署也迅速回應,表示要於2018年1月1日禁止此類產品製造與輸入,於2018年7月1日起禁止販賣。
  5. 反焚復燃:近年垃圾危機,興建或啟用焚化爐的聲音,開始出現在沒有焚化爐或焚化爐未啟用的縣市,環保署似乎也支持這樣的看法,並於年初推出「全國家戶垃圾與事業廢棄物妥善處理」共識會議,想要透過這樣的方式,於國民黨政府下台前訂定「全國家戶垃圾與事業廢棄物妥善處理」政策白皮書。復於新政府上台後一個月時,提出焚化廠延役計畫,稱為「建構綠能永續新世代垃圾處理計畫」,目的不只是補助地方進行焚化廠延役,還暗藏一筆10.13億元的經費,要在澎湖興建一座日處理量達100噸的中小型焚化廠,以處理澎湖、金門與連江三離島縣的垃圾(每日共86噸需要轉運處理)。我們在得知消息後,在10月初發起「我要真正的零廢棄 循環經濟」連署活動,呼籲立院凍結環保署預算,要求環保署重新檢討焚化廠延役計畫,停建澎湖焚化廠,推行真正零廢棄,解決底渣沒去處與垃圾費收費不足等陳年問題。並於10月20日召開記者會,串聯台東、澎湖與林內民眾以及來台訪問友人Peter Orris,公佈連署訴求,結果使環保署正面回應,將重新檢討焚化廠延役計畫,不再興建澎湖焚化廠。
  6. 支持林內鄉民推動零廢棄:我們於11月23-25日會同重新村長,訪談林內鄉鄉長、清潔隊長與在地中小學校長,還有雲林環保局長,了解林內在地生活垃圾處理情形;另外,為了解待處理垃圾裡有多少可再回收利用的,我們從垃圾堆中,隨機選取了30公斤的垃圾,破袋後重新分類,結果裡頭有將近60%的廚餘,12%的塑膠袋,5%可回收的紙類,可見只要加強回收,即可大幅減少需要焚化的生活垃圾量。因為我們的調查結果,林內鄉公所已經於今年(2017年)起,開始回收生廚餘(以前只回收熟廚餘);而雲林縣政府也召集各鄉長,請他們務必回收生廚餘,加強資源回收,要自助方有人助。
  7. 協助廢清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通過三讀:2016年初爆發的爐渣屋事件,以及年底的焚化爐底渣再利用機構映誠公司因為在安南區亂填底渣,負責人遭到檢察官以詐欺罪起訴,公司因而停業,這對我們長期關注的假再利用真廢棄議題,帶來了極具影響力的佐證。首先,業界對於違法暫存、利用或再利用而有廢棄之虞的產品,不再堅持是產品而不是廢棄物,這因而使得我們於2015年透過立法院提出的廢清法修正草案,能夠順利於2016年6月20日通過一讀;而為使該修正案能於年底順利完成二、三讀,我們先是於10月20日發表新聞稿「呼籲民進黨堅守進步價值 保衛環境 莫站到污染行為人那一方」;後又於12月28日再發表環保團體聯合新聞稿「遏止廢棄物流竄、守護環境已經不能再等」,呼籲民進黨應盡全力讓廢清法修法版本於年底前完成三讀,並動員民眾打電話給國民兩黨相關委員,請他們簽署黨團協商版本,於是該草案於12月28日完成朝野協商,於12月30日正式通過二、三讀。從此廢棄物在廢清法中將有明確定義,在相關罰則也大幅提高下,假產品真廢棄的事件將可有效遏止;而且該修正案也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調度焚化廠餘裕量的權力,可以杜絕事業廢棄物排擠生活垃圾的亂象。
  8. 參與環保署基管會非直轄縣市的資源回收考察活動,了解地方資源回收執行情形,發現如下問題:(1)廢輪胎:因為有部份廢輪胎原本回收處理方式是作為工業用爐輔助燃料,仰賴五家工廠,但因為空氣汙染排放標準加嚴,使用輪胎易造成硫氧化物排放超標,使得其中幾家不再收受廢輪胎,因而堆積如山;(2)廢PVC容器:原本回收後出口到中國做再生料,但中國近年來禁止進口廢棄物,而國內欠缺相關處理管道,因而都暫置回收場;(3)廢PLA容器:原本回收後在國內做為再生料,但因為常混雜其他塑膠材質,致再生料品質不佳,後來該業者放棄不做,之後一直沒找到適當處理管道,因而都暫置回收場;(4)廢玻璃瓶:目前玻璃瓶主要處理廠在新竹,因此離新竹愈遠的地方,玻璃瓶回收愈沒有價值。在台北,我們曾拿透明玻璃瓶給拾荒者,他回答說,這是垃圾,請交給清潔隊;他說,連透明玻璃瓶都變成沒有價值的垃圾,已經很久了。(5)農藥罐:農業縣市會有農藥罐遭農民亂丟的現象。為解決這個問題,這些貧窮縣市常常必須派人巡檢,或者花錢作為農民回收的獎勵金,鼓勵農民把農藥罐回收到農會或者農藥行。向環保署反映應以回收Web3.0.1解決此問題,基管會副執祕說,農藥罐回收率達80%,成效不錯,但這表示還有20%遭到亂丟,有很大的改進空間。(6)縣市回收成果有美化嫌疑:目前縣市在回報回收成果,都是採取派人詢問機關團體、社區的方式,且有時有美化數據之嫌;在縣市人力與資源吃緊的現況下,還花這麼多的力氣在做這些美化數據的事情,令人匪夷所思。因此非常有必要改變回收成果統計方式。
  9. 於10月14日出版《2016世界現況:城市能否永續?》,該書從都市發展規劃、運輸系統設計、綠建築發展、都市生物多樣性的維護與增進、國際各主要城市為邁向百分百再生能源所做的努力、能源民主、零廢棄等重要議題,描繪永續城市的可能樣貌;內容共十九章,厚度僅次於《2013世界現況》,共動員33名譯者協力完成,勘稱巨著。我國許多城市正面對著許多難題,諸如空氣污染、都市蔓延問題嚴重、綠地與生物多樣性日減、大眾運輸系統不足、交通規劃不利行人與自行車、建築物能源效率低落、廢棄物處理危機四伏、再生能源尚在起步階段等等;而這本書的內容,恰能提供另一種治理典範,做為標竿、範例與工具箱,實是關心公共事務者不可或缺的參考書籍。
  10. 於3月建立「減塑慢活」網頁,並整合「我絕對不要買你」活動、打擊塑膠微粒、建立回收Web 3.0方案及反PVC行動的網頁,讓減塑、減廢的論述更有架構,而能有效宣傳出去。另外,為安全起見,協會網站於5月份完成轉移,付費請人保管。

2015年度:

  1. 關注中南部垃圾大戰問題:雖然各地垃圾焚化廠在處理完境內生活垃圾之後仍有很大的餘裕,但為了收取更多垃圾費,卻以處理事廢為主,而排擠了境外無焚化爐縣市生活垃圾的處理容量。雖然這一兩年來經濟不景氣,但送往各地焚化廠的事業廢棄物並沒有減少,反而因為國際原物料大跌,使得失去回收價值而送往焚化廠的垃圾增加,加上部份縣市在進行舊垃圾挖除工作,以及最重要的是,高雄市焚化廠提高境外廢棄物的處理費,使得許多原本送往高雄市焚化廠的廢棄物回流中南部,而導致雲林、南投等縣市垃圾堆積在掩埋場無處可去。而環保署有意藉此危機迫使林內、台東等焚化廠啟用,不願積極協調跨縣市垃圾處理,反而想藉由媒體渲染危機,有些縣市的政治人物也藉此危機爭起焚化爐的興建,如澎湖、新竹。為避免焚化政策捲土重來,撰寫文章分析此垃圾危機不是生活垃圾危機,而是事業廢棄物危機,並請立院友好立委關注此問題,並召開「 林內廠弊案大揭密 令人瞠目結舌的官商勾結」記者會,提醒大眾有關林內廠是不按照正規程序、選址不當且牽涉到官商勾結的焚化廠,不應輕易啟用。
  2. 聲援桃園大園鄉菓林村居民反對違法亂紀的宇鴻焚化爐:於2月與台南社大、綠色陣線協會及林淑芬立委辦公室合辦「官僚失職 滲眉埤遭嚴重汙染」記者會,指出滲眉埤遭到銅的嚴重污染;並協請詹順貴律師撰寫公民告知書,於世界環境日、鄭文燦帶頭抗議宇鴻將近一周年,配合菓林村民到市府前廣場抗議之時,提交公民告知書,要求市府依法行政,桃市長遂於當下要求宇鴻停工。另外,也協請台大流行病學學者袁子軒,進行菓林村流行病學調查。
  3. 與台南社大合作,透過立委林淑芬辦公室,於世界環境日舉辦「假產品 真廢棄 農地污染何時了」公聽會,以高雄旗山農地回填轉爐石案及中庄調整池旁私有地被當作非法土資場棄置疑似剩餘土石方案,討論相關法規是否有改善空間,以遏止「假產品/資源物,真廢棄」的情形。結果營建署認同,只要是到了非法收容場所的剩餘土石方,就是廢棄物;另外,連續壁污泥(包括連續壁工程產生的皂土),也是廢棄物,並提議要把他們研議多年的廢棄土石處理法草案,與整併廢清法/資再法的立法草案合併(從兩法合一變三法合一);農委會則答應說,要訂定管制條例,以避免農地被盜採砂石,規範哪些東西可用於土壤改良以及土壤改良辦法,包括可以回填農地的土壤品質標準...等,並要有罰則,以確保農地能夠真的農用;土基會答應,要督導高市府好好調查旗山農地回填物質成份。經濟部與環保署廢管處則玩互相推諉的遊戲,一個不願意好好管產品,一個不願意將違法利用的轉爐石認定為廢棄物。廢管處長到後來,面對委員與眾人的要求,低頭不敢吭聲。
  4. 回收Web3.0倡議:與關心海廢團體包括環資、荒野、黑潮以及台灣海洋環境教育推廣協會不定期聚會討論,協助他們認識廢棄物法規架構,並透過他們的淨灘經驗,了解目前海洋廢棄物問題。期間認知到外帶飲料杯因為回收價值低,而四處散落海邊、甚至生活環境周遭,故要求環保署提高回收補貼,環保署卻回以:因為製造外帶飲料杯地下工廠多,且飲料杯成本相當便宜,若貿然提高補貼,可能會有地下業者製造新杯盜領補貼問題,且也不利合法生產廠商公平競爭地位。為解決此問題,故發想出「回收Web3.0」方案,透過每個杯子獨特條碼,讓每個生產者都必須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同時抑制盜領補貼與亂丟垃圾的不良動機。在提出此倡議後,剛好環保署也在研議禁止保麗龍杯,然一來只禁止保麗龍杯,並沒有辦法解決外帶飲料杯問題,二來有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的合法保麗龍業者也一直因為不公平的回收清除處理費徵收而認同「回收Web3.0」,故自願推動試辦,並得到環保署的同意。目前正研擬試辦計畫中。
  5. 提出廢清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以及持續修訂民間版「廢棄物減量暨循環利用法」草案:鑑於國會即將改選,協商已久且持續修訂中的民間版「廢棄物減量暨循環利用法」草案條文多達百餘條,加上環保署並無積極推動意願,研判無法於這一年通過,故就重要條文草擬「廢清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透過林淑芬立委提案,期盼於國會改選前通過。惜後來仍然沒有機會得到立院的審查,尚待今年繼續努力!
  6. 推動打擊塑膠微粒運動:含塑膠微粒個人清潔用品對海洋生態的傷害,在國際上頗受注目,而《東西的故事》團隊也順勢推出《塑膠微粒的故事》影片。我們除了把該影片中文化外,也與北歐塑膠濃湯等團體合作,推行打擊塑膠微粒運動,包括調查國內含塑膠微粒的個人清潔用品,及把「打擊塑膠微粒」APP中文化。同時透過林淑芬委員辦公室,找相關部會來協商如何禁止此等產品。之後發起連署運動,要求政府禁用此類產品,並受到熱烈回應。
  7. 油漆含鉛調查計畫:瑋孜於4月參與在印尼舉辦的IPEN東南亞會議。會議中受IPEN邀請,參與油漆含鉛調查計畫。在本計畫中,共蒐集50種國內市售油漆(其中3種為對照組),並塗抹在木板上,送到IPEN在美國的實驗室檢驗,日前檢驗報告已寄過來,我們並已整理好報告。3罐對照組不算,47罐受檢測油性漆中,有32罐超過600ppm(東南亞部份國家的寬鬆標準),有22罐超過10000ppm。美國國家標準是90ppm,我國則無標準。
  8. 關注焚化廠底渣再利用的問題:台中清水私有農地被發現大量回填新北與桃園的底渣,環保署的底渣再利用三級品管完全破功,原來是三不管。我們與台南社大及立委林淑芬於國際土壤日(12/5)召開記者會,指出底渣流竄的亂象,並要求各地環保局不應把底渣再利用的責任,完全切割給空間不大、無法充份進行熟化的底渣再利用機構,而是應把篩分好的底渣,收回放在適當的飽和掩埋場或備用掩埋場址,以充份進行熟化後,等待適當的需求出現。
  9. 召開「反對混合五金廢料 進口免關稅」記者會,並成功擋住財政部調降一般混合五金廢料的關稅。
  10. 帶領巴賽爾行動網Jim Puckett前往台中、台南、苗栗調查e-waste非法輸入台灣情形。
  11. 看守台灣協會、生態關懷者協會與綠色陣線協會合辦論壇,邀請中央大學財務金融系周賓凰教授演講「綠色經濟的個體基礎:從最後通牒談起」。
  12. 與生態關懷者協會、綠色陣線合辦「與大自然和解研討會」。
  13. 協助台南社大於捷運中山地下街舉辦「國際土壤年 環境現況展」。
  14. 提供有關小琉球垃圾問題之意見給屏東縣環保局,並參與「小琉球垃圾何去何從公民咖啡館活動」,彙整當地團體與民眾意見。
  15. 與中原大學商設系師生合作,推廣減塑議題。
  16. 舉辦永續治理工作坊:分別於7/23及10/9在嘉義與屏東舉行。
  17. 研究醫療事業廢棄物的處理問題,並透過林淑芬委員辦公室,找食藥署與環保署研商如何提出有效措施,鼓勵醫療廢棄物滅菌再利用。
  18. 2015世界現況翻譯出版:已於9/16出版,煩請大家協助推廣。

2014年度:

  1. 綠石蚵檢測成果發表:與環保人士黃俊男合作,由他和宛儒至西部沿海採集石蚵,共採集42處,並從中選取包括北部5處、中部5處、南部4處共14處進行檢驗。結果指出,沿岸具有重大工業活動或事業廢棄物的水體,重金屬汙染均相當嚴重,尤以桃園為最:在桃園大園工業區海岸與永安漁港的石蚵,分別有8、9項重金屬含量名列前三名;而高雄、彰化、苗栗、雲林等有重大工業汙染來源的地方,亦不容忽視,須密切觀察;整體而言,台灣西海岸汙染可能較過往嚴重,因為桃園大園 工業區海岸所檢測的石蚵銅含量,為1998年香山綠牡蠣銅含量最高值的1.4倍,也是目前文獻記載最高的數值。協會於5月召開記者會發表檢測成果,並成功引起大眾對水污染問題的重視。
  2. 分別於台中(7月)與嘉義(9月),辦理PM2.5研討會,邀請劉志堅、鄭尊仁、林文印、李欣哲、陳建豪、林立夫、翁芳柏、楊昌中等人,分別來談PM2.5的來源與現況、健康危害、防治減量方法,我國再生能源的潛力、氫氣燃料電池機車的發展、淨煤與儲能技術等議題,同時成功促成兩城市市長候選人就PM2.5議題表達看法與承諾。
  3. 《資源循環利用法》立法草案協商:環保署於2013年8月將草案送到立法院審議,協會主筆的民間版也透過林淑芬立委提案,並在陸續與林淑芬立委辦公室、台南社大等團體及相關人士討論調整過後,於2014年4月和環保署廢管處展開長達3個月的討論協商。
  4. 參與事業廢棄物填海造陸政策草案之五場專家會議:環保署於2012年提出事業廢棄物填海造陸政策的政策環評,將把包括底渣、飛灰固化物、污泥、爐渣等19項事業廢棄物用於港口、沿海工業區的填海造陸。在民間團體群起反對以及立院壓力下,環保署於是針對五項重要相關議題,於2014年8月召開五場專家會議,由環保團體、業者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各推派學者專家(環保團體推派的代表包括本協會諸多理事如鄭益明、黃煥彰)進行討論。結果大部分的學者專家均認為本案不妥,必須再考量,而「海洋生態及其他環境影響評估」議題的專家會議則是直接否決了此案。本案環保署將不再續推,但可能會以其他型式還魂。
  5. 水污法修法草案協商:2013年底的日月光污染事件,讓大眾驚覺到水污法現行罰則太輕。於是協會與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環境法律人協會、法律輔助基金會合作,於2014年3月提出民間版的水污法修正草案,透過林淑芬委員於立法院提案,環保署則遲至6月才將政院版送至立院。民間團體於8月至12月與環保署展開條文協商,並於立院會期結束前,於今年初召開兩次記者會,要求部份立委不要為污染業者代言,阻擋法案審議。結果該草案於今年1月23日通過,並於2月4日生效。
  6. 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辦法草案協商:毒管法於2013年底修正通過,建立了類似於歐盟化學品登錄制度(REACH)。環保署於是在2014年開始根據母法制定登錄辦法。然由於受到美國與許多化學品進口商的壓力,環保署於8月預告的草案相較於5月說明會的版本大幅弱化,包括化學品登錄級距放寬10倍,如此將使得政府掌握不到完整的資料而無法為環境把關。在本協會與綠色和平、地球公民、台灣環境法律人協會的合作下,透過立委與新聞稿施壓,環保署最後版本雖然仍然不令人滿意,但已有大幅改善。
  7. 參與環評施行細則草案七場公聽會。
  8. 參與中科大肚山擴建案環評。
  9. 與其他環保團體商議推動環境資訊公開法制化。
  10. 與中原大學商設系師生合作,推廣協會PVC議題。
  11. 《解決方案的故事》中文網頁製作完畢。
  12. 2014世界現況:《永續治理》於9月30日出版。

2013年度:

  • 關注各種環境議題:
  1. 參與毒管法修法過程:與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法律人協會、林淑芬委員合作,參與立法院毒管法的審查。結果讓修法通過的毒管法採納民間版的精神,包括新化學物質必須經過審查後才能上市、毒化物釋放量申報資料分階段公開、奈米物質也要登錄、登錄資料以公開為原則等。
  2. 草擬民間版《資源循環利用法》:整併《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的《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於8月5日由行政院送立法院審查,協會也提出民間版草案,經與台南社大、林淑芬委員辦公室討論多次後,已有一本由林淑芬委員等連署成對案。該草案與政院版之最大不同,在於政院版將填海造陸入法,民間版則強調要以民主審議程序制定零廢棄目標,進行廢棄物總量管制。
  3. 參與環保署填海造陸政策環評前之專家會議籌辦諮詢委員會,討論專家會議應該討論的議題以及其進行方式。
  4. 與台南社大合作,要求環保署土基會修改「汙染土地關係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認定準則」,對於農地的管理者,應要求其不得以事業廢棄物、再生產品進行回填、堆置、貯存、再利用等用途。
  5. 關注新修訂公佈的全國區域計畫以及在立院審查中的水土保持法等有關土地利用的問題。
  6. 與台南社大、地球公民基金會、主婦聯盟聯合召開記者會,反對放寬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開放電子廢棄物進口。
  7. 與台南社大、水資源保育聯盟聯合召開記者會,反對放寬工業區土壤重金屬汙染管制標準。
  8. 實地了解事業廢棄物非法處置問題,並整理分析之。
  • 推動反PVC與減塑運動:除了持續透過電子報、擺攤與其他管道(如電視節目),宣導PVC的危害外,也推出「我絕對不會買你」和「公館無塑商圈」等減塑運動,鼓勵民眾從生活中拒絕塑膠的濫用。
  • 展開牡蠣/石蚵毒性物質檢驗分析計畫。
  • 出版《2013世界現況:永續還有可能嗎?》。
  • 舉辦《2013世界現況:永續還有可能嗎?》新書發表會。
  • 出版看守台灣季刊第十五卷第一期至第四期。
  • 將story of Stuff系列影片:《解決方案的故事》字幕翻譯成中文。
  • 辦理看守台灣論壇。

2012年度:

  • 推動反PVC運動:
  1. 深入收集健保給付制度與PVC醫療用品的關係,並召開記者會,指出健保給付制度不分材質對人體的可能危害,提供一樣的價格,有的甚至助紂為虐,讓便宜的PVC醫療用品取得更好的價格,進一步擴大PVC醫療用品的市場。該記者會受到媒體廣泛報導,健保局也承諾今年3月要完成醫療用品健保給付制度的改善,會把材質因素考慮進去。
  2. 利用擺攤活動、或者(宛儒)親自到賣場,教導民眾認識PVC的危害。
  3. 利用每期的電子報宣導。
  4. 邀請人們加入反PVC行動網,目前名單上已有900人。(不計固定收到電子報之數千讀者。)
  • 其他關注議題:
  1. 垃圾焚化廠的底渣再利用問題:出席環保署「一般廢棄物-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草案第二次研商公聽會,要求大幅提高底渣再利用標準與管理方式。
  2. 事業廢棄物填海造陸議題:環保署為推動事業廢棄物填海造陸,除在8月舉辦「推動廢棄資源物填海造島(陸)計畫」公民共識會議,更已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政策環評」,同時在廢清法與資再法的兩法合一草案中,增加關於填海造陸的條文。為
  3. 毒管法修法:與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法律人協會數次討論,已研擬出毒管法修法的民間版。此次修法重點在於增加化學物質的登錄制度,民間版中並要求登錄資料應一律公開。
  4. 監督六輕:與中南部環保團體一起出席六輕相關的環評會議,包括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審查會議。重點在於釐清六輕VOCs排放量,避免六輕用數字遊戲蒙蔽真相,得以一再擴廠。
  5. 聲援反美牛與反核運動。
  • 出版《2012世界現況:邁向永續繁榮》。
  • 出版看守台灣季刊第十四卷第一期至第四期。
  • 將story of Stuff系列影片:《改變的故事》字幕與註釋翻譯成中文,並建置中文網頁。
  • 辦理看守台灣論壇。
  • 翻譯全球入侵種規劃署(GISP)之政策工具書:《外來入侵種最佳預防與管理實務》。
  • 翻譯出版法國知名環保漫畫《毒物星球》第2,3冊。

2011年度:

  • 推動反PVC運動:
  1. 利用塑化劑事件的媒體高度關注,指出塑化劑應列入毒管法第1類或第2類毒性物質加以管制(這點環保署在媒體強大壓力下已經正式公告列管,即使公聽會上廠商仍持強烈反對意見),同時強調塑化劑的最大用途正是添加於PVC材質中使其柔軟可撓,因此使用PVC製造的產品也是暴露於塑化劑的主要途徑,環署與衛署應該優先淘汰PVC於食品包裝與醫療用品上的使用(這兩點環屬與衛署仍在推託之中)。
  2. 利用各種演講機會宣導PVC的危害。
  3. 利用每期的電子報宣導。
  4. 邀請人們加入反PVC行動網,目前名單上已有876人。(不計固定收到電子報之數千讀者。)
  • 其他關注議題:
  1. 垃圾焚化廠的底渣再利用問題:底渣再利用前處理業者因為暫存空間不足,又與各焚化廠簽約保證篩分處理底渣,加上底渣去化不如預期,而環署與環保局給予的處理費足以回收其投資操作成本,因此不惜低價甚至免費送給一些違法工程,造成中南部許多荒廢農田被回填底渣的荒謬「再利用」。已針對此問題,提出底渣除了要加強末端管制,其實更應從源頭減量的辦法。
  2. 參與國光石化的環評會議:國光石化在社會各界的強大反對而執政黨又面臨大選的壓力下,已於4月22日由馬總統宣佈停建。
  3. 監督六輕:六輕五期在社會普遍反對石化業擴張的氛圍下,主動切割成數個小案,以申請環評變更的方式企圖暗渡陳倉。2011年開始進行審查的有六輕4.6期的多晶矽廠以及4.7期的HSBC廠。所幸因為屢屢發生工安意外,加上大選在即,進度並不快;至2012年大選後才企圖加快腳步。另外,南亞海豐廠於2011年5月發生火災後,在雲林縣政府的要求下停廠,吳理事長受邀擔任是否復工的審查委員,參與多次的工安體檢。
  4. 聲援反核運動:去年311日本福島核災後,反核聲浪再起,協會除參與發起兩次的反核遊行外,季刊第2期亦以福島核災為專題。
  • 出版《2011世界現況:滋養地球的創新方法》,並於8/13-8/16邀請該書計畫主持人丹尼爾及看守世界公關經理來台,進行四場巡迴講座。
  • 出版看守台灣季刊第十二卷第一期至第四期。
  • 將story of Stuff系列影片:《民主失竊的故事》字幕與註釋翻譯成中文,並建置中文網頁。另外《國家破產的故事》中文字幕亦已完成上網,註釋尚未完成。
  • 每月辦理看守台灣論壇。
  • 翻譯全球入侵種規劃署(GISP)之政策工具書:《入侵種管理:需要哪些生物分類資源?》、《外來入侵種與保護區概況評估報告(I)》、《外來入侵種與保護區概況評估報告(II)》、《入侵種與氣候變遷》。
  • 翻譯出版法國知名環保漫畫《毒物星球》第1冊。
  • 電子書《Plan 2.0》(原文為Earth Policy Institute出版,曾育慧翻譯,討論如何進行立即的改革,避免生態環境的急迫危機)編輯完稿上網。

2010年度:

  • 推動反PVC運動:
  1. 與相關團體合作,召開數次記者會,指出PVC橡皮擦對孩童的危害,要求標檢局應比照玩具管制橡皮擦的塑化劑含量。結果標檢局迅速修正標準,並將於2011年7月全面禁止鄰苯二甲酸酯等六種塑化劑在橡皮擦中的添加。
  2. 環保署在立法院決議要求下,擬於2013年禁止PVC/PVDC等家用保鮮膜。本協會透過研商會的參與,要求環保署應提早實施禁令,並駁斥廠商不實說法。
  3. 台南市社區大學屢次揭發電弧爐煉鋼廠爐碴流竄事件後,為從政策面減輕此問題,本協會曾於2009年年底兩次號召電子報讀者一起發文環保署,要求從源頭減少戴奧辛之污染排放,包括汽車所使用之含氯塑膠品與油漆。環保署為回應大眾要求,於2010年4月召開「汽車管制含氯之塑膠品、油漆及其他含氯物品研商會」。目前正要求汽車業者蒐集汽車使用含氯用品及其必要性之相關資料中。
  4. 利用各種演講機會宣導PVC的危害。
  5. 利用每期的電子報宣導。
  6. 邀請人們加入反PVC行動網,目前名單上已有794人。(不計固定收到電子報之數千讀者。)
  • 其他關注議題:
  1. 協助自由時報記者揭露台塑仁武廠地下水污染超標30萬倍的事件。
  2. 參與國光石化、六輕五期、大肚攔河堰的環評會議。
  3. 關切環保署為環評所制定之健康風險評估規範:該規範有一些地方似乎為國光石化與六輕五期等重大開發案之環評案量身打造。
  • 出版《2010世界現況──文化轉型:從消費主義到永續》。
  • 出版看守台灣季刊第十二卷第一期至第四期。
  • 將story of Stuff系列影片:《瓶裝水的故事》、《化妝品的故事》、《電子產品的故事》字幕與註釋翻譯成中文,並建制成中文網頁。
  • 每月辦理看守台灣論壇。
  • 翻譯全球入侵種規劃署(GISP)之政策工具書:《入侵種經濟分析手冊》、《外來入侵種法制架構發展手冊》、《國際貿易中活體動物進口前風險篩選最佳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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