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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物質

一般就是無害?

我國目前將事業廢棄物分成兩大類,一類是有害事業廢棄物,另一類是一般事業廢棄物,即有害事業廢棄物以外之事業廢棄物。然而一般事業廢棄物不見得就是無害,只是其有害程度尚未達到「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而已。因此,對於一般事業廢棄物的處理或再利用,仍要審慎小心,不是「一般」就可以隨意處置,胡作非為。

然觀諸經濟部公告之「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中,許多種污泥均可再利用於土壤改良或有機質肥料,包括石材污泥、製糖濾泥、食品加工污泥、釀酒污泥、漿紙污泥、紡織殘料污泥。這其中有些污泥是真的無害,但漿紙污泥與紡織污泥,雖也是一般事業廢棄物,卻可能含有戴奧辛(漿紙污泥)與重金屬(紡織污泥)等有害物質,儘管經濟部有要求再利用前要經當地農業主管機關同意,但基於預警原則,將這兩類可能含有有害物質疑慮的污泥再利用於土壤改良或有機質肥料,並不妥當。

早該淘汰的PVC

近日環保署宣布將分階段禁用PVC,立刻引來國內PVC生產者台塑、華夏、大洋的抗議。從這裡,我們再次看到台塑等財團唯利是圖的嘴臉,所謂的企業社會責任對他們來說,僅是當有利於己的時候,才會去做,就好比興建醫院,投入廚餘堆肥與有機農業,主要目的不是為了救人與環保,而是利字當頭。

PVC是最早使用的塑膠之一,也是五大泛用塑膠之一,生產量僅次於PE(聚乙烯),台灣的PVC產量排名亞洲第三,僅次於中國與日本;而台塑集團則不僅擁有產量排名世界前茅的PVC工廠,其也是因投入PVC事業而崛起成為今日的石化王國。

然而PVC從原料開採到使用、廢棄的整個生命週期,都與毒性物質有關,對環境與人體健康危害甚鉅,許多學者專家、政府、廠商老早就知道,早該限用淘汰,但卻在政府缺乏管制與經濟手段的情況下,而使這種材質製的產品在社會中根深蒂固、盤根錯節。加上塑膠無法由外觀分辨其是那種材質,於是沒有清楚標示的PVC產品遍布各處,不僅妨礙了塑膠的回收,更造成塑膠廢棄處理的危害。(由於PVC相較其他塑膠產品而言,添加了太多的塑化劑,並不容易回收,且回收再製後的品質很容易劣化降級。根據統計,只有1%的PVC製品有被回收。)

環境與健康: 
社會: 

寒心雪

近來,新竹的朋友傳來一則消息,位於竹科污泥焚化廠旁的龍山國小下「雪」了。近日雖然天冷,但平地尚不至於下雪,然沒見過雪的孩童們,看到天空飄下灰灰的粉塵,還以為下雪了。掃地的阿嫂說:「她每天都會到教室的屋頂去巡,一星期會掃一次,近來屋頂上都會有黑黑灰灰的灰燼,一次可以掃一大袋。」

這種冬日飄白雪的浪漫景象,或許會令天真的孩童興奮不已,但卻令師長們擔憂不止。這令人不得不聯想到曾經是霧茫茫的倫敦,乍看雖然有種朦朧美,但居住其中的人們卻深受空氣污染之苦。這些粉塵微粒,通常都附著著戴奧辛與重金屬等毒性物質,即使沒有這些毒性物質,其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也不容小覤。尤其是來自於燃燒程序所排放的微粒,顆粒大小可小至2.5微米以下,可深入肺部而難以排出,促使肺泡之巨噬細胞明顯增加,形成肺氣腫並破壞肺泡;而稍大之顆粒則會導致主支氣管的發炎或其他病變。

這些粉塵雖然還不能完全確定是來自竹科污泥焚化廠的排放,但已可確定是來自新竹科學園區。一個堂堂的科技重鎮,竟然任令這種污染事件再三地發生,實在是管理當局之恥。近日閱讀新竹科管局長於15年前所出版的「還我自然」一書裡面提到:台灣的官僚「不管自然資源的被掠奪、生態被破壞、環境的品質日差」,為了經濟發展而犧牲環境的「這種『殺雞取卵』式的政策,不知何時能被糾正改過?」整本書中對環境惡化的憂心,溢於言表,相信卻是當時由衷之言!

波帕爾災變二十年的省思

1984年12月2日至3日的夜晚,美國聯合碳化公司(Union Carbide)在印度波帕爾的一家農藥工廠,發生大量的毒氣 (異氰酸甲酯;MIC)外洩事故,造成了7千餘人於數天內死亡,1萬5千人於其後的幾年內陸續死亡,以及約有10萬人左右至今仍遭受慢性病痛的折磨。事發至今已二十年,然受害者仍未得到合理的賠償與醫療照護,且聯合碳化公司堆積在廢棄廠房的有害廢棄物,已污染了當地的土壤與地下水,對當地居民的健康造成了嚴重的威脅。

聯合碳化公司於2001年被道氏化學公司併購,兩家原是競爭對手的財團合併後成為全球僅次於杜邦的第二大化學公司。他們聲稱對波帕爾受害者已盡了責任,且在印度最高法庭的背書下,印度政府已承擔起後續的照顧責任。於是在不負責任的印度政府與企圖撇清責任的道氏化學公司的合作下,受害者至今仍求償無門。

由此事件我們可以看到這些化學公司是如何的唯利是圖。這也難怪他們可以將明明是毒藥的農藥,美化成人類的必需品。其實,除了這數十萬受到農藥工廠毒氣危害的無辜民眾,我們的環境與身體健康,更是日日受到農藥的侵襲。但是,那些立即直接的受害者,尚且求償無門,更何況是我們這些慢性間接的受害者呢?!

北市焚化廠周界戴奧辛調查之解讀

台北市環保局在焚化廠周邊居民的要求下,從92年度起每年委託檢驗公司調查北市三座焚化廠的周界環境(2-5公里範圍內的空氣、土壤與植物)之戴奧辛含量。其於11月中召開說明會公佈了去年度的調查結果。從檢驗數據中,有幾點警訊值得提出供大家參考,更值得正在興建中與剛完工的幾座就位於糧食生產區的焚化廠之周邊居民了解。

首先,周界空氣的戴奧辛含量,雖然數據看起來很漂亮,但只能反映採樣期間2-3天 (且通常焚化廠在檢驗公司的知會下,已做好了萬全的準備)的平均含量,並不能代表全年的空氣品質,故參考價值不高。根據國外報告,在焚化廠正常操作下的戴奧辛排放量,甚至只能反映其全年總排放量的百分之二;因為當焚化爐在起爐、停爐與操作異常時,戴奧辛的排放量將比焚化廠正常操作時高出甚多。因此,建議台北市環保局,若要監測周界空氣的品質,應選擇在焚化廠預定的起停爐期間。儘管如此,以這麼漂亮數據所推估的台北市三座焚化廠全年的戴奧辛排放量(0.156 g I-TEQ/yr),仍相當於台北市這麼龐大的汽機車之戴奧辛總排放量(0.1756 g I-TEQ/yr);由此可見,蓋一座焚化廠等於為其鄰近社區帶來了幾乎整個城市的龐大交通量,空氣品質怎麼會好?

國無誠不立

幾年前到德國,看到德國捷運系統並無人也無機器在收票驗票,令人相當訝異。他們認為每個國民都會誠實守法,即使在沒有人監督之下,也應誠實守法;因此就節省了收票驗票等監督機制的龐大成本,只是偶而有人查票,若查到沒買票而上車者,視同以前均未買票而課以相當的罰款。

因此,誠信實在是一個體制是否能良好運轉的基本原則,若一個國家的人民有多數人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不惜鑽法律漏洞,破壞規則的精神,那麼,再好的體制,也沒有辦法保障人民的福祉,而且整個社會都必須為此付出龐大的監督成本。

目前,我們的國家,即往這種爾虞我詐的方向沉淪,甚至政府機關帶頭示範。以新竹科學園區的污泥焚化爐為例,其起源為新竹科學園區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國科會)與管理單位(科管局),為求符合廢清法第三十二條對既設科學園區應於93年底前完成設置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之規定而規劃設立;然該焚化爐之設置過程充滿相當可議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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