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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廠活化不見得要焚化 環署補助不應違背循環經濟政策方向

日期: 
2019/10/14 (週一)

【環保團體聯合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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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林淑芬於10月9日就環保署補助台東焚化廠整建啟用一案質詢環保署,台東縣府於當日立即發新聞稿回應林委員質詢,其重點可歸納成六大點,我們也在此一一回應如下:

一、台東縣府說:台東焚化廠轉型案是工程會主委否決並要求追回21億補助款,並非環保署。

◆我們的回應:轉型為環境中心一案是遭工程會否決沒錯,因為目前轉型方向不符合原補助用途,但工程會並未要求追回21億補助款。據我們向工程會查證,工程會表示,其職掌是列管閒置設施,只要求台東焚化廠活化,至於活化方向,不管是依照原規劃用途,或者轉型改作它用均可。至於轉型方向,則是環保署與台東縣政府職責,如果轉型方向與原補助用途不符,他們可以依循《行政程序法》,把討論出來的轉型計畫呈給行政院,只要行政院核定後就可以。另外,工程會表示,他們根本沒有權利追回21億元的補助,是媒體在亂報。工程會的說明,令人不得不質疑或許是環保署與台東縣政府在放假消息?

即使台東廠要在符合原補助用途(處理廢棄物)前提下轉型,也不困難,焚化廠的垃圾貯坑與底渣貯坑可用來堆肥,把鏽蝕壞掉的設備拆掉後,空出來的空間,可用來設置一些小型的廢棄物非焚化處理設施,比如廚餘破碎乾燥機等等。環保署應該委託具有工程規劃能力、循環經濟概念的顧問公司,協助台東縣府改造台東廠,而非工程會一否決,就回歸焚化,而不顧是否與零廢棄、循環經濟政策背道而馳。否則,核四也是閒置設施,可否因為要求活化就不顧非核家園政策而重新啟用?

二、台東縣府說:台東家戶垃圾能夠外運處理的量日益減少,且要運1.67倍的底渣,每噸垃圾處理費高達近4800元,比啟爐處理費還要高(焚化廠啟用雙爐成本1303元或啟用單爐成本2788元)。

◆我們的回應:目前每噸垃圾外運處理費高,可督促縣府努力減少須處理垃圾量,比如把廚餘拿出來,減到每日60噸,每日外運焚化處理費就可由減少到43.2萬元減少到28.8萬元,已接近於啟用單爐處理每日90噸生活垃圾的費用(25萬元)。如再努力減少到30噸,每日外運焚化處理費就可減少到14.4萬元,相當於啟用雙爐處理每日90噸生活垃圾的費用(11.7萬元)。且若台東努力提升回收物的分類品質與數量,其變賣所得更可減輕外運處理的負擔。

台東焚化爐一旦啟用,就要面對至少十五年空污、底渣與有害飛灰所產生的問題,其外部化成本可能高於因啟用焚化所節省的成本,且會抑制台東甚至其他縣市往零廢棄與循環經濟方向發展。

而且若不啟用焚化爐,也不見得要把垃圾外運處理,已有其他對環境更友善的非焚化處理方式存在,且處理成本不見得比焚化爐貴,且不像焚化爐還有令人頭痛的灰渣問題需要解決。比如若把廚餘拿出來快速醱酵堆肥,成本也是每噸一千多左右。

三、台東縣府說:原本規劃推動MBT廠,因後端60噸的可燃物無法去化,眼看全縣13座掩埋場已爆滿,所以才規劃啟用焚化廠。

◆我們的回應:據台東廠年初的垃圾處理說明會資料,台東縣府已規劃用氣化方式處理經由MBT廠分選出來的60噸可燃物,因此並無去化問題。雖然我們不認同用氣化方式處理混合廢棄物,因為成功案例不多,且仍有戴奧辛、重金屬等污染疑慮,但即使不用氣化方式,仍有其他方法可選擇,台東縣府說法顯然是在找藉口。

根據七月22-29日一連五場的台東廠啟用說明會上的簡報資料,台東環保局表示,原本有考量焚化以外的處理方式(如MBT),但若不啟用焚化廠,中央將追回之前補助縣府償還焚化廠興建業者的9.99億元;若啟用焚化廠,環保署會加碼補助;而且其他處理方式無論優劣與否,都得不到環保署補助。這才是台東縣府轉彎決定啟用焚化廠的關鍵。環保署口口聲聲說尊重地方,台東縣府也配合說是自己的決定,但顯然環保署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並非單純是地方意志。環保署今年的垃圾焚化處理技術論壇辦在台東,環保署長官在致詞時表示,「辦在台東是要讓台東縣府對焚化廠啟用有信心,希望來年可以辦在雲林,讓雲林也啟用林內焚化廠」,環保署顯然是推動地方政府仰賴焚化的幕後黑手,根本不把自己於2003年底宣示的零廢棄政策及小英總統的循環經濟政策放在心上。

四、台東縣府說:台東縣垃圾量90公噸指的是公所一般垃圾車每日清運的家戶垃圾,除家戶垃圾外,尚有一般事業廢棄物(飯店業為主)、市場垃圾、巨大垃圾、農業廢棄物、掩埋場活化垃圾等可滿足單爐128公噸啟用條件,臺東縣政府規劃啟用後前2年先使用雙爐處理臺東縣每日產出之垃圾及掩埋場堆積超過2萬噸之垃圾(每日約255噸),2年後可掌握之垃圾量約130公噸/每日,改使用單爐處理臺東縣垃圾,是否要處理外縣市垃圾定會尊重台東縣議會決議。

◆我們的回應:台東縣府是可找到垃圾來餵飽台東焚化廠,但往後將不會有心思做好源頭減量與垃圾分類。比如若把垃圾中的廚餘分出來,家戶垃圾的產生量將可減少到60噸,台東縣府還要再去找30噸來餵飽焚化爐,如此該縣還會努力做好零廢棄嗎?

五、台東縣府說:環保局仍持續進行資回收工作之推動,台東縣的資源回收率在臺東縣環保局多方推動及民眾配合下,於107年已提升至55.16%,高於全國平均53.75%,目前全國也並無縣市因焚化廠營運而造成資源回收率下降,臺東縣政府亦不會因啟用焚化廠而放棄資源回收工作。

◆我們的回應:目前官方的資源回收率數字有許多是造假,根本沒有公信力。近幾年包括寶特瓶、廢紙等有價回收物的收購價格滑落到歷史低點,回收率數字卻仍呈一直線節節上升?如果回收率已經上升到50%以上,焚化廠早可除役好幾座了。就以台北市為例,其為了降低回收率數字的分母,而把由清除業者收受的公寓大廈垃圾歸類到事業廢棄物中。另外,回收率的分子,則有部份是拜託根本沒有申報義務的拾荒者、社區機關學校申報得來的,並沒有詳實確認其正確與否。事實上,許多縣市的資源回收成果,多年來沒什麼長進,這和焚化爐或多或少有關係。過去曾有某位台北縣環保局長說,他最引以為傲的是讓轄內三座焚化廠有足夠垃圾燒,而非垃圾減量。新北的垃圾隨袋徵收政策,則是在該環保局長卸任多年後才開始推動。

六、台東縣府說:掩埋場活化垃圾經過機械分選及水洗去除沙土提高熱值後,控制掩埋場活化垃圾進入焚化廠量占當日垃圾量之15-20%,並於垃圾貯坑先與一般垃圾進行混合後才會進行投料至焚化爐體燃燒,使平均熱值落於焚化爐設計熱值範圍進行操作,各縣市焚化廠皆有實例,並非台東獨創。

◆我們的回應:掩埋場活化垃圾所沾黏的沙土很難震落分離,若用水洗,則部份含泥水分也會留存在垃圾裡,結果都會降低熱值。熱值低會需要噴油,降低燃燒效率,灰分多會產生更多底渣,且會造成燃燒不完全的後果,而其氯含量偏高,更會造成爐管更快鏽蝕。雖然混拌作業可減輕問題,但仰賴的是笨重、龐大的抓斗,其實很難混拌均勻且符合設計熱值,因此許多焚化廠操作業者其實不太願意收受掩埋場活化垃圾等不適燃廢棄物;一些收受了這些不適燃廢棄物的焚化廠,爐況也都有變差跡象,需要更多的保養維護。


新聞稿發表團體:看守台灣協會、台東環保聯盟、荒野保護協會台東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