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現行制度下的改善建議
1.對國家的建議:
A.對事故應變對策的預算
地方政府等事故應變對策需要的經費,應該由國家預算負擔。
B.專門醫療人員的養成訓練與整體醫療體制建立
培養訓練能處理輻射傷害的專門醫生,並在事故發生時能夠即刻派遣的醫療體制,這需要在國家中央層級籌備。
2.對地方政府的建議:
A.實施綜合性實地演練
1.對核電廠周邊地區全體住民,是否能就最近的鋼筋水泥建築物內避難;是否已經確定緊急計畫並確認;對每一種風向或氣象條件應該如何應對的疏散避難路徑的研究;引導疏散計畫是否依不同地區來詳細規劃。本手冊不是政府單位的統一版本,而是需要針對每一地區的實際狀況,擬定具體可行的計畫。
2.計畫的有效性應該由實地的演練獲得確認。在計畫擬訂以後,演練時會發現許多考慮不周到的地方,反覆舉辦綜合性的實地演練,並持續改善。如果平時不經常熟識它,一旦發生事故時,將會導致大混亂。
3.這些疏散避難的方法及場所等相關資訊,是否對住民有充份的告知。
B.在各地方政府設置專家學者的建議體制
對住民疏散避難的指示,由地方政府首長發佈,對於事故的狀況在何時應該發佈何種疏散避難行動的判斷,需要有專家學者的意見。重要的是設台電第 26層樓的「緊急計劃執行委員會」並不是常設組織,事故發生時若要等待此類組織的建議才開始應變對策時,都將無法挽回失去的時效。舉例來說,一切核電廠事件、事故發生時,廠方「必需」在2小時以內「通報」原委會,再參考【附圖01】來看,要「通報」到行政院再下令執行應變對策措施,這段消息往返的時間,台灣早就成為廢墟了,如此一來根本也不需要搶救無情的災變。所以地方政府需要獨立設置有效率的專家學者建議體制,並且在平時就需要實地運作演練。又必需要建立獨立的輻射偵測機構,並與專家學者充分配合來自救救人。
C.地方政府間的橫向聯繫機制
對應緊急核子事故的反應機構及組織,除了要貫徹垂直的一貫性之外,更需要與鄰近地方政府之間的橫向合作,如此才可以避免難民潮的出現,而合作是解決如此重大嚴重事故的唯一關鍵。D.必要的器具、裝備的準備
為了應對核電廠事故所必要的器具、裝備,例如可以在高強度輻射污染地區工作的輻射塵防護衣及防毒面具等物資,應該由台電負責。
E.改善對住民事故情報的傳遞方法
事故發生後對住民指示及通報,雖然可以運用廣播車及收音機為手段,但是到了事故擴大階段需要疏散避難時,利用警報器通知比較有效。當住民聽到警報以後,再由電視及收音機等的緊急廣播知道詳細的事故內容,以正確的事故資訊情報與指示,讓住民能了解詳細的內容。
F.碘片的準備
需要事先對核電廠周邊全體住民,充分發放碘片。
G.加強學習
從縣、市長等的職員、警察、醫療及消防人員等相關人員,應該對輻射線、輻射傷害及輻射防護等科目,需要充分學習並確立研修制度。
H.對住民的講習與避難方法的告知
地方政府應該經常舉辦有關核電廠事故、輻射、輻射線傷害等科目的講習會,更要對事故的應對及避難方法等,以具體易懂的方式作成宣導文件交給全體住民。
3.對廣播電台,電視台等電子媒體的建議:
電子媒體為公共資產,當核電廠發生事故後,儘可能協助資訊的傳達,尤其需要電視畫面顯示疏散避難路徑、輻射塵的擴大方向、各監測站之輻射強度與相關說明,將對瞭解事故的狀況發揮最大的能力。
4.對氣象台的建議:
外洩的輻射塵雲的擴散是依風向、風速及逆溫層的存在等條件決定。盼望氣象台能夠建立以核電廠為中心100公里半徑地區的氣象觀測體系。一旦事故發生時需要定時且迅速的,把氣象資料以電子媒體方式發佈消息。又為了事故上空的輻射空間劑量測定需要,緊急觀測用需要的飛機及直升機應該要準備。
5.對醫療機構的建議:
當核電廠發生事故時,應該採取緊急醫療體制來應對,不管是地區醫學中心或是一般醫院機構,定期舉辦「核電廠事故、輻射線及輻射線傷害與其對應措施」等相關的研討會,傳達相關的資訊以備萬一的需要。6.對學校機構的建議:
如果核電廠事故發生在兒童、學生在校的時間時,學校有責任以集體疏散避難到最安全地區,讓學生回家或讓由家人領回去,只能助長交通的更混亂,因此避難方法應該充份討論及詳細規劃並且加以演練。
7.對製造廠、研究者的建議:
盼望能有廉價而容易使用的攜帶型輻射偵測器、輻射劑量警報器、曝露劑量計、防毒面具等產品的開發及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