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日期:1999年6月30日
字號:八八鹽寮(核)字第0六三00一號
1.東北角管理處成立乃是以發展及維護當地觀光資源為目的,但政府興建中的核四廠卻與此大相逕庭,臺灣即將邁入新的世紀,觀光發展與環境保護已經是世界的趨勢,但管理處最近對於核四廠大肆破壞海岸的同時卻鴉雀無聲,陳情單位不禁想請問東北角管理處面對如此兩難局面,是要矮化本身,順應上級違反觀光的核四政策?還是據理力爭,維護東北角珍貴觀光資源?
2.核能四廠之出水口範圍經內政部核定不得變更為核能用地,目前仍維持「公園用地」,站在東北角管理處的立場,陳情單位希望能秉持永續觀光發展的目標,爭取東北角公園用地的完整性。另外,核能四廠出水口發現史前遺址,觀光局組織執掌有明文規定:「…6. 天然及文化觀光資源之調查與規劃事項。7. 觀光地區名勝、古蹟之維護,及風景特定區之開發管理事項。」希望東北角管理處能發揮職權,針對公園用地內之史前遺址展開調查。
3.核能四廠重件碼頭工程已經大肆動工,台電在黃金沙灘上大量挖掘海沙,放置消波塊,導致泥沙污染鹽寮灣,台電這樣的行徑,已經破壞了海岸一級保護區、海域資源保護區,平民百姓連欲砍一棵樹都得經管理處同意,否則將遭取締罰緩並移送法辦,為何台電如此大肆破壞卻不見東北角管理處加以執法?是否是「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台電如此行徑,已經是不良帶頭作用,管理處以後如何執法?
4.東北角豐富的海洋資源及沙灘景觀主要依賴雙溪河之賜,不過台電為核四運轉必須在上游興建水庫,這將使雙溪河生態環境遭受嚴重破壞,請東北角管理處能提供陳情單位相關規畫及討論會議資料,並請問對這重大衝擊有何因應之道?
5.陳情單位是以站在國家永續發展的立場來陳訴意見,意見理應受到東北角管理處接納歡迎,希望能詳加以研究辦理,與民眾多進行溝通,並回復陳情單位以上諸多疑點,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