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前/事故初期/事故中期/一個月後影響

有關輻射物質排放一個月之後的影響

當事故經過一個月以上,在輻射性物質當中半衰期較短的碘131將會衰減至危害較少的程度,不需要掛慮。但是鍶90及銫137等仍然會殘留進而造成危險。污染程度嚴重的地區需經數十年才能達到安全程度(半衰期×10∼20倍時間),因此需要瞭解當地的輻射污染程度,當然也會出現不適合人類及動植物生存的環境,進而成為不毛之地的高危險地區。同時飲用水及食品也會遭到污染,因此事故後一定要舉行輻射污染的實地調查及除污作業,但這種作業已經超出個人能力的範圍,這是需要由國家甚至於國際間的合作才有能力處理的,在此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