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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有毒? 已知與未知 化學迷思 預警原則

【預警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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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1. 「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對於化妝品的法規要求,與同樣由該局所規範的其他產品並不相同,例如藥品、生物製劑以及醫療設備。化妝產品及其成份並不需要經過FDA的上市前核准審查,除了顏色添加劑……化妝品公司自行負責在上市前證明他們產品與成分的安全性。」引自網頁:「FDA對於化妝品的管制」(FDA Authority Over Cosmetic),http://www.fda.gov/Cosmetics/GuidanceComplianceRegulatoryInformation/ucm074162.htm ,最近更新日期:2009年12月22日。
  2. 參見網頁:「由FDA法規所禁止與限制的成分」(Ingredients Prohibited & Restricted by FDA Regulations),http://www.fda.gov/Cosmetics/ProductandIngredientSafety/SelectedCosmeticIngredients/ucm127406.htm,最新更新日期:2009年5月21日。
  3. 「包裝與標示法」(The Fair Packaging and Labeling Act)要求化妝品製造商在標籤上列出成份——但是有些大漏洞;這些公司並沒有被要求揭示「香精」(fragrance)的組成化學成分,因為這被視為商業機密。香精可能包含十餘種以上未標示在包裝標籤上的化學物質。這個法同時也豁免雜質或汙染物不需要標示在標籤上,不幸的是,這些產品常常含有危險有害的雜質,例如1,4二氧六環以及甲醛。請參見注釋4。另參見:http://www.fda.gov/cosmetics/cosmeticlabelinglabelclaims/cosmeticlabelingmanual/ucm126444.htm以及http://safecosmetics.org/notsosexy。
  4. 請鬼開藥單的最好例證!「化妝品成分審議委員會」(Cosmetics Ingredient Review;CIR)是由化妝品產業公會所成立,由化妝品業所贊助,且就和「個人護理用品協會」(Personal Care Products Council)位在同一地點;這樣一個機構負責評估在美國販售之化妝品的成分安全性。在她30年的歷史當中,CIR只檢視了20%不到的化妝品成分,並且結論是除了少數之外、絕大多數都是安全的。由於這個計畫是自願性的,因此化妝品公司並沒有被要求一定要遵循CIR的建議。嗯…有沒有人覺得這樣的設計聽起來有問題?
  5. 令人難以理解的是,在這個未受管制的市場中,消費者沒有權利知道使用在我們身上的產品所含的所有成分,並且,即使是「天然」的個人護理用品也可能充滿著有毒化學物質。這也就是為什麼立法要求這些公司透明化以及負起責任是很重要的!現在您所能做、以保護您及家人不要受害於有毒個人護理用品的最重要事情,就是動員讓安全化妝品的立法案於2010年通過。
    同時,有一些現成的方法可以降低您家庭暴露於毒性化學物質:
    ●簡單化:減少所使用的產品以及使用頻率,並且選擇成分表中成分盡量少、有害合成化學物質也比較少的產品(您真的有需要在全家噴灑「空氣清新劑」、或者坐在充滿有毒肥皂泡的浴缸當中嗎?)需要更多小提示嗎?請造訪下列網站:www.safecosmetics.org/take action。
    ●不要再使用香精:最好避免使用「香精」這個神祕的混合物,它是由十餘種以上神秘化學物質所製造而成的。現今,每件東西都有香精,從化妝品到蠟燭,甚至衣服。仔細檢查標籤;即使「不含香精」產品也可能含有香精化學物質以遮蓋其他化學物質的異味。
    ●閱讀標籤:還好網路上有許多資源可以幫助消費者搞懂這些令人混淆的產品標籤,其中最好的之一是環境工作隊的美容護理用品資料庫(Skin Deep database),網址位於:www. cosmeticsdatabase.org,她把產品的毒性依序排成1到10個等級。
    另一個小方法:尋找安全且永續的產品:除了考慮毒性來篩檢產品以外,在盡可能的情況下,尋找以永續以及支持公平貿易的方式所生產的產品。例如,尋找使用有機成分的產品,特別是美國農業部有機產品(例如,這些成分是可再生的、非來自石油、以及生產過程不使用農藥與慣行農法;要知道更多,請上:http://organicconsumers.org/bodycare/index.cfm)。您也可以尋找其成分有經過公平貿易認證的產品(例如,生產護理用品成分的人們可以為她們的產品取得公平的價格,參見:http://www.greenamericatoday.org/programs/fairtrade)。另外,來自天然並不保證就是永續的;例如,在印尼,猩猩的最後棲息地就是因為要供應化妝品以及食物的需求而種植棕櫚樹,因此而被破壞——這並不是一件好事!要知道更多,請上:http://ran.org/content/problem-palm-oil。
  6. 在超過70年以來,美國國會第一次考慮立法讓美容業不得使用有害化學物質,這是一個令人興奮、往正確方向的大進步!現行法規——1938年「食品、藥物和化妝品法案」(Food, Drug and Cosmetics Act)——允許化妝品業自行決定什麼是安全的,政府的監督非常少。
    食品藥物管理局(FDA)不能要求公司確保化妝品成分有做安全性評估、不能要求公司將化妝品所有化學成分揭露給消費者、甚至不能要求產品召回!現在是將法規帶到21世紀的時候了!
    預計2010年7月提出的立法案將會要求製造廠商要將個人護理用品的成份完全透明化,並且會設立一個公平的機制來評估化妝品成分的安全性,並將最有害的物質逐步淘汰。
    並不是所有人都為此感到高興,大的化妝品公司已經投入數百萬美元想要在法案被提出之前打消原案。要推動這個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法案通過,需要大力動員所有女士們、父母、勞工以及受這問題影響的每一個人(事實上,就是我們全部的人!),而無論其政治立場為何。採取行動,請上: www.safecosmetics.org/takeaction。
  7. 在2003年,歐盟下令禁止大約1,400種已知會導致或者高度可能導致癌症、基因突變、或者先天缺陷的化學品用於化妝品,參見: http://www.safecosmetics.org/downloads/EU-Cosmetics-Directive_2003.pdf ;而 美國只有禁止八種(見註釋28)。在美國銷售的產品中,超過500種含有被日本、加拿大或者歐盟所禁止的化妝品成分,參見:http://www.ewg.org/node/2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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