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貢寮區漁會 聲明稿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 於今日4月9日(四) 上午十時三十分 再次召開 「核能四廠漁業權補償協調會(第三次)」,應邀出席單位有行政院農委會、台灣省漁業局、台北縣政府、貢寮鄉公所、貢寮區漁會、貢寮區漁會理監事、總幹事及代表、台電公司、台大漁試所譚天錫教授等,其中主要協調對象為貢寮區漁會,而漁會也事前經過理監事會議 決議:「杯葛政府所進行一切關於漁業權補償協調活動,更不容政府剝奪漁民與生俱來的捕魚權利」,導致今日協調會議再次因出席人數不足而流會。第一次曾於86/10/14於經濟部國營會舉辦,漁會出席充分表達『要工作權,拒絕補償方式收買環境』的反對立場,第二次於87/3/13於龍門施工處召開,本會因已表達反對立場而杯葛所有關於漁業權補償會議。

我們對於台電一再以政府既定政策,帶動國家經濟發展的立場來對話,深表不滿!難到貢寮民眾高達96%、台北縣民88%、台北市民54%的反核民意以及國際反核潮流等政府聽不到嗎?而且台電對於鹽寮灣海域的瞭解與調查我們也深表懷疑,更對於台大漁試所譚天錫教授所做漁業權補償報告提出不信任,我們呼籲經濟部 能認真且客觀地做好鹽寮灣海域工程影響評估,並且要有當地團體參與及可信任的教授參與。

對於這次的流會,我們認為是台電未做好令人信服的「鹽寮灣海域工程影響評估報告」,在未取得當地漁會同意前,我們也呼籲主管機關-行政院農委會,應暫緩處理經濟部所提一切關於漁業權補償事宜,否則引起的任何抗爭,農委會就將成為罪魁禍首。近期內,本會也將發動漁民向農委會陳情。

以下是漁會今日向經濟部國營會及台電公司所提出的抗議聲明:

抗議聲明書

核電之害,百年難癒,毋須贅言。今日本會在此嚴正聲明,我們唾棄並反對這漠視漁民基本心聲之補償,理由如下:

1.台電公司需使用澳底與福隆間部分海域,未經本鄉漁民同意,即自行欲停止該部份海域之專用漁業權,論及補償。所以我們不屑這種以錢砸人蠻橫霸道專權之心態。

2.我們不信任台電。當初台電於陸上環境影響評估中,單一機組一佰萬仟瓦時,並未做好環境影響評估,然後又擅自變更為一佰三十五萬仟瓦,且經監察院糾正在案,目前尚無改善,此愚弄人民暫且不說,台電已違法在先,視人民生命安全如螻蟻糞土,居心令人不齒。

3.台電辦事效率快的令人震驚。在與本鄉各漁民尚未完全協調之前,台電實已私自運用本身之經費,請人針對賠償事項進行研究調查,其調查之基準又以何為依據?公正客觀嗎?能令人信服嗎?

4.核電若發生事故,有辦法疏散民眾嗎?核廢料有辦法處理嗎?

5.本鄉海域地處台電東北角海岸,景色怡然天成,此地屬海洋生態保護區,資源珍貴,實屬地方瑰寶。如做核四用地,本地鄉民永世經營以漁為業,豈是台電金錢可以收買,陷本鄉民生存於核電陰影下,此事何其殘忍,而我們又何其無辜。

6.本鄉曾舉辦民意公投,反對比例高達百分之九十六。在民意為重的民主潮流下,百姓大聲疾呼,政府全然漠視,諷刺極矣。

台電排放水口土地未合法取得,未經核准卻先動工,藐視漁民再談賠償,事關漁民權益,影響至鉅,應交由漁民公決。

總之,台電在貢寮區漁會專用漁業權範圍內,強徵出水口漁業權,須全體會員代表及全鄉漁民開會決議通過始為有效。除此之外,任何個人皆不得代表漁會對外立場。特此聲明!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九日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