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資料來自  苦勞網     (http://192.192.148.27/)

貢寮反核戰報 1999.06.17

貢寮反核自救會拜會監委馬以工

88061701.jpg (29443 bytes)

六月十七日上午,貢寮反核自救會一行人與監委馬以工會面,關心核四糾正案的後續發展,馬以工表示,他和黃煌雄監委在四月二十三日提出的糾正案中,要求原委會於一個月內回覆,但到目前為止,已超過一個月,仍沒有任何回應。自救會則指出台電目前仍然不停趕工,不顧糾正案正在進行中,有藐視監察院之嫌,要求監委必須盡快阻止台電繼續施工。在得知核四正在趕工的事實之後,馬以工表示不滿之意,向反核團體說明監察院雖無法命令停工,但是若超過二個月的期限,原委會仍沒有令人滿意的回覆,她將會繼續查辦下去。

我們手上所持有的,監察院出版的一本「監察院能為您做什麼事?」就糾正案的處理程序上,在此可以為大家做一個說明:「行政院或有關部會在接到監察院提出的糾正案後,應該立即為適當的改善與處理,並應以書面答覆監察院,如果超過二個月仍未將改善與處理的事實答覆監察院時,監察院可以質問。若對於監察院的質問,仍不答覆,或雖然答覆而監察院仍認為不滿意時,監察院就可以對於有答覆責任的機關主管人員,提出糾舉案或彈劾案。」

十七日自救會監委馬以工會面,歸納出了以下三點結論:

1.糾正案的部分仍會繼續辦理

2.核四廠重件碼頭的施工區內已經確定有侵佔到縣政府的土地,以及許多筆沒有被收購的私人土地,台電擅自圍籬施工,已然違法,馬委員接受反核團體提出的土地地號清單及施工照片,承諾要另起一新案調查。

3.縣政府曾給予台電停工處分,台電卻置之不理,馬委員建議縣政府可向監察院提出檢舉,監察院就可依法監督。

事實上,提出彈劾案,在程序上並沒有那麼難,尤其在核四違法證據確鑿的情況下,監委是否能不懼壓力,不以政治利益為優先,堅持到底,才是能否彈劾的關鍵;在成為監察委員之前,馬以工就是著名的環保學者,她所著的「我們只有一個地球」一書,更造就了強大的影響力,而與有明顯政治背景的康寧祥、黃煌雄委員相比,馬以工缺少了一份政客的習性,也更不具有政治以及地方派系利益的包袱,但是,這並不表示我們對馬以工有著什麼樣的期待,就如同在拜訪過監察院之後,自救會一行人,隨即轉往台北縣政府,拜會了副縣長林萬億,驚訝地發現,一直強調「堅持反核」立場的台北縣政府,對於核四工地施工的實際情況,竟是如此的不瞭解,更不用說,做到蘇貞昌縣長之前要阻止核四廠動工的承諾了。

「苦勞網」除了持續關心著核四廠興建的進度,並監督台北縣政府、監察院等號稱依法反核的官衙門,目前縣政府已對於核電廠施工對台電提出種種處分,但就我們看來,這些動作仍處於敷衍性質,今天監察院提議縣政府提出檢舉,但就目前的狀況看來,我們實在懷疑縣政府的執行能力,如果縣政府持續擺爛,我們除了自行向監察院提出台電違法情事之外,並一併提出縣政府失職放水之訴願。

回鹽寮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