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向監察院陳情書,由值日委員李友吉受理,並表示將申請主動調查,隨旁並有黃煌雄委員表示願一起主動調查。
下午由告訴人 台北縣貢寮區漁會理事長賴招男赴台北地方法院控告台灣省主席趙守博、省漁業局長沙志一等違反刑法第320條第二項(普通竊盜罪)以及刑法第325條第一項(普通搶奪罪),法院受理申告,貢寮漁會表示,將成立律師團與台灣省政府周旋到底。
【動員通知】
抗議鴨霸政府,強制撤銷核四海域專用漁業權行動
★日期:1999年3月16日(二)
時間:早上9點半
地點:立法院
向立法委員陳情政府強行撤銷貢寮專用漁業權,無視核四溫排水對當地漁業資源及觀光發展所帶來的衝擊,請民意代表為民喉舌,向行政機關施壓。
★日期:1999年3月16日(二)
時間:早上11點
地點:總統府
向農經博士-李登輝總統陳情,請留給貢寮漁民一條生路。
★日期:1999年3月16日(二)
時間:早上10點半
地點: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台北市徐州路5號8樓
向內政部都委會陳情「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 檢討)案」第一次會議中之台電提出的核四廠進出水口土地變更案,該案在都委會專案小組會議中作成「維持原計畫」,不讓台電變更通過。
★日期:1999年3月16日(二) | |
時間:下午2點 | |
地點:台灣省漁業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八號 (02) 321-9511) |
抗議
「公然強奪人民財產」,要求尊重人民權益,珍惜東北角漁業資源及依據漁業法立法精神行政,收回即日起撤銷之行政處分。新聞聯絡人:
台北縣貢寮區漁會 林界春 總幹事
環保聯盟台北分會 呂建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