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力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龍門施工處
函地址:台北縣貢寮鄉研海街
62號
傳真:02-24902402受文者:貢寮區漁會
速別:最速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十二日
發文字號:龍施公關字第
8803-0185號附件:如文
主旨:檢送
行政院農委會裁定「核能四廠海域工程」漁業權補償金新台幣二一五,六一二,七五二元支票乙張(台灣中小企銀支票號碼FS0034001)請查收,摯據惠復。說明:依據經(八八)國營字第八八五三二七0七號函(影本如附)辦理。
正本:貢寮區漁會
副本:國營會、總經理、林副總經理、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主任 林居萬
【附件】漁業權買賣「補償」支票一張 2億1千561萬27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