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環境保護聯盟台北分會 緊急陳情書

dot4.gif (381 bytes)受文者:如謹呈所列單位

dot4.gif (381 bytes)速別:最速件
dot4.gif (381 bytes)密等及解密條件:普通件
dot4.gif (381 bytes)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三十日
dot4.gif (381 bytes)發文字號:八七台北環盟(核)字第0五七號

dot4.gif (381 bytes)主旨:有關台灣電力公司 申請於[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第二次通盤檢討)]中,欲變更原計劃中之部分公園、綠地、農業區為核四用地案。請 內政部都委會(以下簡稱貴會)諸委員,基於維持風景特定區的完整性與尊重擬定計劃機關∣台灣省政府的決議,否決台電公司的變更申請,以示 貴會重視設立風景特定區所蘊含的規劃精神,並請於召開相關該案之會議時均能惠予賜准,本會代表列席說明,請 查照辦理。

dot4.gif (381 bytes)說明:

一、查 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劃(第二次通盤檢討),業經擬定機關台灣省政府審議通過,呈內政部核定,正由 貴會續理中,並經專案小組已召開過第一次會議,並於本年十月九日實施現場勘查。

二、次查 台灣電力公司以進出水口用地需求為由,於本案公開展覽期間內,採都市計劃法第十九條主要計劃擬定後....略,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該管政府提出意見....略,方式申請變更。唯該申請變更案,均已遭台灣省都委會否決(如附件)確定,因此台灣省政府呈送內政部核定的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劃(第二次通盤檢討)書,其中並未有關台電公司申請變更的進出水口用地資料,顯見台電公司申請變更的建議遭否決已不列入計劃書中。

三、按內政部營建署於本年十月九日安排現場勘查時,竟於行程表及行程路程中,刻意安排勘查台電公司所申請的進出水口變更用地的位置,本聯盟警覺台電公司欲挾都委會委員自重,利於翻案以通過其申請變更的目的,特緊急陳情 貴會諸委員,切勿任由台電公司的擺佈,而傷害東北角風景特定區的規劃功能和設立精神。

四、究 台電公司規劃之核能四廠用地,早於民國七十三年變更通過,以其核電標榜專業的技術,該用多少土地面積及位置在那裡,勢必早就規劃妥善,況且核電廠的安全性和精密性不能絲豪出差錯或草率為之,然而,歷經十數年後,台電竟才想到核電廠進出水口用地乃無著落,這樣子的迷糊行事,只會害了環境生態,只會造成核害的發生,過去的任何安全保證,信誓旦旦就在申請變更的手段中,毀於台電自己手中,厭不得人。

五、我們深信這一次 貴會的諸委員,基於台電的核電廠設計數十年來竟荒唐到,不知道要變更進出水口用地,甚致連土地都無法全數取得的理由下,必會否決台電的變更申請,因為有良知正義的專家學者也不會再原諒、縱容台電公司這樣草率且嚴重疏失的行為。更何況,基於都市計劃風景特定區的規劃精神和保留風景區完整優美的環境,本就是都委會一貫的風格,再加上擬定計劃機關台灣省政府亦不能接受台電的行事粗糙與濫行施工(未變更妥前就肆意施工,無視都委會存在)更為了留下北台灣一處如東部海岸景觀的完整風景特定區,請務必堅定堅持,否決台電的申請。

六、台電公司核四廠用地範圍早在民國七十三年時,偷渡變更定案,這一次,無論如何,不能再讓台電公司牽著鼻子走,不能再當橡皮圖章及危害東北角地區生態環境的殺手幫兇了。這種毫無保障的核四廠,這麼多年來,完全沒有進出水口用地變更的打算,現在才申請變更太沒道理,足以貽笑國際社會。

七、懇請 貴會諸委員切勿讓台電公司申請變更的手段得逞,亦請 貴會召開任何有關本案之會議,煩請務必通知陳情代表列席說明,不勝感激。

謹呈    內政部黃部長主文先生、營建署黃署長南淵、內政部營建署都市計畫委員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台灣省政府宋省長楚瑜、台灣省議會劉議長炳偉、台北縣政府蘇縣長貞昌、台北縣議會許議長再恩、立法院劉院長松籓、立法院柯建銘委員、立法院范巽綠委員、立法院趙永清委員、立法院王雪峰委員、立法院王拓委員、立法院蕭裕珍委員、立法院朱惠良委員、簡淑慧國代、賴勁麟國代、周慧瑛省議員、王兆釧省議員、周清玉省議員、台北縣議員顏世雄、台北縣議員鄭金隆、台北市議員廖彬良、張正修立委候選人、高成炎立委候選人、周雅淑立委候選人、陳婉真立委候選人、臺灣各新聞媒體記者、民主進步黨林主席義雄、鹽寮反核自救會、台北縣貢寮區漁會、臺灣環境保護聯盟總會、臺灣綠黨、生態保育聯盟、主婦聯盟、新環境基金會、臺灣原住民族文化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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