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 檢 核 一 老 廠 |
1998/3/28
十九年前的今天-328,美國賓州三浬島核能電廠發生災變,正式敲響了戰後核能母國-美國在其國內核能市場的喪鐘。而就在其三浬島核能災變發生不久之前的幾個月,1978年的12月1日,台灣的第一座核能發電機組-台電核能一廠一號機,正式展開其商業運轉,成為美國核能工業海外傾銷的主要市場之一。短短的二十年內,就向美國購買了八座核能發電機組。台灣核一廠一向災難連連,在其尚未進行商業運轉的試轉期間,1978年10月就曾經發生大量的輻射外漏事件,經美商搶救一個月使獲改善。至此,展開了將近20年的核能事故災難連連的歷史。
今天,我們由台灣數十個反核、環保團體所組成的反核行動聯盟與金山、石門鄉鄉民,與日本核廢料受難者-愛奴族原住民們,聚集在核一廠門口前,除了堅決的表達反核立場外,也同時在今年的12月5日原委會所發給的二十年使用執照即將要到期之前,提出以下五點要求:
1.全面對核一廠進行體檢,並由民間反核團體推薦國內外學者專家,並檢查核一廠的安全壽命。
2.要求台電公司全面公佈核能運轉資料,並追究以往如1986年空浮事件中1/6-1/16將近十日的「保健物理日誌」被撕掉的事件,以確定台電的經營文化可以安全無虞的繼續經營核一廠。
3.要求台電公司提出核一廠末期運轉計畫、停廠計畫與除役計畫,並對於末期運轉與除役後即將再製造出來大量的高、中、低強度的核廢料最終處理方式提出企畫。
4.除了透過學者專家以專業角度對於核能一廠進行徹底的體檢外,我們要求以核變災難事故可能立即影響到的地區民眾民意,作為是否再發予核一廠使用執照的依據,也就是台北縣市、基隆市與桃園縣居民以【公民投票】方式來決定。
5.台電公司不得非法將現有核能運轉所產生的數萬桶高、中、低強度核廢料儲存於廠區內,應立即提出安全無虞的核廢料最終處理方式
如果台灣電力公司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無法達到以上要求,或是進行體檢的專家學者認為已經老舊的核能一廠不適合再進行運轉、或是台電公司的經營文化無法安全的再經營核一廠、或是北台灣核變事故30公里逃命圈範圍的民眾以公民投票方式否決在發予核一廠使用執照,我們要於核一廠使用執照到期後,立即停止核一廠的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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