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美國總統柯林頓先生函
Letter to Mr.Clinton ,President of USA


 

美國總統柯林頓先生:

    您好!目前 殿下與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先生會談,殿下促使江澤民先生承諾簽署文化權利之國際公約, 殿下對於世界和平及對全球人類各民族文化權利所做之貢獻,敝聯盟在此由衷的感謝。

    唯 貴國奇異公司輸出核能電廠到台灣裝置在原住民族「凱達格蘭」祖先領用遺有史前文化聖址土地上,不但有違殿下一貫對世界原住民族的關懷之宗旨,且違背國際公約之文化權利。

    為此央請 殿下在日理萬機主領世界和平之同時關注台灣原住民族正面臨「民族文化根絕」的危機,請 殿下協助阻止 貴國奇異公司不當的商業行為,以維台灣原住民族文化權利之永續,並隨函檢呈十六世紀台灣原住民族議會「圭籠議會」與荷蘭政治主領機制,雙方簽訂「圭籠合約」供殿下參閱,必當有對台灣歷史沿革、國際法源地位及文化權利之理解。最後恭祝

貴國國運昌隆,人民平安和樂, 殿下全家健康如意

附:

  1. (圭籠議會,凱達格蘭語意為邦聯議會,係凡在十六世紀以前南太平洋區域以圭籠為地名者,均屬以台灣凱達格蘭王朝主領轄下邦聯機制)
  2. 圭籠合約原件現存於荷蘭海牙皇家歷史博物館,檔案編號七一三號

台灣原住民族文化聯盟
凱達格蘭民族工作室

林勝義     199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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