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核四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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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核能發電的風險

一、爐心鎔毀之事故風險

台電的說法

台電經常宣傳台灣核電廠用多厚之圍阻體來圍阻核輻射,且是多重防禦系統,與蘇聯車諾堡核電廠的設計理念不同,不會發生大爆炸。台電根據的是核工專家對意外事故風險之分析,最主要為Rasmussen Report(簡寫WASH-1400),這是麻省理工學院核工專家所作,於1974年發表的,它估計爐心鎔毀機率約為5 ×10-6反應爐年,且經由繁複的數學模式計算後作結論說:「一個人死於核能意外的機會約等於被殞星擊斃的機會」。

事實真相

美國的福特基金會邀請30位專家仔細評估這個研究,發現它至少有8個缺失,其中包括人為失誤因素無法準確量化、系統複雜量化很難周全,共同原因(如地震、颱風、飛彈爆炸、火災等)失效這個因素未考量進去,且只憑少數10個意外事故作分析,因此其可信度很低。這也難怪美、蘇二國均已各發生一次爐心鎔毀,出乎上述機率風險推測之外。用深度防禦的措施來圍阻核輻射以維護安全固然很好,但卻不能就此保證完全沒有問題,因為可能會有共同原因失效的情況。舉美國Brown Ferry電廠曾經發生的火災來說,經過失火房屋之1600條電線全部失效,因此,深度防禦還是不能保證爐心鎔燬的情況不會發生。

1979年美國賓州三哩島事件發生時,方圓8公里以內的孕婦和小孩都要疏散。再看1986年蘇聯車諾堡事故,當事故發生時,30公里以內均疏散,後來統計污染較嚴重之地區約有1300村的260萬民眾,其中還包括70萬小孩。甚至到十年後的現在,30公里內幾乎不住任何人,烏克蘭共和國且需提供免費住宅給三百萬災民居住;為此原因,他們需把所得稅提高12%。

台灣經得起這樣的核災嗎?台灣是倚賴出口的國家,萬一發生核災,台灣的產品都不能輸出,不但經濟發展受到影響,連生存都有困難。爐心鎔毀的事件在核電強國美、蘇兩國均發生過,已明顯指出「核能絕對安全」的神話並不可靠。

具體的建議

改善管理制度,包括另外設立專責監督核能安全之「核能管制委員會」,同時由地方政府及民間邀請組成之專家委員會,定期公平公開(如每個月)評估並監督其安全,且核能電廠運轉安全資料應予透明化。頁首

二、地震

台電的說法

根據台電公司表示,核能電廠均未蓋在地震斷層帶上,且其堅固足以抗震。

事實真相

目前核電廠設計時預定的防震係數,核一、核二、核三、核四分別是0.3g、0.4g、0.4g、0.4g,至多可應付六級地震。像去年921集集大地震及1995年神戶發生的地震都在七級以上,核電廠的防震係數如果不在0.6g以上,用什麼深度防禦都還是無效的。且我們國家對地震的研究與預測非常有限,對斷層帶的調查與了解也不夠。像921大地震從車籠埔的斷層帶開始,往北裂開成兩條,完全是出乎現有斷層調查意料之外。核四的建造聲稱有考慮到斷層帶的問題;但有關台灣斷層帶的調查,其可靠度相當有限,如果北部發生重大的地震,除了人民有生命財產的損失之外,還要擔心輻射的問題。原能會和台電並未正視這個問題,921地震之後除了空口保證安全以外,也未見有任何進一步的調查或防範措施。

具體的建議

邀請地震專家優先針對核能電廠方圓15∼20公里內之斷層帶作一詳細評估,並據此做出報告,對核一、二、三建議如何強化其抗震能力;而核四則應停止興建以減少未知之風險。頁首

三、飛彈的攻擊

新政府的疑慮

目前兩岸關係仍然處於不確定的緊張狀態,中國飛彈的威脅不可等閒視之。

事實真相

中國最近所發展的飛彈,準確度提高,1996年試射時已經證明這一點。台灣如果有愈多的核電廠,防範飛彈攻擊就愈麻煩,這就好像增加許多可被要脅的人質一樣。最可怕的是,中國是全世界少數幾個繼續發展原子彈的國家,如果他們將原子彈放在飛彈的彈頭來攻擊台灣的核電廠,後果將不堪想像。

具體的建議

增強核一、二、三之防彈能力且停建核四。頁首

四、緊急應變計劃

台電的說法

發生核電廠意外事故時,我們已經有周全的緊急應變措施,並曾在數個電廠作演習過。何況核能電廠只和貢寮、金山、墾丁附近居民有關,對一般人沒影響。

事實真相

核能電廠其實座落在台北、高雄的後院,萬一發生事故,無處可去。台灣北部地區有百分之四十左右的機會吹東北風,每秒3公尺的風速並不是特別大。以這樣的風速,一小時可以走約10公里。位於台北東北方向的核能一廠及核能二廠釋放物,不到兩小時就可能到達台北市的邊緣。根據台灣大學大氣科學系幾位教授於1990年到1991年所做的四次大氣追蹤劑(六氟化硫;SF6)實驗,每次均由核能二廠煙囪位置釋放6個小時的追蹤劑,從上午10時開始釋放,到下午4時停止,以核二廠為圓心,在距離4公里、8公里、16公里及24公里為半徑的圓周上各設10站,總共40個採樣站,逐時吸取空氣樣本。實驗結果發現,最快一次是在2小時左右就到達內湖站。在風速很低的情況下,在6∼7小時內也會收到;甚至設在華岡、北投、關渡、汐止、深坑以及石碇等地的採樣站,曾經分別有一兩次收集到大於背景值的SF6。以上結果充分顯示核能一、二廠若發生意外,溢出的輻射物質很可能在2到3小時就傳送到台北及鄰近區域。

在本人參加核四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過程中,發現台電關於核災的緊急應變措施十分粗糙,又被動,人民說一項,它才回應一項。最令人痛心的是,關於發生爐心鎔毀時的緊急應變措施,連一句話也沒寫,只假設它不會發生。雖然我們曾要求台電補上,但此意見未被採納。迄今為止,對現有之核一、二、三廠,台電都沒有針對爐心鎔毀之輻射外洩作演習,到底哪些交通路口要交通管制且進行輻射值檢驗,以免帶有輻射塵之人或車到處流竄擴散;哪些村里平時要先分發碘化鉀片;哪些範圍要門窗緊閉;均未踏實進行,可以說他們的演習只是作秀而已。如果針對爐心鎔毀,其演習範圍需半徑32公里以內均實際動員,方能找出真正弱點來改進與作好防護準備。

具體的建議

緊急應變計劃之演習,除了核管會及地方政府外,應請關心核電安全之學者專家組成委員會實地參加評估演習之成果,不斷的改善其應變措施,以防範未然,以便萬一發生此狀況時,減低人民健康財產損失。頁首

五、管理的問題

台電的說法

由原子能委員會(原能會)專責管理核能安全。

事實真相

根據原子能法第一條,原能會的首要任務是發展核能,管制與監督只是次要功能,球員兼裁判的結果,造成它經常為台電背書,並交出這樣的一張成績單:1600戶以上輻射鋼筋屋、8條輻射馬路、15間輻射學校,還有板新水廠受到大漢溪輻射污染,可能讓人民喝到輻射水等等。特別是保護人民健康最重要的輻射防護標準,目前我國採用的是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ICRP)1977年之舊標準,根本無法保護人民健康。更令人難過的是,原能會發給各級學校的宣傳墊板上卻都說有根據ICRP之規定,只不過上面未註明是1977年的標準。如果根據1990年的標準,其暴露容許量是台灣現行標準的五分之一(見表一)。在缺乏專責機構的管制與監督底下,台灣核電廠怎麼會安全呢?人民又怎會安心呢?

表一  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ICRP1990年建議的游離輻射容許劑量及ICRP 1977年(台灣現行標準)之比較

應用

職業暴露

一般人

 

ICRP 1990

ICRP 1977

(台灣現行標準)

ICRP 1990

ICRP 1977

(台灣現行標準)

 

 

有效劑量

20毫西弗/年

50毫西弗/年

1毫西弗/年

5毫西弗/年

年等值劑量

 

 

   

眼球水晶體

150毫西弗/年

150毫西弗/年

15毫西弗/年

 

皮膚

500毫西弗/年

50毫西弗/年

 

四肢

500毫西弗/年

     

具體的建議

核電營運之全面安全性,需要有一個周全的管制與監督制度及執行之機構。因此鄭重呼籲陳水扁總統新團隊,應像先進國家一樣,儘速設立核管會,專門負責管制和保障核安的責任,除了重新修正本國輻射防護標準外,並全面重新檢討核一、核二、核三之安全及其緊急應變措施,如此方能保障台灣人民的安全。頁首

六、輻射傷害

台電的說法

美國的三哩島事件,台電和原能會常說沒有一人受到輻射傷害。

事實真相

輻射引發白血病至少需要等2年才發病,而其它癌症更需要至少5∼10年以上才會發病。1997年一月份的環境健康透視雜誌(Environmental health perspective)報導北卡州一個流行病學研究群,重新分析1979年以來三哩島周圍16公里居民各種癌症的變化,他們比較1975∼1979年(事件發生前)和1979年以後(事件發生後)誘導期較短的各種癌症,分成69個研究地區,結果發現,三哩島周圍居民肺癌、白血病及總體癌症發生率,都隨著所受到的輻射劑量之增加而增加。此外,游離輻射劑量與致癌機率成直線正比,沒有安全劑量;如果是短時間接受高劑量暴露,則其致癌機率約為兩倍。

在台灣,令人感受最深刻的是輻射屋的污染,誰能想像天天居住的住家和學校,竟然有24小時皆發生的輻射傷害?雖然沒有直接的證據顯示,這些輻射鋼筋來自核電廠,但以其輻射劑量之高,總難免令人有此聯想。輻射對人體之傷害是累積的,且一旦造成癌症(如血癌),往往很難完全治癒。

具體的建議

在核電廠周圍的居民癌症及嬰兒死亡率應長期監測和分析,如果有任何大變動,應及早警覺且找出原因及改善防護措施。利用直昇機及遠端偵輻系統全面偵測相關地區(如台北市、縣),把尚在隱藏中的輻射屋找出並立即加以適當處置,以維護人民健康。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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