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爾夫的官語錄


李總統可能輕忽了高爾夫球場對國土『糜爛』的程度,以致任其無限開發。

擁有六張非法球場(註一)球證的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先生一九九五年十月三日接見「青年十傑」時突然(註二)表示:「超挖是農委會發明的名詞,蓋房子可以變更設計,為什麼球場變更設計就不可以註三)?」

註一為了讓外界不再對李總統擁有之非法球證大作文章,教育部立刻在今年五月份火速通過公佈其中的兩家:鴻禧大溪、台北為『合法』球場,不過甲緊弄破碗,這兩家球場在超挖及竊佔國土的名單上依然榜上有名。所以本刊編輯為了響應政府『檢舉非法』的政令,仍舊非常誠實的將之列為非法球場。總統先生,歹勢啦!

註二據聞李登輝總統一向不喜歡照本宣科,但是為什麼接見青年十傑時會突然腦筋急轉彎,扯到高爾夫球場變更設計的事呢?根據一位不可靠人士分析:他認為是因為李登輝總統酷愛蒙太奇的電影手法,甚至到不可自拔的地步,因此常會有時空錯置的舉動、言論出現,請各位民眾要懂得欣賞總統先生的生活藝術,反正跟著『主流派』走就對了。

註三為了響應李登輝總統所帶領的高球場正名運動,請大家注意並小心使用:高爾夫球場『超挖』叫做『變更設計』『竊佔』叫做『不小心佔用』。以此反推,既然球場超挖叫變更設計,那麼違建也叫變更設計;竊佔叫不小心佔用,那麼偷竊罪應廢除,因為不小心佔用到嘛,你便宜賣給我不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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