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台灣人的尊嚴 反對強取豪奪
台灣目前有一百零八家高爾夫球場,如果以每家佔地面積一百公頃計算,則在台灣小小三萬六千方公里的土地上,就有一萬公頃以上的土地僅提供五十萬的高爾夫運動人口做為休閒娛樂用地使用。也就是說,台灣三百六十分之一的土地面積及其附加的功能與價值為少數人所獨佔,因為它只提供買的起每張球證價格高達數十萬甚至數百萬元以上的人享受揮桿、休閒的樂趣。
在繁忙的生活中,壓迫式的生活步調及密閉式的居住空間已經是對於現代人身心的嚴重戕害,但是到了假日,大多數人依然得不到絲毫喘息的空間,因為不論是在公園、遊樂場、體育場、甚至是街道上都擠滿人潮;小朋友擠在有限而狹小的公園內,為了爭奪遊樂設施而吵架、哭鬧;青少年朋友不是在商區[ 壓馬路 ],流連在污濁、吵雜的電玩店中,就是三五成群騎著摩托車在馬路上飛馳;中老年人不是把假日消耗在麻將桌上、KTV裡,就是只好趁著天沒亮前到公園打打太極拳、舒舒筋骨,偷一點空閒。
這是台灣社會大多數人休閒生活的縮影,但另一方面,卻有另外一群人,一群巨賈富商、達官顯要,踩著人民的血汗、踏著土地的傷痕,享受著不同的休閒情調。
在佔地一百公頃以上的高球場,首先有寬闊的馬路迎接他們的光臨,接著還有渡假套房、三溫暖、游泳池、健身房等設備準備讓這些嬌貴的身軀在揮桿之餘放鬆一下。由於打一場球十八洞至少要四個小時,同時一個球洞一次只能提供一組人打,因此,一座高爾夫球場一天頂多只能提供二百人休閒運動,也就是說台灣所有高球場所能提供的休閒空間總和只能承載頂多兩萬人的需要,這種景象,真與大多數人惡劣的休閒品質有著天壤之別!
雖然有這樣天壤之別的處境,但是我們的政府卻依然漠視這個問題的嚴重性,甚至不斷透過各種行政手段來保障少數有錢有閒的人的休閒需求,想盡辦法意圖讓這些球場就地合法。但另一方面,則不是愚民式的讓青少年到大街上飆飆舞、辦辦路跑賽、園遊會,就是對大多數人缺乏休閒空間與休閒品質的需求視而不見。
因此,這樣的現象不應只被單純的視為個人的嗜好或者消費能力的高低而已,因為這背後所隱含的問題,正揭露出台灣社會的極度不公平:社會位置的不平等、權力、權利的不平等、甚至休閒空間的不平等!
當然,我們不是認為高爾夫球這個運動是什麼罪大惡極的事,但是如果為了滿足打高爾夫球的樂趣,便去剝奪大多數人公平分享土地資源的權利,便去踐踏社會的公平正義,那麼我們就不能以這是個人自由選擇的問題來面對這件事。
因為,在這些人[ 自由選擇 ]的遊戲中,是以多數人辛苦的勞動果實為籌碼,是以台灣的生態環境作陪葬,這絕不只是[ 他們 ]的事,而是所有共同生活在這片土地上,不想貶抑自己、不想放棄自己做為一個人的尊嚴與需求,所要共同面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