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佔國土無恥


台灣人口密度高居世界第二,在這小小的彈丸之地,竟要容納了八十二家之多的高爾夫球場,這些球場對台灣生態、水源、景觀的破壞可想而知,更甭說其中許多竊佔國有土地的球場對環境及社區居民所造成的傷害,但是國民黨政府卻未追究這些非法佔有業者之責任使其[就地正法],反而助其{就地合法}地竊佔國土,以行其利益輸送之實,枉顧全民之利益。

高爾夫球不僅是種單純的休閒活動,它還象徵著[上層、富有 ]階級之身分,動輒幾百萬的會員證,絕非受薪階級的多數民眾所能享有,出入皆屬達官顯要。在金權勾串之下,高爾夫球場以一種超過台灣土地負載力的方式成長,目前教育部核准的八十二家球場中,就有四十八家高爾夫球場佔用國有地共一百零三點五十八公頃,約等於三十一萬多坪,其中還有竊佔國有土地為其原預定球場七倍以上者。三年前,國民政府為滿足非法業者需要使其就地合法化,不顧及其對於森林、水源的破壞,還變賣屬於公眾的國有土地,而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局長劉金標竟表示[如果不讓售,留著也沒多大用處]很" 大方 "地將國有土地以平均每坪不到十元的價格賤賣給富有的業者。

相對於國民政府對大財團的慷慨,一般市井小民可就沒有如此的優惠。前陣子有三名原住民在原住民保留地上開墾不到一公頃的土地,即違反森林法、水利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區域計劃法、台灣省水庫集水區治理辦法等多項罪嫌移送法辦。台中景中巷有違建戶一百三十餘人因竊佔河川地而列為被告,並被迫簽立違建拆除切結書。更諷刺的是,就在[ 讓售 ]被竊佔國土的高爾夫球場旁邊,一位農民為了改建自宅而佔用零星國有地,即被視同竊盜而判刑。據統計,有二十四萬居民非法佔用十三公頃國有地,終日被政府三令五申地追討,但幾十家高爾夫球場佔用的一百多公頃土地,水利局、國有財產局等單位卻以[ 侵佔不大 ]做為放行理由。

令人訝異的,一向自許為捍衛國土的軍方竟然擁有環保、教育、營建主管部門都無法進行任何監督管理的非法高爾夫球場十座,均為軍方高階人士所獨享無異是[ 軍中特權樂園 ]及[ 最大的環保黑洞 ]。在民間一片反高爾夫球場的聲浪中,執政黨卻仍我行我素,這種作風不得不令人懷疑" 我們 "的執政黨到底是人民的公僕,還是大財團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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