諱疾忌醫 垃圾何時清!

北市應試辦垃圾費隨量 (垃圾袋)徵收


廖億美 (綠色陣線副執行長)

 

昨日貴報言論天地版刊出許瓊丹小姐「從街頭打到府會的垃圾大戰」一文,文中批判台北市新黨議員刪除市府垃圾費歲入預算為不負責任的舉措,並表達了對垃圾費隨袋徵收的反對意見,基於同樣關心台灣環境的出發點,筆者提出以下幾點意見,以回應許文,並供讀者思考垃圾問題。

此次歲入預算的刪除,是否為府會、黨派之間權力較勁的籌碼,筆者暫持保留態度。然而,就事論事,垃圾費隨水徵收之不合理性以及無效性既為大家所承認,那麼思考另一種可能的垃圾收費制度,正該是所有關心環境問題的人士不能迴避的問題。許文的結論以「垃圾減量、資源回收」作為解決垃圾問題的根本辦法,此種提法相信沒有人會反對,因為這個概念已是面對垃圾問題,最簡單但卻也最空泛的標準答案。筆者認為制度的配套與落實,才能化口號為實效,真正解決垃圾問題。

許文舉出維吉尼亞州夏樂維爾地區採用垃圾費隨袋徵收的結果作為反對該制度的依據,然而就該文所提出數據來看,該地區至少因此制度已減少13%的垃圾量(經許文的精密估算)。反觀台北市政府實施垃圾三合一政策以來,每人每日垃圾量不降反升(84年度平均為1.32KG,85年度平均為1.41KG),而資源回收率也僅達1.84%。

另外,許文表示國人一般具有使用塑膠袋做為垃圾袋的習慣,若實施垃圾隨袋徵收將導致這些多拿的塑膠袋成為垃圾。筆者認為,既然國人之所以多拿塑膠袋是為了當垃圾袋用,那麼若實施垃圾隨袋徵收反而可以改變習慣,減少塑膠袋的索取;另一方面,如果這個理由可以成為反對垃圾隨袋徵收的基礎,那麼實在令人不解,許文為何可以對「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如此龐大的工作信心十足。

最後許文認為垃圾費徵收是種近似「懲罰」的概念,但又對新黨刪除「隨水費徵收」垃圾費預算的行為斥之為不負責任,且又對垃圾「隨水徵收」之輕描淡寫,實令人感到錯亂,真不知其是否認為不合理的懲罰要比合理的懲罰來的可以忍受呢?

就制度論制度,筆者強烈呼籲首善之區的台北市政府拿出前瞻性的作法,突破因循苟且、便宜行事的心態,善用豐沛的行政資源與高支持度的民意,實施早為世界各大都市採用的垃圾費隨量徵收政策 (據統計平均垃圾減量可達30%),以經濟誘因促使民眾進行垃圾減量、資源分類、回收,並健全資源回收體系、建立緊密的鄰里網絡、有效而徹底的行政措施,並做好垃圾最終處理的品質管制,如此,才能真正擺脫垃圾的威脅,並將垃圾變成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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